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被唤醒  他们堪称中国大陆的「辛德勒」

善心被唤醒 他们堪称中国大陆的「辛德勒」

文/中国大陆来稿(明慧之窗记者心笃编辑)

中共对法轮功的疯狂镇压,迷惑了不少公检法人员配合参与迫害,很多民众也受谎言欺瞒而莫名排斥法轮功。但近年来,不少人明白这是一场非法的、无人性的迫害运动后,即使是政法系统人员也开始用职务之便帮助修炼人反迫害。他们被真相唤醒的善心善行,犹如第二世界大战期间保护犹太人的德国商人辛德勒。

中国大陆一位体制内人员,曾受中共铺天盖地的宣传影响,即便从未接触也跟著宣传仇视起法轮功。后来她终于明白自己被政府骗了,在为自己伸冤维权的过程中,发现公检法中也有不少人清醒了。以下是她的自述。

盲目相信谎言 法官棒喝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第一次听到「法轮功」三个字,但接收到的都是媒体抹黑宣传。当时相信了这些宣传假话,不由自主地也排斥法轮功,彷佛与自己有深仇大恨似的。

因此,二零零零年,我在办公室对著很多同事和前来办事的人大骂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结果被当时在场的一位法官给制止了。

法官问我:「家里有人修炼法轮功吗?是否了解法轮功?官方媒体报导说很多高校的教授都在炼,你跟那些教授比,谁更有社会阅历、经济实力和智慧?」我的回答当然都是「没有」。

法官说:「既然电视上说有一亿人在修炼法轮功,那么多人炼,肯定有他的好处;电视上的报导不一定是真实的,自己不了解就不要附和媒体的宣传。」

看到「天安门自焚」破绽

二零零三年年底,我从同事那里得到一本《转法轮》。在看这本书时,感到是一位慈善的老者给我讲述如何做人的道理,浅显易懂,还详细讲述不能杀生的道理。原来生命宝贵,不仅不能随意伤害别人,连自己的身体都不能随意伤害,更不能轻言自杀。

这时,我一下子明白了「天安门自焚」是中共造假、嫁祸法轮功的丑剧、骗局,而《转法轮》这本书就是明证之一:

(1)法轮功禁止杀生,自杀、堕胎,一旦做了会造下很大的罪业。那几个坐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人,即便是之前有学练过,当他们坐在天安门广场参与「自焚」的那一刻,就不再是法轮功学员了。

(2)我看到一本法轮功著作中有结印的动作图示,就能做出一样的结印动作。但是天安门自焚中的那个人,他结印和盘腿的动作都是错的,可见这个人不是炼法轮功的,反映出这个自焚视频是匆忙间完成的。

(3)这个匆忙完成的视频,又反映出怕别人知道会阻拦。谁会出面阻拦?那就是中共高层领导才能制止这件事的发生。这表明了「自焚」闹剧是在中共高层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由少数人做出来的。这证实了法轮功学员所讲的,打压法轮功是江泽民一意孤行,中共高层的多位领导并不同意。

我纳闷了,自己之前为甚么那么不理性?电视说啥就是啥而不动脑子想一想?更夸张的是,法轮功又没有伤害我,我为甚么那么仇视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呢?

我很庆幸读了《转法轮》这本书,终于找回了自己的理性,并知道了真、善、忍才是衡量好坏的标准,后来也修炼了法轮功。多年后,看到《九评共产党》和《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之后,才明白那个仇恨来自于中共的洗脑和灌输。

清醒后的公检法人员 默默帮助法轮功

近年,我发现有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员跟我一样清醒过来了。他们也会在自己的岗位尽一己之力帮助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四年,一位警察来我单位办事,得知了他是专门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我问他法轮功究竟怎么样?他说:「我看过法轮功的书,也看过法轮功的光盘,里面的内容真好;现在的人就是不炼法轮功,只是看看法轮功的书籍和光盘,这个社会都会变得越来越好;那些被抓的法轮功学员,真善良!」

二零零五年,一位法轮功老太太找到我调解,说她给儿子购买一套住房,儿子租出去了,强行住在老人的房子里,现在却要赶她搬走,理由是「老人炼法轮功」。

我前去调解。老人的儿子儿媳态度很强硬,根本没有商量余地。老人住处的社区主任很无奈地说:「老人那么大年纪了,就为了强身健体,在家炼就炼呗,可是她的儿子长期(向派出所、社区)告老人,让把老人抓走。」

一天夜里,老人的儿子将她的嘴用胶带粘上、双腿用胶带绑上,放在一个儿童床上,然后打电话叫派出所警察来把她抓走。派出所警察去了,见到老人被绑成那个样子,立马严厉呵斥她儿子:「赶快停止对老人的虐待!否则直接以虐待老人将你抓走!」她儿子这才将胶带撕掉。

她儿子每天给她播放污蔑大法的广播,在家里对她实施各种虐待行为,甚至将她反锁在家里不让出门。她就将「救救我」的字条从窗户扔到楼下,希望楼下的人能够解救自己。

后来我去了她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所长告诉我,她的儿子和儿媳是当地省「610」安排在家里给老人专门洗脑的「家庭洗脑班」。我也找了她居住楼房的门房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告诉我,他们被安排每日监视老人,只要老人一出门,他们就向上汇报,外边就有人开车跟踪老人。

为此,我找到法院的民庭庭长,谘询这样的案件是否可以立案?前提是老人是法轮功学员。该庭长说:「不提法轮功,只要求儿子让出房子,这个官司能打。」

也是二零零五年,我参加了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的旁听。那天,法庭的门直接打开,来法院办事的人都能看到这个开庭的法庭内一切场景,还能随意进入旁听。当时有法警制止想进入旁听的人,被审判长制止了:「让众人想进来听的就进来,不要阻拦。」

庭审中,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不会自我辩护,说话抓不住要点,审判长就不时给予引导,让法轮功学员自辩的整个过程,变成了旁听人明真相的过程。

610承认「非法」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零年,我找到当地的政法委与「610办公室」。见到当时的「610办公室」主任,我向其询问作为政法委、「610」,抓捕、起诉、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法律依据究竟是甚么?能不能让我看一看?该主任直言不讳地告诉我:「没有。我都做了五年的主任了,没见过这样的法律依据,省610也没有这样的法律依据。」

二零一一年,我见到一位省领导。他告诉我,洗脑班是一个没有刑期的黑监狱,(所以)家属在修炼法轮功的亲人被非法判刑后一定要向各部门要人,否则会被送洗脑班。他尽自己力量帮助家属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让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早日安全回家,在任期间,他默默地帮助过多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营救被迫害的亲人。

也是这个时候,我巧遇一位国保队长,跟其谘询抓捕、起诉、关押法轮功学员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时,他说:「我也在找法律依据,但是没找到,只是看到人大的那个决定还像个法律,但还不能确定,你回去找找看看。」

我回单位查找这个人大的决定,就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这个决定未点名法轮功是邪教,故该决定与法轮功无关。

同年,市局警察以我是法轮功学员对我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里,我依法提起行政覆议申请。那里的一位劳教警察给我透露,如果让劳教所帮助往上递送行政覆议申请,只会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 劳教所口说往上递送,实际是扣押。

于是我委托家人直接拿著我的覆议申请亲自去递送,我的行政覆议申请成功地递送到省劳教委,遗憾的是,覆议结果是维持。

后来我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教所警察要审阅我的诉讼状,该警察告诉我诉状写得不好,并讲出哪些地方不好、为何不好。于是我以法轮大法好的角度重新写了一份,证实我修炼无罪。

劳教所另一位警察帮助我,让我将诉状通过会见的方式交给我的家人,由家人向法院递送。很快,传来我的行政起诉状立案成功,而且法院也很快安排开庭。

同时,有警察给我找来从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至今,中共针对法轮功出台的所谓的「法律依据」,这些依据恰恰说明了中共是「先抓人后制定依据」,对法轮功学员长达二十六年的迫害,公检法人员是犯罪,不是执法。

整个官司的过程中,劳教所里能够和我接触上的警察都站在他们各自的位置帮助了我,而且都是背著别的警察帮我的。他们希望我能够通过打官司,让自己无罪释放回家。

多年后我才知道,中共会持续骚扰法轮功学员,而他们都以找不到我为由,从来没有骚扰过我。

执法犯法 先判决假庭审

中共对我的非法劳教期满后。当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司法所以及610人员到劳教所接我,那个负责人自始至终没有让我签甚么字,就将我送回了家。

法院的人找到他们,希望他们强逼我签字、撤回诉讼,他们没有听从法院的安排,而是以我不配合、联系不上为托词,没有配合法院做坏事。法院就以我被传唤两次不到庭为由,「自动撤诉」我之前的行政诉讼案。后来有警察让我离开自己现住地,到别的地方去住。

多年后我才知道,中共会持续骚扰法轮功学员,而他们都以找不到我为由,从来没有骚扰过我。二零一八年的一天,派出所民警见到我说:「这么多年不是找不到你,而是不愿意打扰你和孩子的生活,所以才一直藉口找不到,没有骚扰过。」

二零一四年,有法官告诉我,对于法轮功案件,无论是开庭时间还是判决结果,都是政法委和中院(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一审法院根本没有决定权。

同年,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我,对于法轮功的问题,当地政府有一个文件,就是不受理不答覆。当我提起控告,不涉及法轮功内容的时候,受理案件的单位还是拒收,不敢受理。

我说:「我要求追究涉案人员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你们为甚么要往法轮功上面扯呢?全国各地都在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很多地方以撤案、不立案等等各种方式不再参与迫害,为何我们地区就不能这样做呢?」工作人员很无奈地说:「我们也希望这样,其实我们比你们还难。」

后来再投寄控告状,竟然接到市检察院立案的通知。也是这一年,中院常年参与办理法轮功案件的法官告诉我:「二审不要委托律师,二审的判决书早已经定好,只是等律师的辩护词一递交,判决书就送达当事人了。」即先判决,然后假装庭审,其实庭审是走过场。

有一位一审法院的法官,几乎从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就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在家属谘询上诉的事宜时,很耐心地接待家属,帮助家属和法轮功学员及时完成上诉;有的法官还去看守所多次征询法轮功学员是否上诉,目的是希望能够继续上诉,而不是认罪。

我亲眼就看到这样的法官在办理明显冤假错案时,面对上面强权的压力,不能判当事人无罪,只好将所有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写入判决书,希望当事人拿著这样的判决书来控告他这个法官。

不一样的「反迫害」

二零二一年,街道办事处人员多次上门找我,我以为他们要骚扰和迫害。但负责人平和地跟我说上门的理由:「政法委书记要上你家,可不要开门,他们一去就是一、二十人,打开门你无法控制局面。」原来他是为了我好才上门,他们也不愿意这样的恶行让自己成为参与迫害的帮凶。

同年,我被非法拘留,刚到拘留所,警察恶声恶气问我:拍不拍照?我回答不拍,就被另一个女警恶狠狠地带到一个大房间,让我取监狱的号服穿上,还恶狠狠地问我:穿不穿?我说不穿。女警气呼呼地将号服扔到原地,很厌恶地带我到号室里住下。

第二天,该女警又让其他在押人员强行给我穿号服,我坚持不穿,这事就先暂停下来。当时还有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和我在一起。白天,学员讲真相给大家听的时候,这位恶狠狠的女警反而不吭声,一直听学员讲完,有时候还补充几句,配合讲真相。原来,那个恶狠狠的背后只是虚张声势,用来掩盖她对大法的敬意和对修炼人的保护。

这里的一位所长来查我们不穿号服的事,过程中学员又给讲真相,他都很认真听。听学员讲完后,这位所长说:「我的母亲也是信佛的,信了很多年,我很尊重母亲的信仰。」只字不提我们不穿号服的事。

我被第二次非法拘留期间,我不吃饭,值班警察给我他们在外面买的饼子,说很好吃让我吃,我不吃;又给我方便面,我不要;我也不穿号服。他们表面上制止,却不强势,言行中看得出他们知道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无理的,他们是被动、很不情愿地执行,是对这种迫害还在持续的消极抵制,又带著太多的无奈。

二零二四年,我被非法关押在监狱的时候,我不写污蔑大法的文字,包夹和恶警对我实施酷刑折磨。没有其他人的时候,负责包夹我的犯人悄悄告诉我,她必须让众人看到她特别坏,否则在监区她无法活下去,别的包夹人会向警察告她。她不愿意折磨我,但是她会附和其他包夹人虚张声势,让我挺住,并告诉我:「一旦认定的事,哪怕脑袋掉了也不足惜,一定要坚持住。」

有警察表面上找我谈话,逼我转化,言语间却提醒我用监狱法来控告监狱,告诉我自己怎么认识就怎么写。她不认同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这种强制转化,认为不转化是法轮功学员自己的选择,只要愿意承受后果,转不转化根本不应该强制。

有一位监狱警察曾经参与过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看到过那些非人的酷刑折磨,令人难以面对和忍受,所以她特别希望法轮功学员能够通过控告、举报的方式,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制止监狱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非人的虐待暴行。

当我从黑窝回到家,面对上门骚扰的派出所警察和街道、社区人员时,看到他们的无奈,看到他们明知是在迫害好人,不愿意参与又被动地无法抗拒,有人直接说:「共产党倒台了,这样的事就结束了。」

这一段曲折的经历终于让我明白,那些被迫直接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用他们的方式积极主动地帮助我反迫害,在法律和上级命令之下又对得起良知,堪比第二世界大战期间保护犹太人的德国商人辛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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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7/众生都是为法来(上)-503040.htm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8/众生都是为法来(下)-503367.html

(本文图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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