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学甫被绑架150天 民众签名吁释放

河北张学甫被绑架150天 民众签名吁释放

文/明慧网河北通讯员(明慧之窗记者赵冬雪、方语旋编辑)

河北三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学甫(本文主图)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被绑架,仅十三天即被非法批捕;九月二十七日被构陷到检察院;十月二十七日被构陷到三河市法院。一百二十九位善良民众签名、按手印,呼吁无条件释放善良好人张学甫。

部分签名名单。

构陷善良好人张学甫的单位是三河市燕郊派出所,责任人是副所长刘泽鹏和警察张秋宏,藉口说是有人举报,几天前张学甫到某小区发放真相材料。据查,三河市公安局局长潘纪强等强推此构陷案,罔顾事实与法律,已经内定好了罪名和刑期。

张学甫简介

张学甫,男,五十一岁,大学毕业后,在三河市第十四中学实验学校任教。后来他辞职,自己开办教育培训机构。二零一五年,张学甫开始修炼法轮功,面瘫等疾病很快消失,身心健康。过去,他处事比较武断、强势、大男子主义,修炼大法后,做事能为别人著想,谦卑善良,与家人、亲戚、朋友和睦相处。

非法抓捕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下午四五点钟,三河市燕郊派出所副所长刘泽鹏带三、四个警察,到三河东市区张学甫自办的学校绑架抓人。现场警察未全部出示证件,并且未出示拘捕证。张学甫质问:「没有拘捕手续,凭甚么把我带走?」刘泽鹏当场请示上级后,责令现场警察去三河市公安局补办拘捕证件,将张学甫非法抓捕。

非法查抄无所获

当天晚上八、九点钟,警察张宏秋带两个辅警,到张学甫家中非法查抄。警察未全部出示证件,拿一张纸一晃,说是「搜查证」,三个警察到各个房间非法搜查,没有查抄到任何所谓证物。

警察的说辞是:大约一周前,燕郊某小区发现法轮功真相资料,张学甫开车出入过那个小区,警察仅凭小区一家住户模糊不清的几秒钟的监控录像,就主观臆想小区发现的所有法轮功真相资料,都是张学甫发放的。

公民有信仰、言论、出版自由

十几年来,中国国内有上百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近一千场的无罪辩护,充份证明了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迫害法轮功是违法违宪的。

法律是严谨的,不能主观臆断、推理推测。再者,法轮功学员发放的真相资料,都是劝善良言,不论是谁发放的,都是合理合法的。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宣教者无罪。所以,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轮功学员修炼、讲真相、散发材料等行为都是合法的。

「两高」司法解释滥权

当前,中国也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认定法轮功违法。翻遍中国的《宪法》和所有的法律,找不到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无明文不为罪」,这是刑法的最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

至于「两高」针对《刑法》第三百条滥权作出的三份司法解释,是违反《宪法》、《刑法》、《立法法》的无效解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应当针对具体法律条文、符合该法律条文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

「两高」所谓办理邪教案件的历次司法解释,都将与《刑法》第三百条没有任何关系的、公民行使表达权的行为,定性为犯罪行为,完全违背了《刑法》第三百条的立法目的、原则和原意,是以「司法解释」为名,行「法律解释」、甚至滥权创制法律之实。因此「两高」历次司法解释和内部通知,是公然违反《立法法》,也违反《宪法》关于公民信仰自由的根本规定,因此它是违宪、违法,是无效的。

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轮功学员传播《九评共产党》和「劝三退」是完全合法的。而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出版自由、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并不违法。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法轮功学员各类讲真相材料、宣传品,是在行使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并没有违法,更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

从根本上来说,是不是邪教,不是一国的政府、政党、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说了算的。判断正、邪的标准是自然法则、普世价值,是人的道德良知,绝不能由什么政治势力和政治人物所控制。中共是鼓吹无神论的邪教,更没有资格也没有标准去认定甚么是正教、邪教。

执法过错 终身追究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说白了:对不合法的上级命令,警察可以不执行,因为执行了错误的命令将来是要被追究责任的,而且是终身追究制度。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就是说公务员也是一样,必须且只需对法律和正义负责,否则自己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年年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就辞退。

在当今有案必立,不立违法的严管下,警察每一个违法环节,都能被控告起诉。一旦立案,永远写进档案,年度考核不合格,面临下岗。更根本的是,中共有关部门人员数十年来残酷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终将面对天理与法律的严惩。

▌《九评共产党》在线阅读:https://www.tuidang.org/9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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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21/河北张学甫被绑架构陷-民众签名吁释放-469541.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7/河北省三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学甫被构陷到法院-467966.html

(本文图片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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