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慧网湖南通讯员(明慧之窗记者方心编辑)
湖南省郴州市法轮功学员曾琴玲、唐雪英、唐江南,近日遭郴州市苏仙区法院枉法诬判,他们根据中共《宪法》规定,坚称信仰无罪。最后,苏仙区法院仍以莫须有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庭审前后总共只花了几十分钟。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近五点钟,苏仙区法院视频开庭,非法庭审曾琴玲、唐雪英、唐江南三人。律师、法官等都在郴州法院,曾琴玲、唐雪英两人在看守所,唐江南取保候审在家。庭审没有通知家属参加。
法院为三人指派律师,唐江南家人在害怕中要她认罪。曾琴玲和唐雪英都表示不需要律师,她们坚持无罪,要求自己辩护,并表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第36条:信仰无罪、言论无罪、打印、出版无罪。张姓法官见她们两人不认罪,就结束开庭,前后总共只花了几十分钟。
最后,苏仙区法院以莫须有的「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曾琴玲、唐雪英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唐江南被非法判刑二年缓刑三年,勒索罚金六千元。
三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绑架入狱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郴州市北湖区政法委、「610」办公室等部门多人闯到曾琴玲家非法抄家,抄走许多大法书和资料、电脑和多台手机等等。
曾琴玲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郴州下眉桥洗脑班,后被非法关押到郴州市梯子岭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郴州柿竹园法轮功学员朱志雄、唐雪英夫妇被警察绑架到下湄桥洗脑班。主导绑架唐雪英的是区政法委李书记、区公安局张兵、白露分局侯振东等。
他们非法抄家、抓人、审讯(诱骗恐吓),朱志雄、唐雪英夫妇被强制坐在审讯椅(老虎凳)上,腰部、双脚全锁住,长达六个多小时。之后,朱志雄被放回家。唐雪英被劫持到郴州市梯子岭看守所,单独关在一房间,门上写著:不能见律师。因此,律师、家人都见不到人。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唐雪英被构陷到检察院。据说,湖南省政法委、公安厅、郴州北湖国保大队、郴州苏仙国保大队、白露分局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迫害唐雪英。
据悉,这个所谓的「案子」是由湖南省省政法委书记督办,听说还有郴州市委书记参与。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5/湖南郴州市曾琴玲等三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442112.html)
(图片来源:明慧网)
世局纷乱、灾异频仍、真假难辨⋯⋯
寻觅中,访问明慧之窗,让善良与光明注入心田。
感谢您支持明慧之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