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坚持信仰 他被酷刑致残、险遭残忍火化

因为坚持信仰 他被酷刑致残、险遭残忍火化

文/明慧网湖南通讯员(明慧之窗记者周慧文编辑)

雷沅俊是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石塘村的一位老农民,现年约71岁,他的儿子雷井雄(本文主图)因修炼法轮功,被中共迫害失学,遭冤判8年、被酷刑致残。雷沅俊多年来四处奔波,为善良的儿子鸣冤、申诉,为他要求国家赔偿,他多次去北京、长沙,来回的火车票足足有厚厚一沓……然而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覆。

与生俱来的善良少年

雷井雄(曾用名雷岚),从小善良、勤奋、聪慧。雷井雄还在读小学时,每个月雷井雄都会义务清洗村里的一口水井,这种事情一般都是村里出钱请人做的。

一九九七年,雷井雄在初中阶段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他更是处处以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更好的人。

二零零零年,嘉禾县一中的高考舞弊案震惊全国,但只有一个学生堂堂正正地应试,他就是雷井雄,当时报社还对他进行了采访。

但在中共一九九九年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雷井雄多次遭绑架、关押,还差一点被活体火化。中共人员迫害他的手段之残酷,令人发指。

被撬烂食道、舌头、牙龈

二零零零年春夏,还在读大学的雷井雄在回嘉禾县期间,和五、六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嘉禾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郴州市嘉禾看守所。法轮功学员们绝食抵制迫害,副所长何土石,带领几个警察将法轮功学员们捆绑起来,然后用钢筋、竹签等凶器残忍的撬开他们的嘴巴,倒灌盐水等物。当时20岁的雷井雄的食道、舌头、牙龈、嘴唇被撬烂,嘴巴严重肿胀,一个多月无法进食、说话。(警察何土石于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于50岁死于肝癌,遭到恶报)

被打致血肉模糊,险遭火化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雷井雄又遭警察绑架。当天下午4点,雷井雄遭天心区国保警察刑讯逼供,头、脸遭重伤,全身伤痕累累,人昏迷不醒。警察认为他被打死了,将他拉到火葬场。

就将要被火化时,雷井雄轻微地动了一下,被在场的一名女警发现,她说:「他还没有死,不能火化。」几个男警说:「人都这样子了,已经到了火葬场,烧掉算了。」女警说:「人还未死,不能烧。将来追查责任,谁负责?」没人做声了。这样,雷井雄被送到长沙市中心医院抢救。

经诊断,雷井雄颅内积血,失去部分记忆;左眼被打得突出来,左耳被打聋;牙齿全部被打松,下巴骨被打碎,整个脸被打得没有多少肉了,只有骨头,上面贴著破烂的皮;脸部左侧面瘫,不能正常进食,医生不得不把他的喉管切开出气、用注射器灌食。

雷井雄的父亲对医生说:「我的儿子是好人,他没有犯罪,你们要把他治好。」这样医生才用铁夹子把雷井雄的脸固定了40多天。母亲见他被毒打至这样,号啕大哭,伤心欲绝。

被非法判刑八年

雷井雄的脸严重变形,左眼睛突出,像肿的一样,下巴与脸型向一边倾斜,脸上伤痕累累。因为这样,他找不到工作,无人愿意聘请他。

在雷井雄到处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一亲戚想办法给他安排一份工作。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他随姑父准备从广州乘飞机到杭州打工时,在机场被公安局警察劫持。机场安检人员以雷井雄钱包上携带小刀片为由,将其留在候机室候机,差不多十点四十分将要上飞机的时候,两名警察在登机处将他押上警车。

之后贵州省习水县公安局给雷井雄的家人寄了一张没有签名的「逮捕通知书」。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八日,雷井雄被非法关押到习水县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家人收到贵州省都匀监狱的所谓「通知」,说雷井雄被判刑八年,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被劫持入狱。

雷井雄的父亲雷沅俊秉持自己的良知,不承认儿子有罪,一直坚持向政府各级部门直到国务院申诉、控诉,要求无条件释放雷井雄。然而雷沅俊的申诉,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

一度被保外就医 后又被劫持入狱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初,贵州都匀监狱称雷井雄脑中有一根血管破裂,出现昏迷后送医院抢救,通知家人把他接回家,结果家人赶去后,监狱不让把人接回来,甚至也不让见面。

二零一一年,雷井雄终因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出现生命垂危,得以「保外就医」。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嘉禾县石桥乡派出所警察将从打工地浙江回家过年的雷井雄骗去,以不符合「保外就医」为由,将他劫持至桂阳监狱迫害,四月二十三日又转至湖南株洲网岭监狱关押。

直到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雷井雄才被放回家。

雷沅俊因儿子遭警察严刑逼供导致严重残疾之事,多年来一直不停的向各级部门申诉国家赔偿。

老父亲多年为儿申请赔偿 未得回覆反遭报复

雷沅俊因儿子遭警察严刑逼供导致严重残疾之事,多年来一直不停的向各级部门申诉国家赔偿。但雷沅俊从未得到官方的回覆,反而遭到非法拘留报复。

从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八年,雷沅俊依据《国家赔偿法》为其子申请国家赔偿到处奔波,长沙去了六次,北京去了六次,来回的火车票有厚厚的一沓。雷沅俊还邮寄申请国家赔偿的书面文件给各个政府部门。

雷沅俊从未得到官方的回覆,反而遭到非法拘留报复: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雷沅俊第一次因依法为其子申请国家赔偿,被嘉禾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五天。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雷沅俊前往北京为其子询问申请国家赔偿一事,再次被嘉禾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天。

雷沅俊老人至今没有放弃为善良的儿子讨回公道的权利。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日,老人再次向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区公安分局及天心区法院寄出《违法确认及国家赔偿申请书》,再次明确控告天心区公安分局酷刑折磨雷井雄,致他四级伤残。

天心区法院官官相护,收了申请人的资料,却一直不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及给予立案,要求这两个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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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12/因为坚持信仰-他被酷刑致残、险遭残忍火化-486039.html

(本文图片来源:明慧网;主图桌面:被迫害前后的雷井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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