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獲知1188名法輪功學員遭枉判

文/明慧網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陳欣編輯)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三年獲知至少1188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其中,二零二三年810人,二零二二年210人,二零二一年56人,二零二零年27人,二零一九年24人,二零一八年24人,二零一七年19人,二零一六年13人,二零一五年4人,二零一四年1人。分布於中國大陸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他們中有大學教授、專家、教師、高級工程師、會計師、設計師、畫家、醫生、廣播電台主持人、記者、董事長、經理、國家公務員(國稅局副局長、副處長、衛生防疫站幹部、法院執行庭庭長、刑警隊警察、郵政局幹部等)等各界社會人士(本文主圖)。

其中甘肅慶陽市慶城縣法輪功學員王立群被非法判刑十二年。黑龍江雞西市59歲的法輪功學員馬雲女士,被雞西市雞東縣法院誣判八年,並勒索罰金2萬元。當雞東縣檢察院建議給馬雲量刑十年時,辯護律師當庭指出,你們也太狠了,殺一個人能判多少年?就是一個信仰竟判這麼多年。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信仰,沒有社會危害性,要求法院宣告馬雲無罪。

現旅居美國的大陸人權律師吳紹平說:「可以看出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不講事實,不講證據的,它只看你的政治立場,因為你信仰法輪功,而不是因為你犯了甚麼罪。」「不管中共以甚麼樣的理由和名目,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都是非法的,既沒有自己國內的法律依據,也沒有國際的法律依據。」「這證明中共對法輪功進行的是一場政治迫害,這是個鐵的事實。」

二零二三年獲知1188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註﹕1~2年是指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餘下類推)

信息採集時間: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中包括以前月份沒有發表的判刑數據。

迫害最嚴重地區依次為:山東省168人,遼寧省139人,吉林省125人,黑龍江省118人,河北省87人,北京市66人,四川省65人,廣東省56人,江西省44人,湖北省39人,湖南省30人。有383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80~90歲42人,70~80歲159人,60~70歲182人。

年齡最長者89歲。陝西省西安市75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雪松被蓮湖區法院枉判三年又兩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律師在法庭上說:說75歲老人「破壞法律實施」簡直荒唐。

中共對427名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敲詐勒索人民幣581萬6百元,美金6千4百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人民幣482萬7千元,警察敲詐勒索人民幣98萬3千6百元,美金6千4百元。中共法庭對416名法輪功學員強制非法罰金。最高罰金10萬元。

一、1188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三年獲知118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分布於中國大陸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零二三年明慧網報導中國各地法輪功學員1188人遭非法判刑。

部分迫害案例:

1. 黑龍江雞西市馬雲被枉判八年

黑龍江雞西市59歲的法輪功學員馬雲女士,於四月二十二日遭綁架,被雞西市雞東縣法院誣判八年,並勒索罰金二萬元。

馬雲

馬雲,一九六四年十月生,戶籍所在地雞西市城子河區。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左右,當馬雲進入租住在雞西市雞冠區自家時,被違法闖入民宅、蹲守在馬雲家中的雞西市雞冠區向陽派出所張鐸等人綁架、並非法抄家。四月二十二日半夜他們將馬雲送到雞西市看守所關押。

在被關押期間,馬雲出現嚴重的心臟病,她被送到醫院。就這樣,他們也拒不放人,雞西市雞冠區公安分局非法將馬雲刑事拘留。五月二十九日,馬雲被雞西市雞冠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雞西市雞冠區檢察院將馬雲構陷到雞東縣檢察院。雞東縣檢察院以雞東檢刑訴[2023]65號起訴書將馬雲構陷到雞東縣法院。

十一月十四日上午,雞東縣法院對馬雲非法開庭。馬雲為自己辯護修煉法輪功無罪。律師有理有據地為馬雲無罪辯護。在整個辯護過程中,法官及公訴人都靜聽無力辯駁。

當雞東縣檢察院建議給馬雲量刑十年時,辯護律師當庭指出:你們也太狠了,殺一個人能判多少年?就是一個信仰竟判這麼多年。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信仰,沒有社會危害性,要求法院宣告馬雲無罪。

庭審歷時兩個小時。十一月二十日,法院下達了(2023)黑0321邢初75號刑事判決書,誣判馬雲八年,並勒索罰金二萬元。

2. 甘肅王立群被枉判十二年

甘肅慶陽市慶城縣法輪功學員王立群,二零一五年七月控告迫害惡首江澤民後,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他在陝西西安市被慶城縣國保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遭非法庭審,近日獲悉他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王立群,今年約61歲,是慶城縣驛馬鎮個體戶,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道德昇華。他按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生意從不偷工減料,不摻雜使假,經常助人為樂,濟困幫貧,口碑很好,他被個體協會選為會長、工商聯副會長等,連年被評為五星級個體戶。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王立群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當地中共人員騷擾、綁架,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五年七月,王立群因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的罪狀遭到當地「610」、公安局的追捕而被迫遠走他鄉。慶陽市「610」在網上對他非法通緝。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王立群在西安遭慶陽市慶城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鎮原縣法院非法庭審王立群。王立群否認強加給他的罪名──即《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他說:「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的權利,我作為一個農民,我沒有做破壞法律實施的事情,也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能力。」

王立群和他的律師有理有據地駁斥了檢方強加的所有荒唐罪名,令公訴人屢屢啞口無言。最後公訴人實在理屈詞窮,竟然下定義說:勸人退出中共就是邪教。

二、383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三年有383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80~90歲42人,70~80歲159人,60~70歲182人。年齡最長者89歲。

二零二三年獲知383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部分迫害案例:

1. 青島89歲老太潘悅蘭被非法判刑一年多

二零二三年十月,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法輪功學員潘悅蘭老太太,再過幾個月就90歲了,今年剛過八月十五大約四、五天,就被黃島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並勒索罰款8000元,老人拒絕交錢,拒絕體檢,目前具體情況不詳。

潘悅蘭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七日下午在公交車站點商城站講真相時,被一名30多歲的男士誣告,她被隱珠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警察搶劫走部份大法書和部份真相資料。非法抄家過程中,潘悅蘭從警察手裏奪回來一本《轉法輪》和少部份大法書。

當天晚上,老人被送回家。但隨後接連三天,隱珠派出所四人把潘悅蘭上午從家中帶走,晚上送回來。所長姓劉,警號:113652。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八日,潘悅蘭老人接到法院電話說她被檢察院起訴。

2. 北京西城88歲顧秀英老太太被判刑兩年

北京西城88歲顧秀英老太太因為發明慧台曆被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兩年,監外執行。

3. 87歲老人楊毓珍遭青島市北區法院枉判

山東省青島市87歲的楊毓珍老人,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被青島市市北區法院非法庭審;九月十六日,她被青島市市北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款5000元。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區分局八大湖派出所警察以監控拍到楊毓珍老人從口袋往外掏小卡片為由,闖到她居住的女兒家非法抄家,楊毓珍老人被所謂「取保候審」。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楊毓珍老人被青島市市北區法院非法庭審,她面對法官等眾人,表現不卑不亢,理直氣壯,對公訴人誣陷之處當場予以糾正,如對「法輪功為甚麼不是邪教」、「法輪功書籍是否合法」等問題一一做出有理有據的論述,楊毓珍老人指出:法輪功教人做好人,不是邪教;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已廢除,法輪功的所有物品都是合法的。楊毓珍老人當庭表示堅決不認罪不認罰,不承認任何犯罪指控。法院指派的律師也站在正義的一邊,做了對當事人有利的辯護。

三、41名社會精英人士被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二三年獲知有41名社會精英人士被非法判刑。他們中有國家公務員、市委宣傳部幹部、稅務局副局長、國稅局副局長、副處長、大學教授、專家、教師、高級工程師、會計師、設計師、畫家、醫生、廣播電台主持人、《商報》記者、董事長、經理、衛生防疫站幹部、法院執行庭庭長、刑警隊警察、郵政局幹部等各界社會精英人士。

1. 傳播大法真相 大學教授、知名眼科專家董宇遭枉判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孫淑霞、董宇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被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分局曙光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孫淑霞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董宇也遭枉判(刑期不詳)。

董宇女士,50多歲,吉林大學第一醫院眼科主任醫師,大學教授,知名的眼科專家,長期以來對每位患者都認真負責,擅長治療各種複雜的眼底疑難症狀,為很多患者帶來了光明,深受患者尊重。

2. 四川樂山何曉玲被非法判刑

四川樂山市66歲的法輪功學員何曉玲,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被樂山蘇稽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當天在樂山市市中區法院被非法秘密開庭,判刑一年八個月,隨即被關進看守所。何曉玲絕食反迫害,又被送往樂山紅會醫院,雙腳被銬在床上。

何曉玲,女,曾擔任四川《商報》記者,後在樂山大佛管委所屬部門任職。她丈夫曾是外交官,先後在中國駐日本、加拿大外事部門工作,後任職澳大利亞墨爾本副領事,回國後在市政府外事辦工作,多年前罹患─種罕見病:痙攣斜頸,幾乎癱瘓。女兒大學畢業,後不幸受傷。父女倆雖經努力醫治,但至今仍未完全恢復正常,行動不便,生活自理困難,家務事大多靠何曉玲。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日,何曉玲因到樂山綠心派出所給警察講大法真相,送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到蘇稽派出所,在未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從家中非法抄走師父法像一幅、法輪圖形兩張、手提電腦一台、播放器5個、真相台曆9本。當天以「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三年四月,何曉玲被檢察院叫去簽字。九月八日她遭冤判。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她曾被樂山市市中區法院非法判刑期一年六個月。

結語

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

「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

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附錄:二零二三年中國大陸非法判刑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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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6/2023年獲知1188名法輪功學員遭枉判-470665.html

(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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