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陷六年冤狱 四川优秀女教师再被枉判四年

曾陷六年冤狱 四川优秀女教师再被枉判四年

文/明慧网四川通讯员(明慧之窗记者赵冬雪编辑)

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郭春芳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在遂宁市船山区天峰街租住处,被遂宁市国保、公安和大英县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遂宁永兴看守所迫害。二零二五年四月底获悉:郭春芳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郭春芳今年56岁,原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第二中心小学教师。她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多次被评为「优秀辅导员」等,为学生家长所喜爱。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郭春芳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曾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在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监狱遭受迫害。

以下是郭春芳被中共迫害的部分遭遇:

骚扰、绑架、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残酷迫害法轮功后,大英县公安局、回马派出所、司法所及镇政府就一直对郭春芳进行迫害。每逢它们的所谓的「敏感日」就上门找郭春芳谈话、骚扰、跟踪,严重干扰郭春芳的正常生活及工作,同时也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

二零零零年六月,郭春芳在遂宁公园参加集体炼功,被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南门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被劫持到回马派出所,她拒绝放弃信仰,又被劫持到大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天后被保释。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学校刚放暑假,郭春芳就被劫持到大英县民中洗脑班关押迫害。

二零零零年年底,回马派出所和教育局政法委书记闯到郭春芳家里,抢走《转法轮》,并威胁她年幼的儿子,最后叫她家人交了一千元钱的保证金才肯罢休。

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郭春芳去遂宁南郊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南强派出所警察绑架,次日被劫持到遂宁灵泉寺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十二月十二日又被劫持到吴家湾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郭春芳被劫往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郭春芳被劫入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后,她拒绝放弃信仰,当天晚上就被关进小号,并被折磨了三天三夜。郭春芳遭受强制洗脑、长期罚站军姿,被几个女吸毒犯轮流包夹,不准睡觉,只要合眼就拳打脚踢;更不准洗衣洗澡;连吃了饭的碗都不让洗,让苍蝇和虫子爬;更下流的是不准她大便。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身心受到极度摧残的郭春芳被放回家。郭春芳走出劳教所后,回到回马镇第二中心小学继续教书。当地派出所、司法所仍对她骚扰不断。

枉判五年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九日,刚开学几天,大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开著车来学校,找郭春芳班上的几个学生,用谎言诱骗她们,企图构陷(当时郭春芳在遂宁)。二十日中午,郭春芳正在寝室批改学生寒假作文,一群警察闯入室内,将她暴力绑架。

随后这帮警察又去抄家,抄走大法书籍、MP3、录音机、手机和手表等私有物品,并将家里的器具用铁器敲碎,无一幸免。这帮警察返回派出所,开著警车把郭春芳劫持到大英县看守所,连续十天非法审讯。

他们还在郭春芳家人面前大肆造谣诽谤,煽动家人对郭春芳的仇恨,离间郭春芳的夫妻关系(二零零七年四月在监狱被迫离婚)和母子关系。

二零零六年二月三十日,郭春芳又被大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劫持到遂宁市永兴看守所关押迫害。郭春芳抵制迫害,警察金辉(女)指使十几名男犯人抬来一把「龙椅」(专门惩罚人的一种铁椅子),把郭春芳铐在椅子上折磨了三天三夜,连上厕所都不放下来。

郭春芳从椅子上被放下来时,双脚浮肿,站立不稳,不能行走。就这样,她还被强迫做奴工、罚背监规。

酷刑演示:铁椅子。

二零零六年九月,郭春芳被大英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五日,郭春芳被劫持到四川龙泉驿成都女子监狱。

成都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毒打、电击、吊铐、背铐、跑步、冷冻、曝晒、罚站、罚坐军姿、注射毒药、布带捆绑、野蛮灌食、强制训练、强制验血、针刺、淋水、撞墙、关禁闭、奴役、剥夺探视权及生活虐待等残酷折磨。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九日,郭春芳结束五年的冤狱迫害,被放回家。此时的郭春芳已头发花白、面容苍老、听力和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身体虚弱。

流离失所十三年多 再被冤判四年

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郭春芳从监狱回家才十九天,大英县政府、回马镇政府、回马派出所多人,以给她解决低保和工作为名,欲将她劫持到洗脑班关押迫害,后来家人及时赶到,她才寻机走脱。

郭春芳为了躲避迫害,远走他乡,在外过著颠沛流离的艰难生活。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郭春芳在遂宁市船山区天峰街租住处,被遂宁国保、公安、夥同大英县多个警察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流离失所长达十六年之久的遂宁市法轮功学员肖文学、杨思珍夫妇;租住屋的房东夫妇也被警察绑架。警察在屋里、周边蹲坑,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杨义华(杨明华)去那里,也被绑架。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中旬获悉:郭春芳、杨思珍被非法关押在遂宁永兴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四月底获悉:郭春芳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杨思珍、杨义华各被非法判刑一年十个月;肖文学被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二年。

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修炼法轮功合法 有益社会

中共持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已经超过二十六年,无数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绑架、关押、劳教、判刑及关洗脑班,到目前经过核实的已知有5224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标准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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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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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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