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做好人传真相 中国多地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只因做好人传真相 中国多地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明慧之窗记者方心综合编辑】据明慧网报导,今日又有多名因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遭当地警察非法绑架后被冤判。

其中,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秀琴被非法判刑六年,山东聊城市徐金凤二审未公开审理仍被维持冤判七年,辽宁沈阳市廉晶被非法判一年半,而福建省福清市法轮功学员翁昌贵则被送进精神病院迫害。

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秀琴被枉判六年

据悉,辽宁省锦州市现年61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秀琴,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12000元。她本人准备上诉。其它详情待查。

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张秀琴与73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志霞分别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

据明慧网报导的资料统计,凌海市法院,在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两年内,至少对47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非法判刑。

张秀琴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在锦州市铁东市场附近的明星小区,遭锦州市古塔分局国保大队警察跟踪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张秀琴被国保大队朱某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检察院的李峰等再将张秀琴构陷到凌海市法院。

王志霞,家住锦州北镇市青堆子镇,丈夫瘫痪在家,平时全靠她来照顾。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二日,她在青堆子大集,被青堆子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王志霞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期间身体出现糖尿病症状,血压高达260,即使吃降压药,也是200左右。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十点,王志霞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当庭没有辩护人,没有家属旁听。庭审仅进行了半个小时,就草草结束。当庭未宣布结果。

同日上午十点三十五,张秀琴被凌海市法院人员接著非法庭审,她的代理律师和家属辩护人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张秀琴也作了自辩,她说自己无罪。中午十二点,在张秀琴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中,结束了非法庭审。当庭没有宣布结果。

五月十日,张秀琴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12000元。

山东徐金凤被非法维持冤判七年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法轮功学员徐金凤家属辩护人,五月七日收到聊城市中级法院对徐金凤案二审的刑事裁定书,非法维持一审原判,即非法判七年,勒索罚款一万元。二审并未开庭审理。

家属辩护人曾要求开庭审理,四月六日家属辩护人向中级法院递交公开开庭书面申请书,多番索要书面答覆未果。家属辩护人和律师均拒绝邮寄辩护词。其间杜郎口派出所警察受茌平国保大队队长王长松指使,两次骚扰家属辩护人。

徐金凤曾多次遭到聊城市公安局及茌平区国保大队、610(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振兴派出所等人非法绑架、强制洗脑、监视居住等迫害。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晚上八点左右,茌平区公安局国保副队长王长松带领几名国保人员来到法轮功学员徐金凤和商素芳、刘明森家中,说是东阿法院已下逮捕令,要立即将三人逮捕归案。商素芳和徐金凤被迫害离家出走。

徐金风于十月三十一日早七点在出租屋内被茌平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国保人员进屋后在徐金凤面前亮了一下东阿县法院的逮捕证和一张搜查证,然后把徐金凤劫持到公安局,并于当天送到聊城市看守所(位于东昌府区梁水镇)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徐金凤被聊城市东阿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当天,家属辩护人接到东阿法院通知,让其到法院领取判决通知书。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山东省聊城市公、检、法、司和 610 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

辽宁七旬老人廉晶再遭枉判一年半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廉晶老先生,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被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五月初获悉,廉晶被当地法院非法判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廉晶,今年74岁左右,辽宁地矿测绘院的退休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曾被非法劳教和非法判刑。

二零二二年三月下旬,廉晶在沈北新区唐三家子给一个开拖拉机的人讲法轮功真相,遭其构陷,被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姜锋绑架至派出所。非法扣押了他的自行车及三千元钱后,才把他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廉晶被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警察绑架。此后,廉晶遭公检法合夥构陷。

二零二四年五月初获悉,廉晶被当地法院非法判一年半,勒索罚款五千元。

因不放弃修炼,廉晶曾在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关押迫害一年零三个月。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廉晶被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新城子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后廉晶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福建翁昌贵被劫持到福清精神病院

福建省福清市49岁的法轮功学员翁昌贵,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严重迫害。日前获悉他因讲真相被恶意构陷,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福清市精神病院。

翁昌贵,一九七五年生,福清市江阴镇人,家住福乐家园。他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开始修炼法轮功的。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初期,翁昌贵有两次在路途中被福清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福清看守所三十多天。

二零零六年七月,翁昌贵在福州租住处又被福清国保绑架至福清某地几天后,转到福清看守所非法关押,被福清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之后关押在福建龙岩监狱遭受迫害。龙岩监狱邪恶至极,翁昌贵在狱中遭强迫灌食他人吐出的痰,并遭到邪恶的强制洗脑转化等迫害。

翁昌贵在福州期间,福州610 人员对他进行非法跟踪、监听、监视、下安眠药(等人睡著后进行迫害)、下春药、毒药等种种迫害手段对他实施迫害。

福州610人员还用手段将偷偷更改过的假经文让翁昌贵看,企图以此来迷惑他,并收买和利用翁昌贵的同学、不明真相的亲属等参与迫害他,甚至操控翁昌贵上班的单位、胁迫单位解雇翁昌贵。翁昌贵因遭中共的迫害而在生活、工作等方面一度陷于困境。

结语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和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

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近二十五年,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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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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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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