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慧网辽宁通讯员(明慧之窗记者方心编辑)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毕桂英,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这是毕桂英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另一位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法轮功学员张小娜,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张小娜的丈夫生活不能自理,日前发出求救信:「帮帮我们,放了我善良贤惠的妻子张小娜」。
七旬食杂店老板再次被非法判刑
先来关注毕桂英的经历。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毕桂英被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区分局警察入室绑架、抄家抢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迫害。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她被非法判刑。
毕桂英,七十三岁,一九九七年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严格要求自己。她在经营食杂店的过程中,经常为大家提供一些物美价廉的商品,自己只挣取微薄的利润,深受顾客的好评和赞誉。
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毕桂英真的是身心受益,都七十岁的人了,能一口气把五十斤的大米扛到五楼。
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毕桂英家里的电话一直受到监听。一九九九年秋,毕桂英全家从黑龙江省鸡西市搬到老家丹东。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毕桂英发放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区分局兴东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位于丹东汤池镇集贤村的丹东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毕桂英被丹东市元宝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五千元;上诉到丹东中级法院又被枉法裁决:维持冤判。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毕桂英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在监狱中,她被两个犯人二十四小时包夹,长时间不让睡觉。毕桂英被迫害的身体出现浮肿、双脚肿胀、脚底就像有东西扎了一样。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区分局国保队长王海斌夥同丹东永昌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闯入毕桂英家中,拿出监控录像给她看,然后开始抄家。警察抢走毕桂英家的平板电脑、手机、护身符等私人物品,并将毕桂英绑架到丹东永昌派出所。
毕桂英的家人到派出所向警察询问:「为何绑架毕桂英?」一个警察说:「她发资料,炼了……」家人说:「不就是炼法轮功嘛,她炼功后,身体所有的病都好了。」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毕桂英被劫入丹东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她被构陷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后被构陷到丹东市振安区法院。
毕桂英第一次被非法开庭是在丹东封城前,法院的藉口是疫情严重,没让旁听,也没通知家属。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毕桂英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当庭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

辽宁绥中县张小娜被非法判刑 不能自理的丈夫求救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法轮功学员张小娜,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
张小娜一九七四年一月二十三日生,家住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前所村。一九九六年三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学法炼功,严格按真、善、忍标准修心向善做好人,身心健康。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张小娜被连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检察官是张孝金,检察官助理是杜扬。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张小娜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审判长是张亮,陪审员是王艳菊、王艳华,书记员是聂佳慧。
张小娜的丈夫左小腿截肢,右手没有抓挠功能,双眼目前看不见东西,需要妻子照顾,他请善良的人伸出援手,「帮帮我们,放了我善良贤惠的妻子张小娜」。
下面是张小娜的丈夫陈杰的呼救信:
谁来救救我
我叫陈杰,是张小娜的丈夫,今年49岁,目前的生活不能自理,左小腿截肢,右手没有抓挠功能,双眼目前看不见东西,头骨外露,机体不能自动修复。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高中生,一个大学生。正是孩子们青春奋斗的重要阶段,可是只能因为父母的事情,身处生活的琐碎和无尽的痛苦之中。
在二零二零年,我在绥中前所电厂打工,在KTV的楼顶安装彩钢瓦接二层楼,结果不慎被高压电线电击,直到现在,我依旧面目全非,所见到我的人无一不被我的伤状所恐。
在电击后,在妻子张小娜的陪同下,先后到达了秦皇岛人民医院,北京朝阳急救中心,高昂的医疗费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在向兄弟姐妹借的钱逐渐减少,只能回到大台山烧烫伤医院和仁济医院和山海关工人医院,辗转治疗,最终因官司程序太慢和贫困,只能在家上药。对于伤口,大家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等待缓慢的官司能带来一丝希望。
如今的我已是绝望,写这封求救信成为我最后的希望。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号,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王保民带领便衣警察闯入我的家,绑架了我的妻子,并非法抄家,之后,她回家,被所谓「监视居住」。在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妻子张小娜被无辜带走。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四年。至今她仍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
谁来救救我,帮助我这个家,目前我已是债台高筑,我是农民,没有收入,两个孩子正在上学,还需要供养,我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都得需要人帮忙。请善良的人伸出援手,帮帮我们,放了我善良贤惠的妻子张小娜。
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在调查后,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自然是代表国务院的。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国务院即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上面的通知明确说明,国务院公开认定的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这说明国务院(中国政府)公开对江泽民一夥污蔑法轮功持不同看法。
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中国政府)没有一个公开通知,说不让炼法轮功。而且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文件,废止了一九九九年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明确表示,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
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迫害是完全非法的。在中国炼法轮功一直是合法的。毕桂英与张小娜是善良坚强的中国女性,完全不该受到迫害,呼吁全世界舆论密切关注她们。

(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22/传播真相 丹东市七旬毕桂英又被非法判刑-447966.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20/辽宁绥中县张小娜被非法判刑-不能自理的丈夫求救-447877.html)
(全文图片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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