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之窗记者颜朴芳综合编辑】于公,西汉时东海郯(音谈、tán)县(今山东郯城)人。他曾任县狱吏、郡决曹(司法官吏),精通法律,断案执法公正,无论大小案件都详细查访,认真审理,知冤必救。百姓很感激他,为他立了生祠,称作「于公祠」。
尤其于公坚持为孝妇伸冤的事迹,不仅流传千古,而且留下了因果报应真实不虚的道德规例。
洗雪「东海孝妇」冤案
东海郡有个孝妇,年轻守寡又无子女,很恭谨地奉养婆婆,婆婆想让她改嫁,她始终不肯。她的婆婆对邻居说:「我这孝顺媳妇侍奉我很勤劳辛苦,我怜悯她年轻守寡又没有子嗣。我年纪大了,长久拖累她于心不忍,如何是好?」
后来她的婆婆竟自缢身亡。婆婆的女儿因而上告县官,说:「那妇人杀了我母亲。」县吏逮捕了孝妇,孝妇辩解说她没有杀害婆婆,但在县吏的严刑逼供下,孝妇最后被屈打成招。
此案定案后报送到上级官府,当时于公担任郡决曹,认为这个妇人奉养婆婆十多年,以孝顺闻名乡里,一定不会是她杀害了其婆婆。但是太守不听于公的意见。
于公于是明询暗访,察知为一桩大冤案后寝食不安,百般为这个妇人表白、寻求生路。无奈昏愦县官和愚昧太守,不顾于公再三直谏,不做详查细询,最后竟将孝妇判处死刑,致使无罪的孝妇遭有罪之诛。于公极力争论不成,抱著卷宗在府上痛哭不已,辞职而去。
孝妇冤死后,东海郡内枯旱,三年不雨,五谷不熟。新太守上任,占卜大旱的原因,于公陈述孝妇的冤情:「孝妇不该被处死,前任太守冤杀了她,灾祸的原因应当就在这里。」
新任太守详查了全部案卷,为孝妇平冤,并亲自前往其坟前祭奠,立墓碑表彰其孝行。祭祀刚刚结束,天上立即下起了大雨,当年该郡五谷丰收。郡中人由此更加敬重于公。
治狱积阴德 子孙皆封侯
一日,于公家的里巷闾门坏了,地方父老一起来为他修理,他说:「可将闾门稍放高大,使它可容驷马高盖之车出入。」众人闻言茫然不解,便齐问道:「是何缘故?」于公答道:「我平日审办案件,多积阴德,未曾冤枉于人,将来子孙必有兴起者。」众人都相信他说的话。
果真,后来他的儿子于定国当了宰相,他的孙子于永做了御史大夫。
于公之子于定国,担任过县狱史、郡决曹、廷尉,承继其父秉公无私严谨的办案作风,以公平宽恕著称当世,史载其「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加审慎之心。」意思是说于定国审案公平合理,尽量照顾鳏寡孤独,疑罪从轻处理,审慎处理每个案子。
当时朝野赞叹称颂:「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为无冤。」汉宣帝也说:「于定国任廷尉,百姓没有怕受冤的顾虑。」
于定国后来担任丞相,其子于永以孝传闻于当世,因贤良被选为驸马,娶馆陶公主刘施为妻,后来任光禄勋(统属宫廷宿卫及侍从之官)、御史大夫。
汉代「三公」为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于定国父子就职其中的两个,并且封侯传世,真可谓富贵兴盛之家。果然应了于公昔日之言,「于公高门」也成为成语典故流传后世,指为官贤明而子孙显贵的人。此事明确记载于正史《汉书》里。
为官公正仁恕 福报可期
中国传统文化敬天信神,相信人的善恶行为存在著因果报应的法则。于公深信因果,心存敬畏,坦坦荡荡,为官处事有公正仁恕之心,其所言更透露出因果报应观。
如果像于公「公其心」般排除私心,执法公正,昭雪冤枉,则处处能助人、利人,累积善德,自无恶果可惧,自然有福报可期。
先贤评曰:「治狱,恶事也,而反兴驷马之门,何哉。盖于公之官守,是治狱之官守。而于公之心地,非治狱之心地也。驷马之门,亦兴于心地耳。」
意思是说,治理狱政本来是一件恶事,却反而大兴驷马之门、子孙荣贵,这是甚么原因呢?因为于公虽然任治理狱政的官职,但他的心地不是一般治理狱政者无情的心地。象征子孙荣贵的驷马之门,也是因为于公心地慈善的缘故。
正如古语所云:「欲广福田,须凭心地」,人们向往「百福千祥」,而种种福分与祥瑞,不都是从顺应天理行善得来的吗!
【延伸阅读】
【古人修炼故事】费长房失道心 不得善终
【文史漫谈】勇者无惧
施政不善 饱受天谴
贪财取危 自求灾祸
退一步海阔天空:和衷少争 谦德少妒
凡事为他人著想:《忍经》中的六则故事
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9/驷马之门-兴于心地-353881.html
(本文主图来源:台北故宫博物院)
世局纷乱、灾异频仍、真假难辨⋯⋯
寻觅中,访问明慧之窗,让善良与光明注入心田。
感谢您支持明慧之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