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云南来稿(明慧之窗记者夏之雨编辑)
云南省前副省长张祖林因涉嫌严重违法,二零二四年初被查,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近年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从表面上看,张祖林是由于贪腐等原因获刑,其实质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了恶报。

张祖林被判无期徒刑
张祖林,一九五九年出生,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分别任云南丽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任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任玉溪市委书记;二零一四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任云南省政府副省长。
任职期间,张祖林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执行迫害政策,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以下是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分事实。
一、在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任职丽江市、昆明市、玉溪市期间
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张祖林任丽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期间,四川省到丽江打工的四川彭州市利安乡三合村村民游全明、肖丹凤夫妇,在二零零七年,遭丽江国保警察绑架、抄家。随后,游全明被非法判刑五年、妻子肖丹凤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在昆明市任职期间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张祖林担任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昆明市有287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其中120名被非法判刑;32名被非法劳教,最少有17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去世。其主要群体绑架法轮功的事件有:
◎「奥运会」期间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期间,先后被绑架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王汇真、李培高(男,七十七岁,工程师)、杨淑华、董志昆(男,五十岁左右,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王莲芝(女,七十二岁,被判刑三年,送到女二监不到三月被迫害去世)、邓琼仙、黎昆平、李谦夫妇、代琼仙、邓智旭、李桃有、林秀英、吴丽云、龙华鲜、周晋母女。
徐伟、陈艳艳、朱德超、江润麟、江昆、杨德英。其中陈艳艳被非法判重刑七年。
◎昆明凌莉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凌莉家中,将董桂芬、张秀英、王勇四人绑架、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昆明吴奇芬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吴奇芬、王树兰、杨功秀、朱恩华被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抢走电脑及显示器、音响,及数千元现金等私人物品,随后又绑架了李福、孙显馨夫妇。随后分别被非法判刑。
◎昆明吴芸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昆明盘龙、西山、五华国保大队交叉对吴芸、张水兰、沈柱友、韩树林和孔石英夫妇、张如琼、李琼芳、韩景琪等法轮功学员突然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判刑。
◎二零一二年五月非法大抓捕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五日,云南全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抓捕,昆明被绑架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叶保福六年、苏昆六年、杨文清三年、姜允楠三年、周叙琳(判三缓五)、蔡文慧三年、缪青四年(监外)、王汇真三年、杨明清四年、叶茂四年、张晓丹四年、普宝玉(年限不清)、陈淑琴(劳教二年)、周云珍(劳教二年)、李竹秀(关押)、段旭英(关押)、蔡春(年限不清)温永树(抄家)。
三、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八月在玉溪市任职期间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大法弟子李珂全,因在所任教的小街镇文明小学使用真相币,被不明真相的家长举报,被绑架。李珂全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法轮功学员李宝兴、杨锁仙、张蓝英和美凤四人被绑架。李宝兴、张蓝英和美凤后被放回家,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上午,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法院第二法庭非法审理年近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杨锁仙。
云南多名市县级官员遭恶报
近日获悉,云南四名市、县级官员遭恶报被查或被开除公职,他们是:
◎原云南省维西县县长蔡武成;
◎原云南省巍山县县委书记常于忠;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杨相来;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委书记庞俊。
一、原云南省维西县县长蔡武成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云南省媒体报导,原云南省维西县县长蔡武成被查。
蔡武成,僳僳族,一九六三年七月生,云南省维西县维登乡人。主要履历: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任云南省维西僳僳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维西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七年三月任迪庆藏族自治州副州长。期间,蔡武成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蔡武成在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云南省维西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云南迪庆州维西县法轮功学员杨文学(男,四十三岁)、纳木措(男,三十九岁)到香格里拉向世人讲真相送光盘时,被人恶意告发,被警察绑架。
◎二零零六年九月,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漕涧镇大法弟子王佐根,在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维西僳僳族自治县)打工期间,因讲真相被恶人告密,被维西县公安局警察抓捕迫害,现情况不明。
王佐根曾被云龙县邪恶枉法判刑四年,关押于云南省第一监狱长期迫害,于二零零四年期满释放回家,此次又遭到云南省维西县恶人的再次迫害。
二、原云南省巍山县县委书记常于忠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云南省媒体报导,原云南省巍山县委书记常于忠遭恶报被查。
常于忠,一九七零年三月出生,云南省漾濞县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三年二月,任云龙县副县长,后任云龙县委常委、副县长,云龙县委副书记;二零一零年五月,任巍山县委副书记;二零一一年八月,任巍山县县长;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任巍山县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大理州政协副主席。
期间,常于忠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常于忠在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云南省巍山县县长、巍山县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云南省巍山县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苏会芝、程玉梅、左四光、胡开兰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10点多钟被闯入家中的巍山县「六一零」、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当地派出所非法传讯。其中左四光,胡开兰当天回家,苏会芝、程玉梅被劫持到大理州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文春福和云南省江川县法轮功学员罗白秀在大理巍山县发神韵光碟、讲真相时,被巍山县公安局人员绑架,被巍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三、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杨相来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云南省媒体报导,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杨相来遭恶报被查。
杨相来,一九六四年八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任昆明市西山区副区长;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任昆明市富民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二零一零年一月,任昆明市富民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任昆明市富民县委书记;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二五年,任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兼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杨相来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杨相来在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五年任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王正礼(嵩明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业务骨干)、王菊珍(小学高级教师)、毕金梅(水务局灌区淡水养殖工程师)、李晓玲(小学高级教师)四人,到昆明寻甸县发放神韵光碟,被警察绑架、构陷,随后被寻甸县法院非法判刑,王正礼、王菊珍、毕金梅分别被判七年零六个月;李晓林判三年缓期四年。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昆明市嵩明县法轮功学员毕金梅结束七年半的冤狱迫害。出狱时受到嵩明县「六一零」和嵩阳派出所的骚扰迫害,要求回嵩明办所谓手续,家人不得已和派出所姓魏警察协商,留下电话第二天上午去派出所,被强迫按手印、签字。威胁家人看好毕金梅,不得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联系。
因留下妹妹家的联系电话,妹妹家经常受到嵩阳司法所和派出所的骚扰,二零二二年和二零二三年两次打电话骚扰家人,让毕金梅和他们见面。二零二四年,嵩阳司法所突然到毕金梅妹妹家进行所谓家访,后来公安局又去了一次。二零二四年八月嵩明县公安局突然找到毕金梅和妈妈单独住的地方,进行所谓看看。紧接著嵩阳派出所又打电话落实毕金梅现在的住址。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昆明文林派出所的辅警李嘉和和关景文以登记常住人口为由到毕金梅家骚扰。九月十一日,文林派出所警察袁海清、辅警李嘉和又以安慰看望老人为由骚扰毕金梅。多次的骚扰迫害给毕金梅及其家中亲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干扰,对其及家人构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
◎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前后几天,嵩明县各辖区派出所警察和社区治保对所在区法轮功学员大面积骚扰迫害,嵩阳所警察李玉科夥同两名协警和社区治保(居委会调解员)杨帆让两村民带路,上法轮功学员王正礼家骚扰,杨桥派出所警察和社区人员同样到法轮功学员许凤仙家上门骚扰,到法轮功学员吴桂仙开的门店骚扰,还有姚慧仙、李秀、邓美芬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电话骚扰。不法人员给法轮功学员和家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也给周围的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嵩阳派出所警察黄凯带一个姓李的警察,上法轮功学员王菊珍家,说是例行走访,拍个照就可以。王菊珍指出他们的非法行为,并要给他们拍照 ,后来警察没敢拍人,但拍了一个挂件。王菊珍指出全世界都需要真善忍,而你们不仅不要,还要把他作为构陷好人的证据。他说,他马上删除。此前,黄凯曾多次电话骚扰王菊珍的丈夫,给家人造成巨大的压力。
◎法轮功学员许凤仙与张菊香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七日,分别被嵩明国保大队警察和嵩阳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昆明寻甸县法院将对许凤仙、张菊香非法进行庭审。云南省寻甸县法院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在寻甸县法院对嵩明县二零一九年九月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许凤仙、张菊香非法开庭审理。
四、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委书记庞俊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五月云南省媒体报导,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委书记庞俊被查。
庞俊,一九六九年四月生。主要履历:历任开远市市长,红河州委常委、秘书长,红河州委常委;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委书记红河州蒙自市委书记。期间,庞俊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庞俊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法轮功学员刘凤美、赵凤媛、刘淡华在邓如诛家阅读《转法轮》时,被蒙自市公安国保大队和西城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随后刘凤美被判刑三年半,赵凤媛和刘淡华判刑三年。
◎法轮功学员何莲春,彝族,一九七零年七月出生,今年五十三岁,蒙自市文澜镇高家村农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何莲春只是为了向世人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三次被「六一零」、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判重刑,合计冤狱二十一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何莲春出狱后,到昆明打工。九月份去看望朋友时,又被蒙自市国保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会、任何地方,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应该受到表彰的。事实上,尽管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已经弘扬一百多个国家、受到数千个褒奖。
即使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坚持修炼,讲真相、揭露谎言、曝光酷刑,也是合法的,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对这些善良好人的任何伤害都是违法甚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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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1/云南前副省长张祖林遭恶报获无期徒刑-497680.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5/7/19/云南、贵州六名市县级官员遭恶报-497252.html
(本文图片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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