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关押后 山东王洪梅、孙成荣遭枉判劫入监狱

被非法关押后 山东王洪梅、孙成荣遭枉判劫入监狱

文/明慧网山东通讯员(明慧之窗记者宋蒖琂编辑)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法轮功学员王洪梅女士,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在路上被便衣警察绑架,后被秘密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八月初获悉:王洪梅被沂南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大约半个月前被劫入济南女子监狱。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山前店镇宋家庄村法轮功女学员孙成荣于二零二三年春遭当地法院非法庭审,同年九月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福山看守所。近日获悉,孙成荣于二零二四年二月底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据悉,她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这是继80岁的山东省淄博市法轮功女学员李景花,被枉判三年半并劫入监狱后,山东当局制造的新冤案。

非法抄家和关押 王洪梅被冤判五年

王洪梅今年57岁,原沂南县化肥厂职工,她丈夫早逝,与年幼的儿子相依为命。一九九九年前,法轮大法弘传到沂南县,王洪梅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她的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但身体变的健康,也走出了丈夫早逝带来的悲伤压抑的心境。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王洪梅在路上突然被便衣警察闫晓宇绑架,当晚由闫晓宇和沂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国靖,夥同砖埠镇派出所警察,出动两辆车二十多人到王洪梅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王洪梅的另一住所,当天也被警察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的真相资料和书籍。王洪梅被劫持到沂南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九日,是王洪梅被非法关押到期的日子。家人去接她回家未果,而她却被秘密劫持到临沂市看守所。家人无法得到她的任何消息。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前后,王红梅在沂南县法院被非法庭审。

二零二四年八月初获悉:王洪梅被沂南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后,大约半个月前就被劫入济南女子监狱。

此前,王洪梅因坚持修炼,曾在拘留所、洗脑班、劳教所遭受迫害。以下是她被迫害情况的简述。

1. 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王洪梅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沂南县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非法拘留,后来又被迫下岗(失业),没有了经济来源。王洪梅带著年幼的儿子陷入了生活的困境,全靠她热心的弟弟慷慨解囊,帮她度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

孩子稍大以后,王洪梅不愿再拖累弟弟,就在本地打一些零工,勉强糊口,所遇到的艰辛无以言表。

2. 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沂南县「610」(中共专门非法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与公安国保在依汶镇随家店村制造了一起大绑架案,王洪梅因为受到牵连,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七日被警察从家中绑架、非法拘留,之后她又被劫持到临沂市洗脑班非法关押。

在临沂市洗脑班,王洪梅经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后,又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王洪梅遭到狱警的电击、熬鹰等多种酷刑摧残。

王洪梅从劳教所回家后,经常受到国保的监视骚扰,她被迫回到家乡沂南县砖埠镇东岳庄村,在亲戚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上夜班的工作,与孩子相依为命,艰难度日。

莱阳市孙成荣遭枉判七年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山前店镇宋家庄村法轮功女学员孙成荣于二零二三年春遭当地法院非法庭审,同年九月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福山看守所。近日获悉,孙成荣于二零二四年二月底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据悉,她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孙成荣五十多岁,家住莱阳市山前店镇宋家庄村。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迫害,以下仅是被曝光出来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早上七点三十分左右,在宋家庄村书记带路下,孙成荣被莱阳市国保警察绑架,劫持到莱阳市拘留所。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孙成荣遭山前店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一年九月,孙成荣、孙丽英、程美英、赵寿美、杜为国、张北花、尉恒臣等法轮功学员被宋家庄村书记通知到镇司法所,遭到司法所人员步志刚、莱阳市来的三个人(两男分别被称李主任、律师,女的被称是心理专家),遭诱骗签字,尉恒臣被多个司法警察暴力戴手铐强签字,孙成荣被多人暴力强制签字。

二零二二年,孙成荣到山前店镇派出所给警察讲真相,遭警察司法构陷。二零二三年春天,烟台市当地法院人员到山前店镇宋家庄村开庭,非法庭审孙成荣。(具体时间及庭审情况待查)

二零二三年九月,山前店镇派出所警察闯到孙成荣家非法抄家,并将孙成荣劫持到烟台市福山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二月底,孙成荣被劫持到位于济南市的山东省女子监狱迫害。据宋家庄村干部称,孙成荣被法院非法判了七年重刑。

家属希望知情者曝光孙成荣遭司法迫害的具体事实及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

家属希望知情者曝光孙成荣遭司法迫害的具体事实及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

公检法司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中共相关人员无视法律,在「610」背后的唆使下昧著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耻的角色。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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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8/被非法关押半年后山东沂南县王洪梅遭枉判五年-480608.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9/山东莱阳市法轮功女学员孙成荣遭非法判刑七年-480657.html

(本文图片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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