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慧网陕西通讯员(明慧之窗记者宋蒖琂编辑)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原户县)法轮功学员刘春霞女士,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区分局国保大队、惠民路派出所及西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关押。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刘春霞被莲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左右,刘春霞再次被劫入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刘春霞今年56岁,家住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热电厂社区,原惠安集团惠安化工厂惠邦公司工程师。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下午五点左右,刘春霞在西安市鄠邑区紫金大厦上班时,被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袁兴和马成波、惠民路派出所副所长杨颖博和翁誉垒,以及西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并将她挟持回家,抄走电脑、手机、大法书籍、U盘、真相币等私人财物。刘春霞被非法审讯后,被劫往西安市莲湖区看守所。她因体检血压高达234mmHg,看守所拒收。之后她被非法关押到西安市安康医院。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刘春霞被西安市鄠邑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公检法相互勾结,构陷刘春霞。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刘春霞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左右,刘春霞再次被劫入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因坚持修炼法轮功 曾陷九年冤狱
此前,刘春霞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先后两次被中共邪党非法判刑,累计陷冤狱长达九年之久。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参加学法交流会,被突然冲进来一夥警察绑架并施暴。当天夜里,刘春霞被惠安化工厂公安处劫回连夜刑讯,遭警察程康茂的毒打。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刘春霞被岐山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关押到陕西省女子监狱。
陕西省女子监狱对坚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与肉体双重摧残,包括:关严管队、体罚、曝晒、械具、拳脚、背铐、约束服、面壁罚站、电击、毒打、灌食、扒光衣服冷冻、浇凉水、奴役、二十四小时洗脑、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更甚者使用精神药物注射等等,使法轮功学员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刘春霞拒绝穿囚服,在寒冷的冬天被恶警扒掉外衣,扔在室外任凭冷风吹。
刘春霞五年冤狱期满,又被超期关押迫害了七十天。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九日,她才被放回家。
刘春霞回到家后,原单位不但不给恢复原职,还以她不办离厂手续为由,几千元钱的住房公积金不给发放。刘春霞被迫在外打零工。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刘春霞与母亲李玉华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太华路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抄家,六月十四日,李玉华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刘春霞被西安市新城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刘春霞被西安市新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此后,刘春霞被迫害出现严重高血压症状,被送往西安市安康医院。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刘春霞被劫入陕西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二零二一年三月,刘春霞结束四年冤狱回到家中,与儿子相依为命。她拖著伤残的腿,在疫情期间努力工作,得到老板、同事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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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24/西安女工程师刘春霞再被枉判三年半入狱-484213.html
(本文图片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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