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鑑】懺悔要及時 作惡多端逃不過神明法眼

【以史為鑑】懺悔要及時 作惡多端逃不過神明法眼

【明慧之窗記者心篤綜合編輯】善良的人們常常擔心地說:「有許多惡人,生前貪污腐化,殘害百姓,不但沒受到懲罰,還不斷升官。不知道這些惡徒,死後會不會下地獄?到了地獄,會不會再行賄賂,又逃脫了懲罰?」

其實不用擔心,天理昭昭,疏而不漏。一切惡人都逃脫不了懲罰,賴不了帳的!因為惡人所做過的惡事冥冥中都有記錄,一切都逃不過閻王的法眼!

以為貪贓枉法、只要不東窗事發就無人知曉的人們,千萬不要認為生前不被法律制裁,所以死後也一定能躲過懲罰。其實不然,在生前就要趕緊找機會彌補自己的過錯,錯過了機會,一旦惡報到來將後悔莫及。

上天有好生之德,神佛是會給人懺悔贖罪的機會。不一定做壞事惡報就緊跟而來,可是一旦失去了人身,那想懺悔都沒有辦法了。

以下三個故事說明了這些道理。

閻王審案有法寶

清朝甲子年(乾隆九年)七月間,有一個人名叫朱介如,他因中暑而頭腦暈眩,便外出散步。走到曠野時,覺得涼風習習,心甚舒爽,便向前邁開大步,越走越快,竟不知身在何處。這時,忽見前面來數十人,朱介如就跟他們走,來到了一處官衙。見殿宇宏偉,左右都有長廊;吏役奔走,好像大官將到的樣子。

有一個吏員忽然握住他的手說:「你為甚麼來這裏?」朱介如一看,是死去了的朋友張恆照,這才明白自己到了地府,便告訴亡友是迷路了。張恆照說:「生魂迷路,誤入陰間,這種事過去也有。你暫且在廊下歇息,等我辦完事再送你回去。」

過一會兒,閻王升堂,一個一個地審判犯人。朱介如從窗外向裏邊張望,看見閻王一連審判了十幾個犯人,犯人一一服罪,然後被發落後帶了出去。只有一個犯人昂首爭辯,很不服罪。

閻王把手一揮,大殿的左邊顯現出一塊很大的圓鏡子,鏡子裏顯現出一個女子,雙手被反綁在背後,正被皮鞭殘苛地抽打。後來又電光一閃,顯現出另一個女子,奄奄一息地忍淚橫臥床上,一副垂死的樣子。

那個犯人看到鏡子裏的情景,正是當年自己犯罪的事實,於是趕緊跪倒在地,連連叩頭,大喊:「我該死!我服罪!」隨即便被拖了下去。全部審判完畢後,閻王等人才離去。

這時,張恆照過來,朱介如問:「那個大圓鏡就是常人講的業鏡嗎?」

張恆照回答:「是的。這業鏡是一種神鏡,能夠照見任何人所做的一切惡業。人鏡照形,神鏡照心。人做了一件事,心裏都明白,既然明白,心裏就有這件事,就會在心中有這件事的影像,所以一照就完全顯現出來了。因此,閻王判案,明察秋毫,任何人想賴帳,都是抵賴不過去的。你一定要記住啊!」

張恆照回答:「是的。這業鏡是一種神鏡,能夠照見任何人所做的一切惡業。人鏡照形,神鏡照心。」(宋 陆忠渊《五七阎罗大王图》,公有領域)

張恆照說完後便拉住朱介如的手往回走,朱介如覺得身體像風一樣忽高忽低地飄飛,很快就回到自己的床上,一下子就驚醒過來。(事據《閱微草堂筆記》)

餓鬼叮囑:懺悔必須在活著的時候

有個書生膽子很大,一個雨停月明的晚上,他叫小奴帶著一大瓶酒到墳地,環顧四周後大喊:「我良宵獨遊,特別寂寞,九泉之下的諸位朋友,願意一起來共同飲酒嗎?」過了一會兒,看見磷火熒熒地在草叢中出沒。

不一會兒諸鬼環集,發出嗚嗚聲,在距離書生一丈多遠處停下來。他數數影子大概有十多個,便用大杯子盛酒撒到地下,眾鬼都低頭嗅著酒氣。有一個鬼說這酒太好了,請求再賜給些。

書生邊撒酒邊問:「你們為甚麼不輪迴呢?」鬼說:「有善行的都已轉生了,惡貫滿盈的都墮入了地獄受懲罰。我們十三人,罪限未滿等待輪迴的有四個;業報沉淪,不能輪迴的有九個。」

書生問:「你們為甚麼不懺悔求解脫呢?」鬼說:「懺悔必須在還沒死時,死後就沒有著力處了!」

書生舉著空瓶示意酒已喝光,眾鬼才踉蹌離去。其中一個鬼回頭叮囑說:「餓鬼能夠喝到美酒,沒有甚麼報答您的,謹以一句話奉贈:懺悔必須在活著的時候!」(事據《閱微草堂筆記》)

曾衝子重審冤案 釋放十九個死刑犯

元代有個人名叫曾衝子(一說曾沖子),在至元二十四年,擔任福建的「提刑按察司」(司法官)。當時福建地理位置險遠,小吏枉法,盜賊頻起。曾衝子到任後,先貼出告示,鼓勵聚集在山澤落草為寇的鄉民投案自首,予以減刑獎勵等。於是這些鄉民都從山寨裏出來,來到衙門口排成一排,下拜請罪。這些草寇都作了良民。

在曾衝子的努力下,不久,福建成為治安良好、民生富庶安寧的治區。

負責監察官員的御史吳曼慶聽說了此事,大為喜悅,支持曾衝子的做法。

當初有個搶劫盜竊案,官府判決十九人死刑。曾衝子翻閱了案卷供狀,說:「這十九個人不是盜賊。」所以他複審後,決定釋放這十九個人。

當時,如果城裏的盜竊案不能破案,官吏都會被連坐治罪,所以其他官吏都慶幸能讓這十九個人頂罪以避免被究責。看到曾衝子要釋放這十九個人,就惡言惡語地反對。

曾衝子憤怒地說:「我的官位不足惜,但這十九條人命怎麼辦?」他極力為這十九個人辯護。過了不久,果然抓到了真正的盜賊,贓物俱在。其他官吏都慚愧地心服口服了。(事據《新元史 卷二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循吏》)

結語

人間衡量好壞看行為,而地獄卻以有心無心為主要衡量標準。古代的好官為無辜的人出頭、申冤,不惜官位,而中共治下的大批貪贓妄法之徒,卻寧願讓無辜的人抵罪,也不會為蒙冤入獄的人出頭,更不願對法輪功學員作出無罪判決、無罪釋放。

這批貪妄之徒以為逃得過今生的法律制裁,就萬事大吉,殊不知中共制定的「法律」當然庇護其成員及其同類,但那更嚴厲百倍、千倍、萬倍的地獄之災,正在等待著他們的到來,「大刑伺候」,決非虛言,是賴不了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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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神傳文化】「惡徒下地獄後,是賴不掉賬的!」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4/167108.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3/餓鬼叮囑-懺悔必須在活著的時候--314141.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9/審查冤情-釋放無辜-321273.html

(本文主圖説明:清 陳枚《耕織圖.祭神》(局部),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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