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社保中心敗訴 當局繼續勒索公民養老金
【明慧之窗記者宋蒖琂綜合報導】遼寧省撫順市退休女教師徐玉芝上訴社保退休金案勝訴後,中共當局勞動保障行政機關的執法單位──新賓勞動監察大隊,竟仍然要求徐玉芝退回所應得的退休金,相關人員還說:「我們也沒有辦法,知道這種要求不合法,還得這麼做。」
明知不合法卻仍要做,既是制度扭曲的結果,也是作為個體的公職人員的悲哀。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的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那些盲目執行中共「經濟上截斷」滅絕政策的相關單位與個人,錯誤地高估了違憲、違法、自擬的地方性文件的份量。
撫順市徐玉芝女士繼續投訴當局濫權行為
今年七十一歲的徐玉芝女士,因對人講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被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在徐玉芝冤刑期間及出獄後半年(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撫順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新賓分中心一直給她發放養老金,共計74630.06元。誰知二零二一年六月,社保管理部門要求她退回這筆退休金,並以此為由停發了她的退休金。
撫順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還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稱徐玉芝冤獄期間依法領取的養老金為「不當得利」,應予返還。撫順市順城區法院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做出違法判決,支持了撫順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的無理訴求,判令徐玉芝返還冤獄期間依法領取的養老金。
徐玉芝不同意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查清事實後,依法作出終審裁定:撤銷撫順市順城區法院(2022)遼0411民初139號民事判決;駁回撫順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的起訴。
該裁決結果表明,全國範圍內大面積發生的社保經辦機構以不當得利為由扣發、剝奪、勒索公民服刑期間的養老金,是完全違法的,甚至無論入獄原因繫冤獄還是真正犯罪。
收到撫順市中級法院的終審裁決後,徐玉芝先後到所在學校、教育辦、新賓社保等相關單位找到領導及相關人員,將被迫害情況、法院判決等紙質材料出示給他們,他們看後都為徐玉芝高興:做好人、修真、善、忍卻被判刑,甚至還要停發退休金,這怎麼行啊?沒有退休金怎麼生活呀?這些部門領導都叫好,說會積極幫助協調辦理。
然而近期,徐玉芝卻收到新賓勞動監察大隊的所謂行政處理決定書,繼續要求徐玉芝返還冤獄期間領取的養老金。徐玉芝與家屬一同找到新賓勞動監察大隊,相關人員竟然說:「我們也沒有辦法,知道這種要求不合法,還得這麼做。」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日,徐玉芝在回覆給「新賓縣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行政處理決定書」的覆函中,主要指出幾點:1. 養老金不是國家財產,屬於私人合法財產,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剝奪、要求返還;2. 人社部【2012】69號文件因違憲、違法而無效;3. 新賓縣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沒有法定的處罰依據,且行政主體越權。
明知不合法卻仍要做,既是制度扭曲的結果,也是作為個體的公職人員的悲哀。徐玉芝與家屬會繼續投訴、控告勞動行政監察大隊相關人員的濫權行為。
七旬夫婦遭扣發退休金提訴訟 籲法官勿參與經濟迫害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法輪功學員尹遜貞、許淑傑夫婦,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份被綁架,後分別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年。二零二零年八月份,方正林業地區社保局要求他們返還冤刑期間的退休養老金,並於十一月份停發了他們的退休養老金。
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尹遜貞、許淑傑夫婦向方正縣政府作了行政覆議,並從二零二一年三月起向哈爾濱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中院已立案。此訴訟至今一直在進行中。
日前許淑傑女士致信辦案法官,陳述她丈夫是當地出名的老病號,生活難自理十四年,修煉法輪功半年基本康復。然而在中共迫害下,夫妻倆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判刑,遭肉體折磨。出獄後,兩位七旬老人又遭經濟迫害,被無理扣發退休養老金。
許淑傑認為,他們理應享受到自己勞動付出而得來的養老金。她說:「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我沒享受到,反而因此被冤判!社保機構還以此為理由扣我活命錢,侵犯了我的生存權。我實在難以接受社保局這種讓人心寒,不近情理的做法。我真的不明白,不知道還能有甚麼事情,比這做的更過份。此時此刻我內心難以平靜,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許淑傑勸法官:被中共裹挾其中的你們,應該樹立起應有的道德良知和正義果敢,真正按法律辦事,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也是在為自己與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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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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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圖來源: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