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被誤解兩千年 透視「暴政」的真相

秦始皇被誤解兩千年 透視「暴政」的真相

文/古道(明慧之窗記者顏心篤編輯)

秦始皇先後消滅六國,結束春秋戰國時期長達五百多年的戰亂,首次完成統一中國的大業,也是史上第一個稱帝的君主。對於秦始皇的功績,唐太宗李世民曾說過:「近代平一天下,拓定邊方者,惟秦皇、漢武。」

唐朝大詩人李白在《古風・秦王掃六合》詩中也頌揚秦王的雄才大略和統一業績。而民國史學家柳詒徵的評價是:「蓋嬴政稱皇帝之年,實前此二千數百年之結局,亦為後此二千數百年之起點,不可謂非歷史一大關鍵。」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古籍刻本。(公有領域)

歷史上對於秦始皇的討論大多「過遠大於功」,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秦始皇被誤解了兩千多年,一切皆源於他的所謂「暴政」。

「苛政厲法」是真的嗎?

後世指秦始皇「暴政」的一個重要依據,是《史記》中所說「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驪山。」

以往的解釋是:秦始皇僅修建驪山陵和阿房宮就動用了刑徒及奴隸七十萬人。因為修建所用的木料是從北山開採來的,是從蜀地、荊地運來的,需要耗費巨大的人力、財力、物力。

其實正確解釋應該是:抽調宮中的官員,徵派部分軍隊或六國的戰俘和囚犯,共七十萬人,分別修建驪山陵和阿房宮。他們並非普通的老百姓,「隱宮」指宮中的官員。

而秦朝的兵役、徭役,負擔沉重嗎?《漢書》記載,秦朝一個男丁一生中服兵役一年,服預備役或屯墾一年,然後每年更卒(服勞役)一個月。以一名二十歲男子為例,到五十歲時,他需要為國家服義務兵役四年半。這與現在的一些國家相比,相差無幾。

有人曾大致統計過,秦始皇在位十一年間,共徵召二百萬到二百五十萬人從事戰爭、建築、屯墾戍邊,與此前的戰爭投入的兵力相比,顯然並不高。史載,秦昭王八年征戰期間,秦國與其它列國的部隊加在一起至少有五百萬。

二者人數相比,得出了一個結論: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兵役、徭役大大減輕,自然傷亡也大大降低。而且根據《秦律》規定,服徭役是有工資的,還管飯和衣服,且每戶不允許同時徵調兩人服役。

另外,秦朝的刑罰種類看起來很殘酷,但這並非秦朝發明的,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列國都在使用,《史記》中也沒有秦始皇使用酷刑的案例。相反,秦朝通過刑法和大民法來保障國家、社會、各階層、各行業順暢運行。

秦始皇的法治思想,在其泰山刻石上明確提出:「治道運行,諸產得宜,皆有法式。」大意是推動國家運轉,使各行各業協調發展,現在都有法律依據了。琅琊的刻石上亦有:「端平法度,萬物之紀。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大意是公平的法度,是萬事萬物的綱紀,使子孝父慈,人際關係和睦。

秦始皇在統一六國後,短短十年間所推行的一系列舉措,包括修建若干龐大的工程,確實是強烈而快速。或許,秦始皇採取了這樣的方式,是希望在有生之年為後世留下更多財富。

同時,秦始皇又猛又急的文化模式,在後世溫潤謙讓的儒文化中,提前注入了陽剛之猛,注入了頑強的生命力,使得中華文化歷經兩千年的風霜和戰火而留存至今。

「焚書坑儒」的真相

大概有人會質疑:「焚書坑儒」不是暴政?「焚書」和「坑儒」其實是兩個不同事件,將二者聯繫在一起的說法最早見於《古文尚書》的序中,而這是東晉人假冒漢代學者孔安國的偽作。無論在秦朝還是漢朝,都沒有將它們聯繫在一起的說法。

「焚書」和「坑儒」實是秦始皇滅六國後為統一思想,保護正統文化、正道修煉而採取的兩項重大措施。

關於「焚書」

《史記》的描述是:公元前二一三年秦始皇生日那天,在咸陽宮設宴款待七十位博士和眾臣。在酒宴上,博士周青臣首先致辭稱頌秦始皇的功績,肯定「郡縣制」的作用。但博士淳于越卻認為這是諂媚之語,並以商周為例,認為「分封治」好,提出凡事應師法古人才能長久。

公開厚古薄今、否定已實行的郡縣制,況且又在秦始皇的生日宴上,淳于越的膽子可不小。這也讓我們從另一個角度看到當時秦朝的政治氛圍,博士們可以各抒己見,言論還是相當自由的。秦朝的博士制度承沿戰國傳統,他們可以參加國家大政的商討會議,地位很高。

更讓人驚奇的是秦始皇被人當面指責的反應,《史記》記載:「始皇下其議」,就是讓大家再討論討論。設想:如果是「暴君」,此氛圍下能心胸寬廣地包容異己嗎?

幾日後,丞相李斯上書《焚書令》駁斥淳于越的看法,認為有這種想法的人是食古不化,受到諸子的學術思想荼毒太深,因此請求下令禁止私人辦學,並讓史官把不是秦國的典籍全部焚毀。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民間收藏的《詩》、《書》、諸子百家著作等都送到地方官府一併燒掉,但是完整保留許多醫學和農學書籍。

對於李斯的上書,秦始皇的批示是「制曰:可。」但不是「詔曰:可。」這小小的區別大有文章。通常來說,「制曰」只為宣示百官之用,並不下達於普通百姓,而「詔曰」則是要詔告天下。這個頗為中性的批示,既肯定了李斯的忠心,但也暗示了焚書的範圍和程度。

從漢朝建立後並沒有出現典籍奇缺(除了秦國文書),需要官方復刻、搶救的現象來看,從當今在湖北出土的《雲夢秦簡》來看,秦朝時應該沒有發生大規模的「焚書」。《劍橋中國秦漢史》也認為,秦朝「焚書所引起的實際損失,遠沒有想像得那樣嚴重」,更多的是毀於戰亂。

這也就意味著李斯聽懂了秦始皇的弦外之音,並沒有下令全國焚書,只是在國都咸陽小規模進行,而且博士官署保留的大量書籍並沒有被毀。此外,淳于越本人也沒有受到任何處罰。

從這件事我們看到秦始皇才智超群,他對儒生的大度和寬容,對全局的認真審視態度,以及高超的處理藝術,都閃耀出奪目的人格魅力,哪裏是「暴君」?

關於「坑儒」

事件由兩個方士畏罪逃亡引起。在古代中國,修煉長生不老之術,提煉仙丹仙藥的人,被稱為方士。

《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盧生和侯生這兩個方士,平日很得秦始皇信任,卻背後議論指責秦始皇,說他剛愎自用、任人唯親、不重視博士們、貪戀權勢等,所以不想為他煉仙藥(實際是他們害怕煉不出來),於是就悄悄逃跑了。秦始皇知道後勃然大怒,派御史審問咸陽的其他方士。

結果,參與煉丹的方士們相互舉報,犯禁者一共四百六十多人,都被秦始皇下令「坑殺」了,並將這些有悖君臣之義、欺騙君王的方士們的惡行昭告天下,以為前車之鑑。依據戰國和秦時的用詞習慣,「坑殺」應該是指殺死後坑埋,不許收斂下葬,並非現代所理解的「活埋」。

而且《史記》中說的是坑殺「方士」,而非「儒生」。當時被坑殺的,的確是欺騙、誹謗秦始皇的江湖術士,有的人還妖言惑亂百姓,認為反正皇帝也不懂。其實,秦始皇不僅自己修煉、養生,對方術和方術之士也十分尊重,常和他們一起討論神仙、真人、長生修煉之理。

從秦始皇對待儒生淳于越的態度看,他不反儒,也未曾坑埋儒生。至於是否真的「坑殺」了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同樣令人生疑,極有可能這個數字是以訛傳訛,或這個事件也是編造的謊言。原因還需探究。

在秦始皇征討並滅六國的二十多年間,少有殺敵斬首的紀錄。而大秦皇朝的建立,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明慧網)

恩威並用 依法治國

歷史上有不少皇帝登基後都大開殺戒,讓自己安心地坐上龍椅。令人難以想像的是,在秦始皇征討並滅六國的二十多年間,卻少有殺敵斬首的紀錄。即便是燕太子丹派荊軻刺殺秦始皇,當秦軍在攻佔燕國薊城時,既沒有縱火屠城,也沒有殺害燕國王公大臣。史載,秦始皇只是拿到了燕王派人送來的太子丹的首級而已。

在秦軍攻下其它國都時,也同樣沒有這樣的現象發生,包括《史記》在內的史書,都沒有秦軍屠城、屠殺將軍、大臣和百姓的殘忍記錄,秦始皇反而採取優撫政策,不僅優撫六國王公貴族,還厚待秦國功臣,他在位的三十七年中,沒有殺過任何一名將軍或者大臣。

秦始皇不僅知人善任,還有著寬廣的胸懷,即便大將王翦犯下當殺之罪,秦始皇亦讓其享受榮華富貴,終老天年,他的兩個兒子也得到了秦始皇的賞識和任用。這顯然與「暴政」是兩回事。

再者,戰爭頻傳時期,人才非常難得,秦始皇胸懷天下,對於博學多識、能助他興國安邦的能臣,拉攏還來不及,怎麼會輕易地誅殺任何功臣呢。

另外,秦國是有嚴格法律的國家,做任何事情都有法律可依,上至天子、文武大臣,下至平民百姓都要遵守法律,一旦越線,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秦朝實行的是「暴政」,酷吏應該比比皆是,然而《史記・酷吏列傳》所錄酷吏盡是漢朝人,沒有一個秦朝官員入選。

《史記》記載秦始皇非常勤政,每天批閱的奏章「衡石量書」,衡就是秤,石是古代的重量單位,一百二十斤為一石,秦時的一斤相當於現在的半斤,換算過來即秦始皇每天要批閱的奏章多達六十斤。

那時的文書都用木簡或竹簡,六十斤一般約書寫十多萬字。而且不是翻翻就看完了,還需要思考和批閱,是很辛苦的一件行政事務,但這只是他日理萬機中的一部分而已。這種毅力、堅持和勤政程度,以後歷代帝王罕有能達到的!

書同文車同軌 秦朝對後世影響深遠

一朝天子一朝文化,秦始皇建立秦朝,改天換地,必然帶來全新文化。無疑,兩千多年來,無數人都誤解了秦始皇。

客觀地講,秦始皇統一帝國,廢分封行郡縣,書同文、車同軌、行同輪,統一文字、貨幣、度量衡,以完備的法治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社會治理體系。

他清理了百家紛擾造成的思想文化莠垢,清理了一批騙人行詐的術士腐儒,讓正統文化得以流傳而綿延不絕。

大秦皇朝,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一號坑全景圖。(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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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7/秦始皇「暴政」和「焚書坑儒」被誤讀千年-365085.html

(本文主圖來源:公有領域,明慧之窗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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