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晨醒 (明慧之窗记者宋蒖琂编辑)
在中国学习法律的人也许会知道,民法学中有个案例叫「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Trierer Weinversteigerungsal)。「特里尔」(Trier)是甚么地方?是共产主义运动鼻祖 ── 卡尔・马克思的故乡,德国西南部的一个小城。「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是民法领域几乎最经典的案例,马克思是共产主义世界中被奉为最高的精神领袖。这两点恰恰凑在一起,让那些沉迷、追随马克思主义的人们感到兴奋;同时也让那些反对、排斥马克思主义的人们有一点疑惑。
为甚么在马克思的故乡,会出现一个最经典的法学案例?是纯粹的偶然巧合呢?还是历史老人一个十分巧妙、富有深意的安排?今天我们就探讨一下这其中所蕴含的深意。
一、「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简介
首先说一下这个案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某甲先生初次到特里尔,晚上到一家酒吧打发时间。突然甲先生发现,自己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伊万卡(Ivanka)出现在酒吧门口。于是甲先生立即站起来,举手跟伊万卡打招呼。
乙先生正在这个酒吧里负责拍卖五桶葡萄酒。特里尔盛产葡萄和葡萄酒,也有一套本地特色的交易习惯。按照当地的交易习惯,如果谁举手,就视为做出了「可以按照当前价格购买」的表示。因为当时在酒吧里除了某甲之外没有其他人举手,于是乙先生就把五桶葡萄酒拍定给了甲先生。乙先生的拍卖工作完成了,可是甲先生压根不想购买这五桶葡萄酒。法学家提问:甲先生是否应当付钱、购买这些葡萄酒?
这个案例的关键在于:如果单纯按照甲先生或者乙先生的意愿,似乎都有些不妥。如果完全按照甲先生的意愿,那就是:「举手只是为了打招呼、没有购买葡萄酒的意思,所以不应该付款购买葡萄酒。」这种观点称为「意思主义」,也叫「纯粹主观主义」。如果完全按照这个理论去办,似乎对拍卖师乙先生有些不公。
可是,如果完全按照拍卖师乙先生的意愿,那就是:「按照当时的环境,按照公认的习惯,举手就意味著接受购买,所以应该付款购买葡萄酒」。这种观点称为「纯粹客观主义」,也叫「表示主义」。如果完全按照这个理论去办,明显对于甲先生也有些不公。
这个案例讨论的最终结论如何呢?各个国家法律和法学体系的最终选择是近似的。就以中国的民法学为例,采取「温和的表示主义」,也叫「折中的客观主义」。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按照社会通行交易习惯,举手意味著接受购买。甲先生是成年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他应当购买」。第二,「考虑到他举手的实际意图不是为了购买,他自身对特里尔的这个交易习惯也不熟悉,所以可以申请撤销」。
在中国民法上,此种申请撤销需要甲先生向法院起诉,这个麻烦需要甲先生自己承担。拍卖师遭到的一些损失,甲先生也需要负担。但是,毕竟不需要购买那五桶葡萄酒了,所以最终还是「从那个被强加的合同中解脱了」。
简言之,这个案例的最终结论是:甲先生「自身要表达的内心意思」与「外界正常理解甲先生所表示的意思」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甲先生应当遵照「外界正常理解到的表示」去承担后果。但是他又可以申请撤销,法院会根据实际做出判决、使他从被强加的合同中解脱。

二、「三退」大潮与「特里尔案」原理完美吻合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海外中文媒体《大纪元时报》发表《九评共产党》(简称《九评》),对共产党在各个层面的邪恶本质、真实历史、对中华民族的严重危害以及最终结局等予以彻底的揭露与评论。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二日,《大纪元时报》发表郑重声明,提醒人们可以退党。
自从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二日以来,迄今逾二十年,已经有超过 4.5亿人声明退出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即「退出共产党」大潮,也称三退大潮)。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一次精神觉醒运动。值得注意的是,《九评共产党》所启动的「退党大潮」,在法学原理上与「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完美吻合。为甚么说两者在法学原理上完美吻合呢?有两方面原因。
第一,加入中共党团队的人都不是为了加入魔教,但是在客观效果上却只能视为他们确实加入了魔教。
大纪元在《郑重声明》中明确把共产党称为「魔教」,指出:「这个邪恶的党(魔教)在历史上却对众生、对神佛犯下了滔天大罪,神一定要清算这个恶魔。」 「曾被历史上最邪恶的魔教所欺骗的人,曾被邪恶打上兽的印记的人,请抓住这稍纵即逝的良机!」 同时,《九评共产党》也明确指出共产党的本质是邪教、邪灵附体。可是在历史上、在现实中,哪一个加入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的人是为了加入魔教、加入邪教呢?谁也不是。
其实,由共产党所设计(实质背后是魔鬼所设计)的这个加入中共党、团、队的过程中,就存在「内心要表达的意思」与「实质所表达的意思」不一致的问题。加入中共党团队的人,抱著甚么想法的都有。有的相对纯净一点,是为了给国家、民族、单位做出更大贡献;也有的复杂一些,是为了升官、发财、获得更多的利益和机会。
但是无论哪一种,在内心思想上都不是为了加入邪教、魔教。相反,他们在加入的时候,书写的申请文件都说要「更好的给国家、人民、人类最伟大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追求进步」。这不都是好词、好意吗?
但是如果仔细去看,一个人在加入中、共、党团队的整体过程中所同意接受的,却远远超出上面所说的那些「好词、好意」。入党的最核心意思并不是「要做一个好人」,不是这么简单。入党的核心意思是「要绝对听从党组织的安排,成为党组织战斗堡垒中的坚定一员」。
在最明确表达入党之内涵的「誓词」中,说明了「加入」的真正含义,可以总结为三方面:
(一)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党让干甚么就干甚么。
(二)放弃道德判断,保守党的秘密。既放弃自我道德价值的判断,也不把党交给社会、人民去判断。
(三)永不叛党,奉献自己的生命。「永」是永远的意思,比佛教戒律中所说的「尽形寿……」要长。「尽形寿」就是这一辈子。而「永」的含义是:如果生命只有这一辈子,那当然就是这一辈子;如果生命不只是这一辈子、还有灵魂,那么就是「包括灵魂的每一次历程,直到最终消亡」。
一个人很重要的品质是不要欺骗,包括不要欺骗自己。那么认真看一看,那些入党的人、加入共产主义的人,在加入过程中是否明确、或者比较明确的表示:「我加入,听从党的指挥,但是如果党要我干坏事,我会保留、退出」呢?没有。凡是这样表示的,共产党就根本就不允许他加入。
相反,所有能够加入中共的,都要长时间保持一种追求的姿态向中共表示:「党让我干甚么就会干甚么;无论让我干的事是甚么,只要是党要求的,我都会坚定立场」。共产党加入的程序十分复杂,要通过所谓「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等多阶段的考验,要进行多次反复的思想汇报,要由考察人员反覆不断地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评估,其中就包含著对这些「入党态度、积极程度」的评估。
那么,为了达到「被接受入党」这个目地、目标,大多数申请人、甚至可以说所有能够「成功入党」的申请人都有意无意地采取了那些套路化的肉麻语言。但这些话其实都是誓词。这些誓词的内涵就是放弃道德、奉献生命,哪怕党组织让我干坏事、也行。这其实就是「可以放弃道德、同意加入魔教」。
那么再进一步,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在入党申请的过程中,共产党总是被描绘成道德的化身、美好的化身、人民幸福的化身。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虽然入党的过程中存在著「可以放弃道德、同意加入魔教」的风险,但是「中共其党确实十分伟大、光荣、正确」,所以实质上加入的也就不是魔教,那不就「也行」了吗?可是真正的事实非常残酷。
共产党的入党程序是它背后的魔鬼设计的,这个程序中已经彻底讲明了「共产党是魔教」的内涵。所以,魔鬼就是能够让那些给它宣誓「奉献生命、永不叛党」的人,在其党、其魔鬼要求这个人真的给其党、其魔鬼去奉献生命、去死的时候,彻底无话可说、找不到辩词。
因为共产党的入党程序中已经彻底讲明了「共产党是甚么」的真正内涵。这是通过很多方式来讲明的。

首当其冲的就是通过教义的结构讲明。共产党说自己会具有本国的特色,但是永远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所谓「基本真理」。那么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内容中,就明确说明了是暴力革命路线,是斗争精神,── 由于这些,所以共产党所说的那些「革命」往往在执行中、实施中实质是「恶」。
它也明确说明了自己是通过唯物主义、从而排斥对神佛的信仰,是利用唯物主义、来扭曲传统道德、抹黑宗教信仰对于人类道德的引领,──由于这些,所以共产党对于人类历史上传统的道德、善良,是根本不屑、彻底砸烂的。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更明确地说,要消灭婚姻、消灭家庭、消灭国家,消灭一切传统……仔细看一看,这的确都是魔教教义。特定的本国特色只是为了适应眼前国情,而实质的魔教教义才是根本。那么它当然原本就是魔教,只不过有所装点而已。
魔鬼已经给所有的申请人把这一切都讲明了,《共产党宣言》等基本资料、入党誓词等等申请文书都在那里摆著。而且眼前和历史上中共曾经如何搞「文革」、「反右」、「大跃进」等祸国殃民的事情,共产党虽然一直在掩盖著,但也是又使人们多多少少知道一丁点、经历一些。
那么,那些申请加入共产党的人,能够说自己根本不知道所入的是魔教吗?每个曾经申请入党的人,都可以根据曾经的事实自己掂量掂量。
其实魔鬼在这个过程中是采取了一种欺骗的手法。共产党组织背后有魔鬼在主导,但是共产党组织本身不是魔鬼。这个党组织是由人组成的,人本身不是魔鬼。作为党组织,其中的党员和申请入党的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所说的都是「为国家、为人民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而且共产党掌控著中国国家社会的一切资源,往往给人留下「只有加入共产党,才能更好的为国家、为人民做贡献」的印象。
魔鬼就是利用这一点,让申请人在入党过程中不断加深重复,给所有人、包括申请人自己留下「就是为了给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多更大贡献、所以申请入党」的深刻印象。但是与此同时,魔鬼深刻地展现了共产党的实质内涵、包括唯物主义、斗争精神、排除和抹黑对神佛的信仰、暴力革命路线等等,达到了「使申请人足以认识到共产党本身是魔教」的效果。
同时又采取繁复的入党程序,包括入党的誓词、反覆的申请、反覆的思想汇报和组织考察、谄媚式的党话套话,把「可以放弃道德、同意加入魔教」的内涵隐藏在入党过程中,达到了「使申请人同意:为了达到入党的目标,可以不惜一切,即使加入的是魔教也在所不惜」这样的效果。
这样三方面累加起来,就达成了一次欺骗:这个申请人主观上主要是为了给国家、人民做出更大贡献,但客观上却达到了宁可加入的是魔教也在所不惜,而且其实已经知道了其所加入的本来是魔教的效果。
这就是申请入党的人在主观追求上、与客观效果上出现了分离。这种分离是共产党组织背后的魔鬼所策划、所造就的。所以,大纪元在《郑重声明》中把这些已经加入中共党团队的人称为「曾被历史上最邪恶的魔教所欺骗的人」。
第二,由《九评》引发的「退出共产党」大潮,就是以神佛力量的加持为基础,给曾经加入共产党的人一次「申请撤销」的机会。
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为了公共事务而存在的社会组织,都没有像中共那样要求加入者发出最恶毒的毒誓:「不惜牺牲生命,永不叛党」;「永远跟党走」;「永远做共产主义接班人」。这个「永远」的内涵,在实质的生命层面,那就是彻底给魔鬼献身,加入魔教。
申请入党、入团、入队的人,在主观上是为了追求进步、主要为了能够给社会和国家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但客观上成就了已经加入魔教的效果。其内心意思与客观表示之间出现了偏离,这一点和「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完全一致。
而由《九评共产党》引发的「退出共产党」大潮(也称三退大潮),实质上是给那些曾经被骗加入魔教、邪党的人一次机会,让他们撤销、废除曾经发出的「给魔鬼献身」的毒誓。这个做法,在法学原理上也与「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完全一致;与中国民法学所采取的「温和的表示主义」、「折中的客观主义」吻合。
在具体做法上,民法学上要求那个被误解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撤销;如果未经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还产生不了撤销的结果。也就是说,被误解的当事人还不能单凭自己说「我不是要购买葡萄酒,那个举手不算数」,就否定了过去。在退党的问题上也是这样。如果一个曾经入党的人,只是自己说「我明白了,过去发的入党毒誓不算数了」,这还不足以排除魔鬼对他的掌控。
为甚么呢?大纪元之所以能够启动「退党」这件事情,其实也不是单纯凭借表面上作为一个报社媒体的力量。那是由于《九评共产党》在大纪元媒体的发表,这部《九评共产党》本身得到了宇宙中正的力量、神佛的加持。由于神佛加持的缘故,所以那些愿意退出、不再愿意继续被魔鬼欺骗的人,才有机会在这个平台上声明退出。这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处理方式是本质相同的。这和「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是相同的法学原理。
当然「三退大潮」与「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也略有不同。最根本的就是,「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当中的那个拍卖师是正常工作,是善意的;所以那个游客申请撤销的时候,还需要对拍卖师承担一点责任,赔偿一些有限的实际损失。而共产魔鬼欺骗世人加入魔教,是彻底的魔鬼图谋,完全是恶意的;所以世人能够明确表态退出,在全球退党网站登记、得到神佛加持,就足以了,并不需要给共产党和魔鬼赔偿任何损失。

三、是谁的智慧如此深远,安排了「在马克思的故乡有这个最经典的民法案例」?
把一百多年前出现的「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与最近二十年出现「退出共产党」大潮联系起来,就会感觉到这其中太神奇了。那么是谁安排了「在马克思的故乡有这个最经典的民法案例」呢?
首先看一下这个案例的实际作者,以及案例产生的过程。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末,有一位德国法学研究者,叫赫尔曼・阿伊塞(Hermann Isay),正在特里尔小镇担任候补文官。他为了探讨法学原理,就结合了自己在特里尔小镇所观察到的交易习惯,虚构了一个拍卖葡萄酒的案例。一八九九年,阿伊塞出版了法学专著,其中收录了这个案例,把它称为「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也就是说,这个案例是阿伊塞杜撰、虚构的。
这个案例所包含的法学智慧是深刻的。在这个案例启发下,人们经过反覆的辨别、衡量,各个国家采取「温和的表示主义」等法学理论,在实践中是妥当的。因此这个杜撰的故事就上了许多国家(大陆法系)的民法学教科书,成为最著名的民法案例。这个故事体现了法学家赫尔曼・阿伊塞的智慧,它经过一百多年的传播、讨论,会成为经典法学案例,也是自然而然的。这个情况很正常,很简单,没有甚么奇特的。
可是,在二十一世纪初「退出共产党」大潮出现之后,这个事情就显得不那么简单了。退党大潮所退出的是「共产党」,而马克思是共产党的鼻祖,退党大潮所体现的法律原理恰恰和马克思故乡的「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完全吻合。这是不是太巧妙了?一百多年前的德国法学家阿伊塞,他的智慧能够如此深远吗?
也许人类的历史是更高智慧的高级生命安排好的。是谁安排了这一切?安排了赫尔曼・阿伊塞热爱研究法律;而且安排他在《共产党宣言》一八四八年发表之后五十年左右,到马克思的故乡特里尔担任候补文官,有时间、有兴趣观察特里尔的交易习惯,从而杜撰、虚构了「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并且将其收入法律专著,使它辗转流传、成为世界著名的民法学案例?── 而后,在「三退大潮」风起云涌的时候,可以用来启悟民智、点醒人心?
如果这件事情是高级生命所安排的,那么这位伟大的高级生命,就需要预先知道马克思所产生的共产主义的运作模式,知道未来会出现共产党,知道未来人类需要通过精神觉醒、退党的方式来再次获得神佛的拯救。这位高级生命需要对未来的这一切都了然于心,然后才能恰如其分的安排阿伊塞的人生旅程,使他在《共产党宣言》发表后五十年左右恰恰在马克思的故乡特里尔工作,在研究法律中提出「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
而且神给安排的这个人的祖先谱系,所形成的他的姓名,也很有深意。「赫尔曼」(Hermann)是典型的德国男子名字,散发著英雄、典雅与勇敢的气息。而「阿伊塞」(Isay)不是德文表达形式,而是采取了更有世界通行色彩的英语形式,含义是「我说」。这一点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立德、立言、立功」相通,表达的意思是「留给世人一些话」。
人类的历史确实是神在安排的。通过体会上面所说这些奇妙的安排,也许有的人已经感觉到了宇宙至高的神对于人类的慈悲,感知到了神佛、高级生命力量的伟大。
希望所有的人能够树立起对于神佛、高级生命的信心,从而走好未来的路。任何一个人,如果对于宇宙「善恶有报」的规律没有相信,对于神佛、高级生命的威严和力量没有信心,那么他就容易被魔鬼所欺骗、诱惑以及威逼,就很不容易走好自己的生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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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11/谁给马克思故乡安排了经典的法学案例--498231.html
(本文主图说明:中共向马克思的出生地特里尔市赠送的塑像,被网民恶搞,戴上了「中共病毒」头冠。网路图片)
世局纷乱、灾异频仍、真假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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