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导(明慧之窗记者陈欣编辑)
陕西省咸阳市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强小侠女士,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被绑架、关押迫害致瘫痪,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秦都区法院非法开庭,六月五日遭枉判三年、勒索2000元(人民币,下同)。她被威胁不得上诉,否则罚款。
强小侠是宝鸡市扶风县南阳镇南阳村人,一九六三年一月出生。一九九八年,强小侠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一度中断修炼。
后来她身体出现状况,二零零零年八月本来要到医院手术治疗,因为付不起医药费放弃治疗回家。在当年中秋节后,她恢复炼法轮功,身体很快得到康复。
为照顾婆婆,二零一六年强小侠来到咸阳市,居住在咸阳秦都区南上召一民房内。咸阳彩虹公安分局以其与法轮功学员一起在咸阳彩虹小区集体学法为由,绑架了她,要非法行政拘留她十五日,后未执行。
二零二二年十月前后,强小侠在咸阳市双照镇北上照村照顾婆婆时,因在邻近村向民众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曾被咸阳市秦都公安分局双照镇派出所绑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强小侠将一封讲明法轮功真相的劝善信件交给双照派出所所长。同日下午,双照镇派出所称有人举报近期发现有大量法轮功真相资料,怀疑是强小侠所为,出动四名警察、为首的叫王辉,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强小侠的家,把她绑架到咸阳彩虹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日。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强小侠被非法刑事拘留在咸阳市秦都看守所,期间受到严重迫害,身体左半身失去知觉,生活不能自理,后被彩虹公安分局送215公安医院并要求家人陪护。
其丈夫对公安人员义正词严的说:「我妻子在家照顾年迈老人,身体好好的,现在被你们折磨成这样,还要我家里来照顾,你们还讲理吗?」
当时强小侠家里年迈的老人无人照料,时间不长就去世了。之后公安又强行要家里接走不能自理的强小侠,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强小侠被非法取保候审。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秦都区法院对强小侠非法开庭。公诉人是秦都区检察院的黄媛,法官是秦都区法院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常保民。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法院下达了对强小侠诬判三年、罚款2000元的判决书,同时威胁家人不得上诉,如果上诉就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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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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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图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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