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迎春,徐纯(明慧之窗记者周慧文编辑)
在现代社会,犯罪行为及其带来的后果,通常被统称为「罪行」。各种罪行的动机和手段各不相同,但在中国大陆,有一种持续了二十六年、至今仍在进行的特殊罪恶: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
所谓「转化」,是通过系统性的手段,将信仰真、善、忍的人逼迫放弃信仰,认同相反的价值观。全部过程都在国家公权力操控下有组织地展开,形成一整套迫害机制。在这一过程的每个环节,都是公权力参与执行的系统性作恶。
一、「转化」的本质是颠倒善恶
中共宣传中的「转化」,表面上是要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实质却是逼迫他们背离内心的道德准则,认同中共所灌输的那一套「假、恶、斗」的思想。
在中共看来,一个「合格的被转化者」,不仅要会打人骂人,懂得骗人算计,甚至要主动配合打压其他修炼人。所谓的「转化」,不是改变信念的过程,而是对人性、良知的深度摧毁。
一个政权动用整个国家机器,将做好人的人逼成行恶的工具,这样的行为难道不是极端的邪恶吗?
二、「转化」的依据来自谎言
中共推行「转化」的所谓「合法性」,其实是建立在一系列谎言之上的。
例如,中共大肆宣传的「1400例」和「天安门自焚」事件,早已被国际调查和多方证据证明是人为伪造的。法轮功修炼者信仰真、善、忍,明确禁止杀生与自杀,怎么可能与暴力行为扯上关系?这些虚假案例的编造,是中共为了激起民众对法轮功的误解和敌意,从而为打压行动提供所谓的「合理性」。
在法律层面,中共的做法更是严重违背「罪行法定」原则。全国人大从未立法将法轮功定为非法,而「两高」却通过所谓「司法解释」越权操作,为打压制造藉口。在一桩桩冤案中没有任何机关能说明,修炼法轮功究竟触犯哪一条法律。
三、「转化」的手段极其残暴
为了强迫「转化」,中共采用了种种手段,包括酷刑、精神摧残、胁迫、洗脑,几乎无所不用其极。
例如,二零零零年夏,山东临沂「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雇佣职业打手,将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地下室,进行长时间毒打、电击、烧烤、辱骂,逼迫他们践踏师父照片,诋毁信仰。打手甚至明言:「转化一个五百块,不转化就打十天八天。」
这些行为与黑社会无异,而其背后却是中共动用整个国家机器的支持与指挥。

四、「转化」机制高度系统化
二十六年来,中共针对法轮功的迫害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系统的「转化」机制。
从最初的单位批斗到后来的「610办公室」黑监狱,「转化」流程涵盖监控、抄家、拘捕、洗脑、逼供、酷刑、乃至活摘器官等多个阶段。实施单位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甚至军队系统的秘密设施。
整个流程高度协同、环环相扣,是国家机器对良知与信仰的全面打压。
五、「转化」的性质触犯反人类罪
中共的「转化」政策,不仅违反中国宪法、刑法行政法等一系列国内法律,更严重违反了国际法中对「反人类罪」的界定。
这种强迫放弃信仰的行为,不仅是政治迫害,更是对人的思想、人格和尊严的摧毁。它将原本善良正直的人逼向道德崩溃,甚至变成迫害他人的工具。其最终目的,是要消灭信仰、抹杀良知、控制灵魂。
如果这种模式被接受,意味著我们默认真、善、忍需要被「转化」为「假、恶、斗」,那将是一场整个人类文明的沉沦。
但历史已多次证明,邪恶永远无法摧毁人性中的善良。

选择光明 拒绝谎言
中共所谓的「转化」,本质上是对信仰自由、人性尊严和道德价值的公然践踏。它不仅伤害了无数坚持良知的法轮功学员,更是在挑战整个社会对善与恶的基本认知。
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作出自己的选择。拒绝谎言、坚守信仰,正是对这场系统性罪恶最有力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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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5/6/1/浅析中共「转化」罪恶的体现-495530.html
(本文图片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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