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明慧之窗記者沂茵編輯)
中國有句老話:善惡到頭終有報。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曾任中共司法部部長、公安部常務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頭目的傅政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九月二十三日,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長、國保總頭目孫力軍,因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一案,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九月二十二日,江蘇省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也被判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此前九月二十一日,上海市前副市長、公安局前局長龔道安被判處無期徒刑;重慶市前副市長、公安局前局長鄧恢林被判刑十五年;山西省前副省長、省公安廳前廳長劉新雲被判刑十四年。
傅政華、孫力軍、王立科、龔道安、鄧恢林、劉新雲都是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的執行者,他們都身負法輪功學員的命案,血債累累,罪惡滔天!
一、前司法部長、610辦公室頭目傅政華被判死緩
傅政華曾在公安系統任職長達四十八年,曾歷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副部長、全國防範和處理×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據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消息,傅政華被查。
傅政華被指是中共政治迫害的職業打手,被外界冠以「狠角色」、「酷吏」之稱。公開報導顯示,傅政華主導或參與了在中國發生的多起引發國際關注的人權迫害案例。
據明慧網數據統計,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傅政華任職司法部部長、黨組副書記期間,獲知有46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監獄迫害致死。其中,監獄迫害致死28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出獄後不久離世的18人。這些法輪功學員生前在監獄都遭受到獄警、惡人的酷刑折磨、不明藥物迫害和超強度的奴役迫害。
同時,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有181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入獄。據明慧網《中共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調查報告》曝光,將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的案例涉及全國122座監獄。傅政華作為前司法部部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傅政華任職北京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副局長期間,北京市至少有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耿金娥、劉春、杜鵑、趙淑惠、崔佩英、佟守忠、楊明華、鄧懷穎。
二、原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孫力軍,男,漢族,一九六九年一月出生,山東省青島市人。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任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公安部二十六局局長。二零一八年三月,晉升為公安部副部長,分管治安工作。孫力軍曾任中共上海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副主任、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中共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九日晚,中共官方發消息稱,公安部副部長、國內安全保衛局局長孫力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又稱「公安部一局」,前身是公安部政治保衛局。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以後,是具體執行、實施迫害的恐怖機構。二十多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非法抄家、構陷起訴,幾乎都是由國保警察親自或者脅迫下面的派出所幹的。
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為了迫害法輪功,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避開《憲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在中共中央成立了一個專職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也稱610辦公室,全方位的組織、指揮、實施對法輪功的迫害。具體實施迫害的機構則是國內安全保衛局及其下屬的國保大隊,因此國保警察有時被稱作「610警察」。
根據法輪大法明慧網的信息來源,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這二十年中,在中國大陸被中共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總人次(一人多次被抓算多次)至少為250萬到300萬。其中,主要涵蓋了四種情況:第一,濫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非法設立各類洗腦班,以法制教育為名剝奪人身自由、強制精神改造;第三,極度濫用勞教所的所謂「勞動教養」(被廢止);第四,濫用刑事訴訟法(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在看守所、監獄遭迫害;司法拘留,關在拘留所遭迫害)。
二十多年來,中共黨魁江澤民利用610非法機構,操控國保警察,用盡公開和陰暗的迫害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隨意拘禁、隨意勒索、搶劫財產、綁架構陷,劫持到監獄、勞教所、洗腦班、看守所、戒毒所、精神病院等場所,酷刑迫害、逼迫「轉化」。
明慧網突破了中共嚴密的信息封鎖,收錄了大量法輪功學員受酷刑迫害案例,其中近5000人直接死於酷刑。作為中共公安部國保總頭目、公安部副部長及610辦公室副主任,孫力軍罪責難逃。
今天,孫力軍被中共政治清洗,也是他昔日迫害好人的遭到的報應。
三、中共江蘇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王立科被判死緩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傍晚,前中共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被以受賄等罪名判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王立科因迫害法輪功,被列入明慧網「惡人榜」。二零一九年九月,王立科被法輪功學員作為「人權惡棍」舉報給美國政府。
王立科在遼寧省、江蘇省任職期間,至少有99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30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六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王立科任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錦州市至少有5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38人被迫害致死;30多人被迫害致殘。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王立科任大連市公安局長期間,至少有500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7人被迫害致死;23人被非法判刑;79人被非法勞教;85人被非法關進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王立科任中共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期間,至少綁架2145名法輪功學員,21人被迫害致死;268人被非法判刑;247人被強制送洗腦班。
王立科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兩次受到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接見。王立科是靠積極追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而得到提拔重用的。
四、原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鄧恢林遭惡報被判刑15年
據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河北消息,當天河北省保定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原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鄧恢林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處以400萬元人民幣罰金,並對其受賄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稱,一九九九年新年前至二零二零年一月,鄧恢林利用職務之便,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267萬餘元。
鄧恢林於二零二零年六月被查,去年一月初被「雙開」,同月下旬被逮捕。當時官方通報指鄧恢林在中共黨內搞團團夥伙,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等等。
鄧恢林,男,漢族,一九六五年三月出生,湖北省武漢市人。二零一零年十月,任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四年十月,任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二零一五年六月,任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二零一七年七月,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副市長等。
鄧恢林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的二零一五年,恰好是中國司法機關「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政策出台,法輪功學員實名依法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罪行。然而,中央政法委不但沒有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利,反而操控「兩高」採取違法的手段,將舉報人的名單交給當地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綁架迫害,許多參加「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許多人被非法判刑。
在鄧恢林任職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的二零一七年,中共「十九大」召開前,中央政法委指令各省市執法機關執行「敲門行動」,要求地毯式逐個排查所有在一九九九年時煉法輪功的法輪功學員,盤查「還煉不煉了」,人人過篩。
在「訴江」及「敲門行動」中,被大批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案例都發生在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鄧恢林任職期間,鄧恢林對迫害全國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鄧恢林任職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期間,有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周基碧、張魯元、龔延昭、趙鳳霞、周濤、冉崇陽。5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367人被綁架;457人被騷擾;30人被洗腦。
鄧恢林任職宜昌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宜昌市政法委指揮操控司法系統採用名為「司法e通」系統,對在黑名單上的法輪功學員手機進行GPS定位,二十四小時監控;要求快遞業的主管機構根據黑名單對法輪功學員的快遞郵件進行非法拆封檢查;對宜昌市進行嚴密的「網格化管理」。
上述這類邪惡的控制手段得到邪黨中央「文明辦」的青睞,二零一三年,把宜昌市封為「全國文明城市」的稱號,全國各地都有邪黨政府部門人員來宜昌市進行所謂的「學習取經」。
結語
法輪功是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價值。對法輪功的迫害是犯下了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以上不法官員當初迫害法輪功的「政績」實際上是其必將償還的「罪惡簿」。
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如薄熙來、周永康、蘇榮、徐才厚(未審先死)、610頭子李東生、王立軍等中共高官早年鋃鐺入獄,也預告了參與迫害法輪功人員的可恥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延伸閲讀】
迫害法輪功遭惡報實例(10)上海公安局長龔道安被判無期
一個叫「610頭目」的死亡職位
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28/前中央610主任傅政華國保總頭目孫力軍被判死緩-450145.html
(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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