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者】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追查迫害者】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文/明慧网记者(明慧之窗记者心笃改写)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国际人权日前后,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的二十三个国家、日本、韩国、瑞士等三十六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向本国政府递交最新一批中共迫害者名单,要求依法对这些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

现任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此次递交的迫害者名单中。

张军主要罪行

张军长期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司法系统内担任重要职务,竭力推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帮凶。他曾任最高法院副院长、司法部副部长,二零一七年二月,接替吴爱英任司法部部长。

在张军任司法部部长短短一年的时间(二零一七年二月~二零一八年三月),据不完全统计,被中共监狱方面迫害致死的至少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包括王有江、严红梅、胡霞、王彦秋、王文中、叶光平、路远峰、霍润芝、羹仁娥、董永慧等,还有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伤、致精神失常,有的妻离子散,流离失所。

由于中国的监狱系统属司法部管辖,张军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部分迫害致死案例

(一)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霍润芝,女,七十二岁,于二零一六年三月被绑架,被判刑三年。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被监狱医院救护车送回家时,已神智不清,身上多处伤疤,每天除了昏睡,就是痛苦的尖叫,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含冤离世。

(二)成都法轮功学员严红梅,女,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在成都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家人接到通知到殡仪馆,看到她的遗体头上缠著纱布,身上盖著布。监狱方直接将遗体火化,让家属拿骨灰回家。

在此之前,十二月二十五日,严红梅家人到监狱医院见到严红梅全身已浮肿,监狱不给办保外就医,拒绝放人,「理由」是她是政治犯,比杀人还严重。

(三)山东省法轮功学员王文中,男,四十四岁,遭非法判刑七年半。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上午,山东省监狱打电话给王文中的姐姐,说王文中已离世,要求家人速去。

他的姐姐、姐夫急匆匆地赶到济南监狱医院,在太平间见到他的遗体,原本身高近一米七、体重一百七十~一百八十斤的兄弟瘦得皮包骨,蜷缩成一团,肚皮贴著脊梁骨,腹部只有一、二指厚。他的姐姐、姐夫见状失声痛哭,质问狱警:「我弟弟好好的,你们怎么把他弄死的,是不是饿死的?」

采政治手段迫害维权律师及法轮功学员

张军任司法部部长以来,还采取政治运动式的手段迫害律师,在他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地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中国律师协会挥舞大棒,对律师们展开约谈、警告、秘密调查、立案和处罚。

仅半年多时间,就有十多位敢言正直、在业界有一定声望的维权律师(包括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被以完全站不住脚的理由遭到调查和处罚,或受到各种刁难以致无法执业。还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律师也受到各种各样的刁难、报复、整顿和被注销从业资格。

自二零一八年三月张军任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推动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张军污蔑诋毁法轮功,要求各级检察院「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张军在其工作报告提出「坚决惩治法轮功」。

他在全国范围内指令各省、市、县检察院人员,在没有法律依据,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构陷、非法起诉,致使大量有信仰、坚持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批捕、起诉、非法庭审、判刑,致使蒋有容、吕观茹、徐静、毛坤等二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洪传全世界,只有在中国这个地区,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因为信仰而受到迫害。(图片来源:明慧网)
为了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佛法修炼,中共邪党用了许多残忍酷刑施压。(图片来源:明慧网)

二零一八年  至少千名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导统计,二零一八年,至少一千零五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九十九名六十五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有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因依法控告元凶江泽民遭报复性判刑。非法庭审九百四十二场,法庭非法罚金二百四十六万三千元。

二零一八年,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刑期最低六个月,最高十四年。非法判刑分布于二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百九十三个城市,仅黑龙江省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就「批捕一百一十七人、起诉一百九十二人」。

二零一九年  九百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导统计,二零一九年,至少有九百二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判刑,非法庭审八百五十一场,非法批捕四百三十五人,构陷到检察院、法院一千一百三十七人。分布在全国二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百七十一个城市。

二零一九年,中共法庭、警察对三百零九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敲诈勒索现金四百零三万七千八百三十元。其中,法庭罚金三百七十三万一千元,警察敲诈勒索三十万六千八百三十元。有一百三十七名六十五岁以上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四川省巴中市八十九岁法轮功学员张新伟被非法判刑三年;八十五岁的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郭余年被冤判六年。

二零二零年  六百一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导统计,二零二零年,中共操控公检法冤判法轮功学员人数为六百一十五人。

非法判刑分布于中国大陆的二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百四十九个城市。有一百一十四名六十五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有十一名八十岁以上,年龄最大的八十二岁。

吉林省松原市何萍、湖北省襄阳市成孝宝被判刑十二年;四川省成都市毛坤被判刑十一年六个月;湖北省襄阳市王模莲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二零二零年,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二百七十八万八千二百三十四元现金,其中警察、检察院非法抄家抢劫勒索现金二十二万三千二百三十四元。江西省张莉被判刑七年六个月、勒索罚款十万。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  六百七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导统计,二零二一年上半年获知六百七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法院非法起诉、判刑。

非法判刑分布于二十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百五十四个城市。至少有一百一十四名六十五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年龄最长者八十八岁。其中,八十岁以上十六人,七十五岁至八十岁二十一人,七十至七十五岁三十七人,六十五至七十岁四十人。

退休教师八十二岁的李登臣被非法判刑十年,罚款十五万一千七百元;辽宁沈阳市八十一岁的赵洪芝被判刑四年,罚款二万元;辽宁抚顺市八十岁的赵玉兰被判刑三年。

张军二零一八年三月任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至今,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案例:

一、部分迫害致死案例

(一)辽宁法轮功学员李艳秋,女,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被绑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就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在她身体虚弱、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况下,在看守所进行秘密非法庭审,她被判刑五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李艳秋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三月四日,在她入狱的第十四天,被迫害致死,年仅五十二岁。

(二)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侯丽凤,女,六十七岁,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和老伴被兴方派出所绑架。七月六日,她被方正县检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警察对她刑讯逼供,打得她两臂浮肿成紫青色,每天有专人看管,强制洗脑。八月十五日,她被构陷至依兰县检察院。九月五日检察院将她起诉到依兰县法院。

遭受数月的精神和酷刑折磨的侯丽凤,身体已出现严重异常,肚子剧痛,下身大量流血,腿脚浮肿,有时痛到昏迷过去。九月二十六日,依兰县法院非法庭审,她被判刑二年,并被威胁不许上诉。

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生活已经完全不能自理的侯丽凤被保外回到家中,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离开人世。她从被非法逮捕到离世,仅短短十个多月。

(三)辽宁沈阳市胡林,男,四十七岁,航空工程师,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被起诉、判刑二年,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在沈阳市康家山监狱被迫害致死。

胡林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中共多次绑架、被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并遭受毒打、「约束带」、电棍电击、剥夺睡眠、奴役等残酷迫害。

(四)云南省昆明市丁桂英,女,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被昆明市五华区法院秘密判刑四年,关押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家人接到监狱电话,声称丁桂英在监狱患「急病」送监狱医院救治无效去世,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监狱狱警将她的遗体送到火葬场强行火化。

二、典型非法起诉、非法判刑案例

(一)黑龙江巴彦县三位七旬长者被判刑七至九年

张洪珠,男,七十二岁,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被巴彦县政法委夥同公安局、兴华派出所打电话骗到社保局绑架。

武桂芝,女,七十三岁,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派出所警察绑架。

范淑芬,女,七十岁,当时去武桂芝家,也遭绑架。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上午,范淑芬、张洪珠、武桂枝被非法庭审,二零一九年二月份,武桂芝被非法判刑八年,范淑芬被判七年,张洪珠九年。

(二)黑龙江依兰县十四人被非法判刑

哈尔滨市依兰县公安局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对依兰县、佳木斯市桦川县两地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共有二十九人被非法抓捕。

其中宋玉芝、施凤香、施凤兰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及一名未修炼的家人,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被依兰县法院非法庭审、判刑,刑期三年六个月~十年不等,勒索罚款四十五万三千元。

(三)辽宁大连两次大绑架 十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大连开发区政法委、公安局国保阴谋策划了对大法弟子的绑架,同一时间,多个派出所出警,在多处,甚至异地绑架了十九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四~六月间法院陆续非法开庭,其中九人被非法判刑,刑期如下:周海燕被判八年、贾秀春二年、时宁瑶五年、方芳三年六个月、林景萍四年、胡志琴七年六个月、来桂芳七年、曹娥三年六个月、郝福奎(八十一岁) 被判三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大连市二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具体刑期:宋学存八年、陈跃荣八年、张克鑫八年、徐彦霞八年六个月、程玉荣判四年、蒋连香判三年三个月。

(四)河北遵化市 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二~八年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河北遵化市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遵化市法院秘密宣判,其中六十八岁的王瑞玲(女)被判刑八年;六十五岁的张玉明被判七年;七十岁的王建被判七年;七十八岁的张勤被判四年六个月;八十二岁的田淑学(女)被判五年六个月;六十八岁马阔被非法判刑五年。

(五)成都毛坤、杜荣等四人被判刑七~十一年 毛坤被看守所迫害致死

毛坤,女,五十七岁,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下午在家中,成都市金牛分局国保警察、茶店子派出所警察暴力破门而入后,她围攻殴打,导致其手臂骨折。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半,法院非法对毛坤、杜荣、张珍华、陈世贵四人开庭,毛坤被非法判十一年半,勒索罚款二万元;杜荣九年,罚款一万元;张珍华八年、陈世贵七年半。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毛坤被成都市看守所紧急送到医院抢救,看守所并通知家属紧急办理保外就医。四月十一日晚,毛坤在医院含冤离世。

(六)吉林省长春于健莉一家七人  被非法判刑七至七年半

二零二一年正月十五,长春市于健莉、母亲付贵华、丈夫王东吉、公公王克民、婆婆王凤芝、妹夫孟祥岐,及孟祥岐的父亲孟凡军,被梨树县法院非法宣判,一家七人被非法判刑七年至七年半。付贵华已于七月二十五日,在吉林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

同时被宣判非法刑期的还有:江涛被非法判刑九年,崔桂贤七年,刘冬英(崔桂贤亲家)七年,韩建平七年,谭秋成七年,侯红庆七年,张绍平(四平地区)七年。

(七)河南省南阳市法院对四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冤判,最高刑期十三年,罚款六十三万九千元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凌晨开始,河南省南阳市政法委、公安局在南阳市区以及各县开始大面积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一百多人,都被非法关押在南阳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南阳市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公检法司对四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最高刑期十三年,罚款六十三万九千元。其中,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法院对二十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判刑,赵培员被判刑十三年,罚款五万元。

恶人榜张军个人资料
张军,Jun Zhang,男,汉族,一九五六年十月生,山东博兴人。现任最高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

一九九八~二零零零年                               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
二零零零~二零零一年                               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
二零零一~二零零三年                               最高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零零三~二零零五年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二零零五~二零一二年                               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零一二~二零一七年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零一八年三月              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至今                    最高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首席大检                                                                            察官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张军对此负有直接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2/迫害法轮功-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罪恶簿-435125.html

(本文主图来源:明慧之窗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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