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之窗记者宋蒖琂综合报导)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不断升级,明慧网近日获悉,两广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经历了多年非法劳教或监狱迫害后,再次被枉判重刑。
原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工程师、六十三岁的邓容芳,曾经被四次劳教,在洗脑班和劳教所累计遭迫害超过六年。二零二零年七月上旬,邓容芳再次被绑架后,近日得知,她被秘密非法判刑七年半。
广州市越秀区法轮功学员马民庆,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被绑架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他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马民庆的母亲王雪祯(今年七十六岁),在被迫害致无法站立的情况下,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的梁秋长,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被蓬江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在江门市,过去二十多年来,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重刑,至少十人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目前,蓬江区法院已成为江门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

曾遭六年劳教迫害 广西邓容芳被秘密判刑七年半
明慧网通讯员广西报导,邓容芳,原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机电处工程师,今年六十三岁。她曾经是一个体弱多病的人,患有乙型肝炎、乳腺增生、咽喉炎、胃炎等,特别是乙型肝炎经常要住院,但不见好转,因此抑郁的心情使她的脾气也越来越不好。
一九九八年一月,邓容芳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功。她刚开始看《转法轮》,身体就感到好多了,炼功不久,真正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从此,她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返本归真。邓容芳变得更善良、宽容、真诚,家庭和睦。在单位里,无论什么工作都乐意去干,受到同事们的赞扬。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后,一九九九年十月,邓容芳到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防城港市公安局绑架到防城港市看守所三个月,接著绑架到广西女子劳教所判劳教一年,同时被防城港务局无理开除公职。
二零零一年九月,邓容芳被防城港市非法组织六一零绑架到防城港市洗脑班,因拒绝「转化」放弃信仰,被送到市看守所,后非法送广西女子劳教所判三年劳教。
在劳教所,以不服从狱警为由,邓容芳被延期九个月。到期了,劳教所不通知她家属,防城港市六一零直接将她绑架到防城港港务局宾馆办洗脑班,迫害三个多月。
二零零七年十月,南宁市公安局又以邓容芳印制法轮功真相资料为由,将她绑架到南宁市第二看守所,从看守所她又被绑架到南宁市洗脑班。因邓容芳不放弃信仰,被送广西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到期不通知家属,被防城港市六一零绑架到广西合浦法制洗脑班,迫害三个多月。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防城港市公安局、六一零,又把邓容芳绑架到宾馆(洗脑班),迫害八天后,又以莫须有的「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直接把邓容芳从洗脑班绑架到广西女子劳教所,再非法劳教两年。
一年后,因劳教制度与二零一三年废除,邓容芳被防城港市公安局和六一零绑架到广西北海市「法制」洗脑班迫害。
此次得知邓容芳被秘密非法判刑七年半,但家人和朋友一直不知详情。
在过去二十多年里,累计近八年的劳教所、洗脑班非法关押中,当局为了让邓容芳放弃信仰,迫害她的多种手段令人发指。以下主要是邓容芳在广西女子劳教所遭受的部分酷刑。
一、不准睡觉
恶人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有一种邪恶的迫害手段就是不让睡觉,有时一、两个月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
二零一一年,邓容芳被非法关押在广西女子劳教所时,有八个包夹犯人轮流二十四小时监控限制人身自由,不准闭眼睛,用透明胶把邓容芳的眼睛撑开,抹风油精和清凉油,使眼睛流泪不止、红肿。有时让邓容芳躺在床上,也是几分钟扯一下,让她睁开眼睛,不让她睡觉,一个晚上都是如此。
二、不准上厕所、洗澡和洗漱
二零一一年冬,还是在广西女子劳教所,警察不准邓容芳上厕所,不准尿在地上。恶人把邓容芳的两个裤脚用绳子绑上,再穿上大号的水鞋。如果尿在地上,就用学员自己的衣服去擦,还不准换衣服。所以,邓容芳的两个脚被尿泡得溃烂、出血。
在冬天,用一个大的塑料缸装满冷水,让邓容芳全身泡在冷水中,两个包夹用手把邓容芳的头按在水里,让邓容芳呛水才放手。等一会,又再把她的头按到水里,警察就在一边看著,还说以后天天这样对待你。
三、罚站、罚坐(小板凳)、罚蹲
在广西女子劳教所里,长期一天二十四小时罚站、坐、蹲,就是保持一种姿势,不准动,动了,包夹或骂或打或用针扎出血,而且这些包夹知道如何打人看不出外伤,而让法轮功学员痛得说不了话。邓容芳由于长期受罚,双脚红肿,行走困难,血压很低,高压只有四十。
四、殴打、侮辱、打耳光
在洗脑班和劳教所办的洗脑班,所谓的帮教人员和警察几个人围著邓容芳,有的拉扯,有的用书或棍(特制的)打,有的打耳光,打到手累了才停住,强迫邓容芳接受他们的那一套,强词夺理,不容分辩,反覆这样折磨,每天十几个小时。
曾遭七年冤狱 广州马民庆又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导,马民庆,一九六九年出生,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生物化学专业。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马民庆屡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一年,马明庆与妻子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
二零零六年七月,妻子被绑架、劳教迫害;马民庆同年十月被绑架,二零零七年七月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关押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二零一一年底才结束冤狱回家。他回来后失去了工作,靠帮人送货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二零一九年四月,广州地铁西塱站出现真相无线网络信号。黄沙站派出所害怕民众了解真相,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非法立案。七月九日、十日,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侦查二大队,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集中实施绑架,其中八名为老年法轮功学员。

马民庆和他母亲王雪祯同一天被绑架。被绑架的其他法轮功学员包括:林作英(女,一九三九年十月出生)、曾加庚(男,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出生)、谭初英(女,一九四三年出生)、吴丽娟(女,一九四四年出生)、梁惠婵(女,一九四四年出生)、张惠(女,一九四五年出生)和杨志刚(女,一九五零年出生)。
九名法轮功学员都被劫持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目前这些老年法轮功学员均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一次放风时,马民庆意外地看到了他母亲王雪祯,才知道母亲也一同被绑架了。
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马民庆被广州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被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二月底,马民庆、王雪祯、曾加庚等法轮功学员被转移到海珠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期间,王雪祯被迫害至终日需卧床,无法正常站立行走。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宣判,坐在轮椅上的王雪祯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海珠区法院非法宣判马民庆七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马民庆的案卷中有一个秘密卷,海珠区检察院和法院拒绝律师阅这个秘密卷。
广东江门蓬江区法院对多名法轮功学员枉判重刑
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导,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法院紧跟迫害政策,对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并进行高额勒索性罚款。至少十人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目前,蓬江区法院已成为江门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
以下仅举数例。
一、梁秋长女士被非法判刑五年 勒索罚金一万元
梁秋长女士,一九七零年八月出生,家住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自己开理发店,二零零零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梁秋长将炼功受益、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真相告诉给被乡亲。
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梁秋长多次遭中共迫害。二零一六年十月,梁秋长被新会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被新会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六千元,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中午一点左右,梁秋长在蓬江区花园新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在此蹲坑的七堡派出所警察绑架。下午四点多,梁秋长戴著手铐被十几人押回家抄家。
当时家中只有一名老奶奶,据老奶奶陈述:十几人带著梁秋长进入家中,他们并没有向老奶奶出示搜查证等相关手续,仅搜到一个护身符,随后梁秋长被带走,非法关押到新会区看守所。八月二十一日,梁秋长被非法逮捕。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梁秋长被蓬江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余荣新、谢清夫妻分别被非法判刑八年半、七年半 勒索罚金五万五千元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余荣新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江门市看守所,他的妻子谢清约在九月二十一日被绑架,也被非法关押在江门市看守所。未成年的儿子不得不独自在家。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警察将他们构陷到江门市检察院。七月三十一日,构陷案转到江门市蓬江区法院。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余荣新夫妻被非法开庭,律师做了无罪辩护。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未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江门市蓬江区法院秘密判刑,余荣新被非法判刑八年半,并被勒索罚金三万元;谢清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勒索罚金二万五千元。
余荣新夫妻不服判决,上诉到江门市中级法院,同样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中院仍然维持原判。
目前,余荣新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北江监狱,谢清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
三、曾尉英女士被非法判刑八年 勒索罚金三万元
曾尉英女士,一九七三年二月生,家住江门市鹤山鹤城镇新联管区。曾尉英深知法轮大法教人向善,按照真、善、忍做人,是高德大法。她因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人恶意举报。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中午,八个警察,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先到她位于鹤山市鹤城镇的农村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一箱大法书、真相资料、平板电脑等私人物品。当日下午,这帮警察再到她位于沙坪镇的家中撬门,进屋,非法抄家。曾尉英被劫持关押。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曾尉英的老父亲老母亲被警察叫去非法审问。她的年迈双亲被恐吓,鹤山市国保还向他们勒索数万元,因家贫,警察的勒索未能得逞。
此后,曾尉英被构陷到检察院和江门市蓬江区法院,法院办案人为李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曾尉英被蓬江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三万元。
四、傅志坚使蓬江区法院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
使蓬江区法院成为江门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直接的责任人是傅志坚,从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二一年九月,傅志坚任蓬江区法院院长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蓬江区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的两名主要法官是林侵稳和李磊,任刑庭副庭长。林侵稳,女,一九七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出生,毕业于中大大学法学专业,一九九九二年进入蓬江区法院,二零一四年开始任刑庭副庭长至今。李磊,二零一五年开始任刑庭副庭长至今。
二零二一年九月开始,蓬江区法院院长更换为谢建华。刑庭庭长是陈文学,立案庭庭长为吴晓兵。
结语
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已经持续了二十二年,而且有越演愈烈的趋势。这是因为在中共内部已经形成了一套迫害机制,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制度化,还有很多踏著法轮功学员鲜血上位的高官,都在推波助澜。
但是,人们也看到,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共拿下了众多政法系统的高官,并且处分了违纪违法的干警七万多人、立案审查并调查涉嫌违纪违法的干警有近三万人,政法与公安人员已经人人自危。
法轮功学员一直在利用各种途径劝善直接参与迫害的公安,悬崖勒马:作为各级具体执行迫害命令的政法委、六一零与公、检、法、司人员,只是被中共欺骗和利用的工具,最终难免被中共拿来卸磨杀驴,充当这场迫害的替罪羊。
(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1/广东江门蓬江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枉判重刑-435093.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3/曾遭六年劳教迫害-广西邓容芳被秘密判刑七年半-435211.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3/曾遭七年冤狱-广州马民庆又被非法判刑七年半-435204.html)
(本文主图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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