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法輪功學員(明慧之窗記者金弘怡編輯)
中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後,很快聽說有同修去天安門廣場打橫幅。當有大法弟子被迫害死的消息傳出來時,我決定去上訪。
走出家門時,我回頭一望,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滋味在心頭。跟我同行的是我的兩位家人同修,我們繞過截訪人員,來到國務院信訪辦公室。在接待窗口,我把打印好的題目為「好人無辜被打死」的狀子和登記表一塊交上去。可是沒有人接見我們,等待我們的是被直接關入看守所。
警察給了我一份「刑事拘留通知書」,然後是非法提審。提審我的是兩個警察。可能那些天他們接觸的大法弟子比較多,對我們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一開始氣氛就沒那麼緊張。
真正的好人
我給他們講了法輪大法的美好,講了大法教人向善、處處為別人考慮。他們說:你能不能舉個具體例子?
我給他們講了我哥哥(同修)的一件事:「有一次,我哥哥騎自行車時被一輛大貨車撞了,他身上出血了,衣服也破了,車也撞壞了。」
「司機下來問我哥哥:要不要去醫院?哥哥說:不用了。司機說:那我賠你點錢,回去買件衣服、修修車。哥哥說:也不用了。」
我問提審警察:「是法輪功師父在大法書《轉法輪》中教我們這樣做的,你們說這樣做是不是好人?」一警察說:「這不是好人不好人的問題,不要他的錢,這是傻了,就應該要他的錢。」
我微微一笑:「你站在旁觀者角度,你可能說他是傻了。但是,如果你是這位大貨車司機,你撞了人,那個被撞的人不訛你錢,你會說他傻?還是會說他是好人?」警察想了想說:「那得說他是好人。」我說:「這就對了,我們師父就是教我們處處為別人考慮。你要為司機考慮的話,就是不要他的錢。」
一週之後,本來被「刑事拘留」的我被釋放回家了。這是明真相的警察做出的一個正確的選擇。
天安門派出所警察 悄悄放走法輪功學員
由於上訪無門,二零零零年的一天,我懷裏揣著橫幅,來到了天安門廣場打橫幅,為的就是告訴世人法輪大法的真相。當時的感覺有點像「風蕭蕭兮易水寒」。
很快地,我被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這回我沒有報名字,因為我知道一旦報了名字,就會被接回當地派出所迫害。
為了讓大法弟子報名字,這裏的警察也是輪番使用暴力,打耳光、背銬、皮帶抽……我也經受了一輪輪暴力。轉眼到了晚上,一批批報了姓名的同修被車拉走,而不報姓名的同修被關在鐵籠子裏。
我要求見警察之後,被叫到一間屋子裏,裏邊只有一個警察。我把門關上,然後問他:「你們這麼折騰,不累嗎?咱們能不能平心靜氣地談談?」他說:「好,你說說,你為甚麼不報姓名?」我就簡單地給他講了大法教人做好人的理,還給他講了上次我去信訪辦公室的整個過程。
然後我問他:「你剛才打我倒沒啥,我知道你也打不壞我。可剛才那位大娘,年歲比你我的父母都大。你打她,你說要是你母親站在這兒,你母親會怎麼說你?」他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我知道觸及到他的良知了。
我又問他:「你整天跟我們這些人打交道,這些人都是好人,你覺得是嗎?」他說:「是,你們都是好人。」我說:「那你們能不能把這些情況反映上去呢?」
他一聽,有些激動:「你怎麼知道我們沒有往上邊反映?打報告上去,下來一個處分;再打報告上去,又下來一個處分;第三次打報告上去,還是下來一個處分。你說誰還敢打報告上去?!」
我說:「是,維護正義是警察的天職。那看來你們也是盡了力了。我聽說有的警察把大法弟子拉到郊外的路邊就給放了,你知道不知道?」他沒有說話。我實際上是在告訴他該怎麼做。
將近半夜的時候,我被他們單獨放了。他們打開手銬,讓我從天安門廣場派出所自己回家。而且我後來知道,在我之後,當天所有沒報姓名的大法弟子都被一個接一個地放了。
這又是一個明真相警察做出的善舉。我連夜回到家中,第二天照常去上班。我本來以為要「壯士一去兮不復還」,沒想到,在師父的保護下,我幾個小時就堂堂正正地走出了天安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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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24/天安門派出所警察把我們都悄悄放了-457036.html
(全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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