【追查迫害者】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

【追查迫害者】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

文/明慧网记者(明慧之窗记者心笃改写)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国际人权日前后,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的二十三个国家、日本、韩国、瑞士等三十六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向本国政府递交最新一批中共迫害者名单,要求依法对这些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

中共现任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在此次递交的迫害者名单中。

一、高继明个人资料

高继明(Gao,Jiming),男,汉族,一九六四年六月出生,甘肃通渭人。二零一八年一月后任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主要任职履历:
一九九八年四月 甘肃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二零零二年一月 甘肃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厅级)
二零零四年九月 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二零一三年六月 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二零一七年五月 甘肃省纪委副书记
二零一八年一月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二、高继明主要罪行

二零一八年一月起,高继明任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以来,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指挥各级检察院「严厉打击法轮功」、「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

在没有法律依据,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构陷、非法起诉,致使该省大量有信仰、坚持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批捕、起诉,非法庭审、判刑。

法轮功洪传全世界,只有在中国这个地区,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因为信仰而受到迫害。(图片来源:明慧网)

高继明在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的「黑龙江省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中称(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间)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六百一十七人、起诉六百六十五人。仅二零一八年一年就「批捕一百一十七人、起诉一百九十二人」。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在高继明任省检察长的二年九个月中,黑龙江省至少三百零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判刑,为全国非法判刑迫害最严重地区之一。二零一九年间被构陷到检察院、法院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多达一百四十五人,为全国之首。

根据对明慧网报导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零年,鹤岗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总计二百零七人次。其中,两人被非法判刑;超过一百人被绑架、非法抄家(有姓名可考的八十人,尚有十余人不知姓名);遭警察、街道不法人员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姓名可考的四十二人;非法关押十六人;非法拘留四十人。

二零二一年一至九月,黑龙江至少有九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里遭受强制洗脑迫害及非人的折磨。被绑架、非法抄家;遭警察、街道不法人员骚扰;非法关押、非法拘留等,人数更是难以统计。

高继明作为省检察院检察长,对该省法轮功学员所遭冤狱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一)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1. 绥化市优秀教师王芳被迫害致死

王芳,女,五十四岁,优秀教师。二零一八年十月三日,王芳被北安镇派出所及兰西国保大队绑架。在经历了拘留所、看守所的迫害后,又被非法判刑二年,关押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女子监狱,王芳遭到酷刑折磨,如:被强制坐「小板凳」、蹲马步、打耳光,羞辱、掐脸、掐腿、用脚踢、看诬蔑法轮功的光碟等等迫害。

她被迫害得头疼、头麻、手脚动作不准确,走路不稳,严重忘事,昏迷、休克,几经在死亡边缘挣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王芳回家仅两个多月就含冤离世,年仅五十四岁。

2. 吕观茹被枉判七年,在泰来监狱被迫害致死

吕观茹,男,六十九岁,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大庆市让胡路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十二月十五日吕观茹遭让胡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被枉判七年、勒索罚金四万元,随后被劫入黑龙江省呼兰监狱。

同年十月吕观茹被劫入黑龙江省泰来监狱继续迫害,据知情人说,吕观茹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转到泰来监狱至去世,监狱一直对吕观茹进行暴力转化。

二零二零年七月,吕观茹被迫害出现脑梗。同年年末被关小号一个多月,北方的寒冬腊月,在没有暖气的小号里度过了一个多月。期间不给他水、也不给他卫生纸。二零二一年四月四日,吕观茹被迫害「脑出血」离世,终年六十九岁。

模拟法轮功学员在监狱所遭受的酷刑。(图片来源:明慧网)

3. 侯丽凤被非法判刑,仅十个多月被迫害离世

侯丽凤,女,六十七岁,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和老伴被兴方派出所抓捕。七月六日,侯丽凤被方正县检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国保警察对侯丽凤刑讯逼供,打得两臂浮肿成紫青色,每天只给一点稀饭,每天有专人看管,强制洗脑。

八月十五日侯丽凤被构陷至依兰县检察院。九月五日检察院将侯丽凤起诉到依兰县法院。遭受了几个月的精神和身体酷刑折磨的侯丽凤,身体已出现严重异常,肚子剧痛,下身大量流血, 腿脚浮肿,有时痛到昏迷过去,无人理睬。

九月二十六日依兰县法院非法庭审侯丽凤,之后侯丽凤被非法判刑二年,并被威胁不许上诉。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生活已经完全不能自理的侯丽凤被保外回到家中,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离开人世。侯丽凤从被抓到离世,仅短短十个多月。

4. 鹤岗市李双燕被绑架迫害一天致死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法轮功学员李双燕,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被绑架,非法关押迫害一天多,于次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五岁。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李双燕在做真相资料时,被富力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迫害李双燕近三十小时,十二月十七日通知她丈夫晚上下班接人。

当时李双燕被三个警察架出来,自己不能行走,在回家途中,李双燕已经生命垂危,「120」急救车赶到时发现人已身亡,含冤离世。详情待查。

(二)被非法判刑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1. 七十五岁的李英菊被非法判刑  八十多岁的老伴含冤离世

李英菊,女,七十五岁,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被当地公安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半,家人则经历了要人、上诉、申诉,均无果。李英菊被关押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后,遭药物迫害,眼睛看不清东西。二零一八年十月,李英菊老人的老伴、八十多岁的刘洪信老人在家中含冤离世。

2. 巴彦县三位七旬老人被判刑七至九年

张洪珠,男,七十二岁,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被巴彦县政法委夥同公安局、兴华派出所打电话骗到社保局绑架。

武桂芝,女,七十三岁,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派出所警察绑架。

范淑芬,女,七十岁,当时去武桂芝家,也遭绑架。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上午,范淑芬、张洪珠、武桂枝被非法庭审,二零一九年二月份,武桂芝被非法判刑八年,范淑芬被判七年,张洪珠九年。

3. 依兰县一个下午绑架二十九人 十四人被非法判刑

哈尔滨市依兰县公安局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对依兰县、佳木斯市桦川县两地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共非法抓捕二十九人。其中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及一名未修炼的家人,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被依兰县法院非法庭审、判刑,具体刑期如下:

宋玉芝:女、六十五岁, 被判刑十年, 处罚金六万五千元,
施凤香:女、五十四岁, 被判刑九年, 处罚金六万元,
施凤兰:女、五十九岁, 被判刑八年, 处罚金五万五千元,
王云杰:男、五十六岁, 被判刑七年, 处罚金五万元,
周 研:女、四十六岁, 被判刑六年, 处罚金四万五千元,
邓术梅:女、六十三岁, 被判刑六年, 处罚金四万元,
宋孔华:男、五十八岁, 被判刑五年, 处罚金三万元,
武桂芹:女、五十三岁, 被判刑五年, 处罚金三万元,
卜宝玲:女、七十岁, 被判刑五年, 处罚金三万元,
夏桂华:女、五十七岁, 被判刑四年, 处罚金二万元,
唐立飞:男、四十八岁, 被判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姚怀英:女、四十五岁, 被判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康艳玲:女、六十五岁, 被判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薛宏亮:(未修炼法轮功) 男、三十九岁,被非法判刑三年,处罚金一万元。

4. 十四名宾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清晨,黑龙江省宾县二十五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十四人遭非法批捕,构陷案卷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移交到依兰县检察院,于四、五、七月被依兰县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和勒索罚款:

陈会江,被判刑九年,勒索罚款六万元,
李维库,被判刑九年,勒索罚款六万元,
宋九香,被判刑八年,勒索罚款六万元,
谭桂琴,被判刑六年,勒索罚款四万元,
白丽艳,被判刑五年,勒索罚款三万元,
王德, 被判刑四年,勒索罚款二万元,
谭广梅,被判刑四年,
王晓荣,被判刑四年,
王连全,被判刑二年六个月,
安国强,被判刑二年六个月,
曲洪华,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王亚琴,被判刑五年,
孟庆兰,被判刑四年,
白丽杰,被判刑三年九个月。

5. 大庆市七十二岁退休教师牟永霞被重判六年

牟永霞,女,七十二岁,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被谎称物业查水管的哈尔滨市铁路公安处国保便衣警察骗开房门绑架,后被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批捕。牟永霞老人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期间,绝食抗议绑架、非法关押,身体被迫害得虚弱。

看守所强行给牟永霞灌食、灌药,进行人身及精神折磨。二零二零年五月,牟永霞被大庆市让胡路法院判重刑六年。

6.  海林市付曌萃、郭立斌、陈熙涛被非法判重刑

付曌萃(傅曌萃),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被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冤判九年半,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大法后,付曌萃一家四口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累次遭受中共当局的迫害,都曾经被非法判刑,她父亲因在牡丹江监狱迫害后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在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的长期压力下,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含冤去世。现付曌萃被非法监视居住。

郭立斌、陈熙涛夫妇,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被绑架并非法关押、构陷,非法判六年半并勒索五千元。

多年来,海林国保在农忙时节多次骚扰、绑架郭立斌、陈熙涛及家属,一次次给家庭造成惨重的经济损失,尤其今年经济损失更为惨重。精神和经济的双重打击下,打碎了孩子当画家的梦想,也给孩子留下了心理阴影,至今听到门外的走步声心里都紧张。

7.  双鸭山市八旬杨文淑和刘桂清在家里被非法判刑

杨文淑八十三岁,刘桂清八十岁,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家里被非法判刑。杨文淑被非法判刑一年,并处罚金,刘桂清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多钟,互为邻居的杨文淑和刘桂清在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农垦红兴隆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手腕上被警察强制戴上黑色的「跟踪手表」、限制人身自由。

结语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甚至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迫害法轮功不仅在中国是违法违宪,现在更是国际重罪。(图片来源:明慧网)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的审判和终身追责。

(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3/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罪行-435350.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30/黑龙江鹤岗市李双燕被绑架迫害一天致死-435916.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30/黑龙江海林市付曌萃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435915.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黑龙江八旬杨文淑和刘桂清在家里被非法判刑-436197.html

(本文主图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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