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血泪又一桩 市民高华王彦东遭绑架判刑

辽宁血泪又一桩 市民高华王彦东遭绑架判刑

【明慧之窗记者李佳综合报导】中国大陆辽宁省一直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历年迫害至死学员人数是全国第二位。近期,辽宁省又出现多起严重迫害案例。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葫芦岛市绥中县法轮功学员高华及王彦东,被葫芦岛市连山法院非法判刑。

高华被枉判四年、罚金三万元,王彦东被枉判三年、罚金二万元,对两人非法判刑的法官是李福山。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轮功学员高华,以及当时在她家串门的王彦东,被国保大队警察从家里绑架、关押、构陷。

高华,女,五十八岁,修炼法轮功之后,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多年的哮喘好了,无病一身轻。令人称奇的是,结婚十多年没有生育的高华,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后,在四十岁时却生了一个儿子。高华是个传统的贤妻良母,家里的大小事宜都由她一手操持。

王彦东,男,五十九岁,秉性善良、同情弱者,修炼法轮功后更加善良,看到谁有困难,他都帮。曾有个乞讨的人说自己是山东来的,回家没有钱,王彦东就给他买了回家的火车票。用他妻子的话说,王彦东结交和照顾的都是老弱病残没有能力的,别人都说他傻。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绥中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刘唤宇等人,非法闯进高华家,绑架了高华、高英两姐妹,以及去串门的法轮功学员陈文艳和王彦东,抢劫了高华家的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

高华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看守所,高英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拘留所,王彦东被非法关押在绥中看守所,陈文艳被放回家。五月二十五日,高华、高英、王彦东被构陷到绥中县检察院。五月二十六日,高英回家,被监视居住。

七月二十七日,高华、王彦东被构陷案到了葫芦岛连山检察院,负责的检察官是龙胆。

八月二日,王彦东的律师到绥中看守所会见王彦东,还去了连山检察院查阅案卷,递交相关材料给检察官,并与检察官进行沟通。

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高华在葫芦岛看守所被连山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官是李福山。原来定的公诉人龙胆因为出差,由另一个检察官代替。律师到场,质疑公诉人的指控,向法官和检察官表达修炼法轮功不是犯罪。

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十点多,葫芦岛连山区法院在绥中县看守所对王彦东非法开庭,法官是李福山,检察官是龙胆。律师说: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任何法律法规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阐明了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性。

律师表示,王彦东制作书籍和真相资料的动机是救人,并从修炼初衷与当时社会背景的角度进行辩护。律师还以「生育政策」为例,从生二胎罚款,到鼓励生三胎、四胎的变化,让法官和检察官能审时度势,不把中共一时所谓的「政策」看成绝对。律师并指出国保警察没有搜查令的问题。

十一月二十五日,葫芦岛市连山法院仍枉顾信仰自由与言论自由,对高华与王彦东非法判刑。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而且《宪法》规定人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

(图片来源:明慧网)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辽宁葫芦岛市高华、王彦东被非法判刑-434280.html

(本文主图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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