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者】山東檢察院檢察長陳勇

【追查迫害者】山東檢察院檢察長陳勇

【明慧記者吳悠仁綜合報導】二零零八年,一位俄羅斯稅務會計師,因揭發當地官員稅務欺詐被囚,十一個月後,於獄中受虐身亡。其會計事務所執行長為他發出正義之聲,卻發現:這些貪官對人權組織的呼籲視若無睹,卻幾乎都豪擲千金,在歐美國家大肆置產,家人也多安置在海外(中國俗稱裸官)。

有感於「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他轉而訴請貪官家屬移民置產的首選國家——美國國會推動立法,截窒這些貪贓枉法、侵害人權的官員及其親屬在美國的資產,並禁止入境美國。

二零一二年,美國國會通過了以已故會計師為名的法案——《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 (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二零一六年,更進一步將制裁對象推及全球範圍。

這項精準抓住貪官汙吏軟肋的法案,在國際間引發驚人的連鎖效應,眾多歐美國家相繼立法,目前已有三十三個國家訂立相似法案(如美、英、澳、加、歐盟等國);包括台灣在內,另有歐亞多國也正為立法審議討論中(如瑞典、丹麥、法國、荷蘭、日本等國)。

二零一七年,美國首度將迫害維權人士致死的中共官員(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局長高岩)列入制裁名單。三年後,操辦新疆維吾爾族集中營的多名官員遭到制裁,官員級別更創新高(新疆黨委書記陳全國)。

有鑒於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二十二年來依然未止,二零二一年國際人權日前後,包含美、英、加、澳、新西蘭、歐盟等,共計三十六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向其所在政府遞交了最新一批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制裁這些人權侵害者及其家屬。

現任山東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勇,於此惡人榜也榜上有名。

陳勇山東三年 促非法判刑三百多人

陳勇自一九九七年起,長期於福建省司法部門擔任要職,歷任單位皆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且在調任山東省的短短三年內,大量非法判刑(共計三百三十一人),並迫害致死至少五名法輪功學員。使山東成為全中國迫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

因其竭力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又為山東省檢察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總指揮,被列入今年最新的全球人權迫害者名單之中。

魯地眾多善良人被迫害致傷、致殘、精神失常,甚至妻離子散、流離失所,陳勇難卸其責。

不少法輪功學員被公檢法相關人員迫害致傷、致殘、精神失常,甚至妻離子散、流離失所,(圖片來源:法輪功學員畫作)

六一零指揮公檢法迫害 司法單位已成犯法單位

根據《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四條規定,檢察院的任務之一是:「保護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和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和公民的人身、民主及其他權利。」

第五、六條則規定,其職責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進行立案偵查和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實行逮補和提起公訴。」

然而實際上,中共治下的檢察院卻反其道而行,幹著完全相反的勾當。

在六一零(江澤民專為迫害法輪功而設,如納粹蓋世太保般的國家恐怖組織)凌駕一切法律的情況下,對比上述《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明文規定的任務及職責,更凸顯出司法單位的荒唐與悲哀。

六一零指揮下的公檢法單位,法律只是掩人耳目的擺設,以迫害信仰為目的,所行不但非法,且人性盡絕。先由公安綁架、構陷材料;檢察院起訴、批捕;法院祕密庭審、判刑;監獄再酷刑折磨致傷、致死;最後與醫院合作,活體摘取器官,賺取無本暴利。

江澤民為滿足私慾,而一手建立的這個縱貫全國的共犯集團,多年來利益結構盤根錯節,牽一髮則動全身,令他的接任者也難以挖根刨底。他威逼利誘黨、政、軍、醫聯手參與迫害,並從中各取其利。

公檢法再與各個地方政府珠胎暗結,讓邪惡迫害之手,暢通無阻地伸進中國的各個角落,無底線地敗壞中國人的良知與道德。

為達起訴標準 檢察院造偽證誣陷

為了達到起訴的標準,檢察院常與公安合作,非法批捕再綁架、抄家。從中先搜羅「證據」,再依六一零的指示,捏造「罪名」構陷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洪傳全世界,只有在中國這個地區,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因為信仰而受到迫害。(圖片來源:明慧網)

庭審徒具形式,構陷的手段更是拙劣不堪,司法人員如此對待法律,令人不勝唏噓。例如,把互不相識,在不同時間遭非法綁架的學員,構陷成「同夥」,羅織「重案」;或誘騙逼迫在造假的供詞上簽字;甚或公然於法庭出具擺明造假的偽證。

為了「聽黨的話,跟黨走」,達成黨的政治目的,司法單位不計形象造假,醜態百出。

山東省各級檢察院偽證構陷的常用伎倆,以下僅舉幾則實例說明。

一、沂南縣為達標 將兩小案構陷成一「大案」判刑

六一零指示公檢法:為達「掃黑」指標,將二零一八年八月非法綁架的劉乃訊、王西蘭夫婦,與十月綁架的祖培永、李長芳,這互不相干的兩案,捏造成一大案處理。

沂南縣檢察院及法院隨即在臨沂看守所組成「法庭」,對四人進行「庭審」。隔年三月,祕密判刑二至三年不等,並勒索罰金人民幣二到三萬元。

二零一九年,李長芳在看守所因胃痛送醫,卻在未確診的情況下,被強行手術,再也沒有醒來。遺體後遭東關派出所警察強行取走,疑遭活摘腎臟器官。

知名紀錄片《活摘》中流出的活人器官摘取過程,畫面令人不寒而慄。(畫面經變色處理,翻攝Human Harvest Facebook)

二、河口公安非法抄家 先搜「物證」再羅織「罪名」判刑

二零一八年檢察院從王學勇家中搜出九十六張真相護身符,以此為證據網羅罪狀。二零二零年一月,王家被河口公安非法闖入,隨後抄家綁架。九月遭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金人民幣三萬元。隔年三月,祕密轉至山東省監獄,對此家屬全然不知情。

三、鄄城縣非法抄家將互不相識的兩人構陷為同夥   其一教唆犯罪判刑

二零一九年王翠英遭牡丹區公安綁架、抄家。二零二一年,王翠英與另一位也被非法關押兩年的法輪功學員趙愛真,同遭鄄城縣非法庭審。

檢察院出示了趙愛真的法輪功書籍、真相冊、真相幣等一千多件「證物」。指出這些真相宣傳品都是王翠英指使趙愛真製作的,並有趙的供詞為證。

趙愛真說公安根本沒讓她看清楚筆錄,就逼她簽字,騙她簽了字就沒事了。儘管王翠英並不認識趙,她依舊被非法判刑五年。

四、海陽市公安非法抄家  為達起訴標準另湊偽證判刑

曾任海陽市公安局刑警隊痕跡檢驗工程師的梁耀敏,因堅持信仰,被非法解職、長期非法關押迫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遭海陽市法院非法庭審。

海陽公安非法抄家的過程都有視頻記錄。搜查人員依法應向家屬出具收繳物品清單,為了方便事後造假,公安卻違法未提供單據。因抄家只搜得一些日常用品,無法達到非法起訴的標準,檢察院為了達標,庭審時公然出具一系列偽證,與視頻中抄家搜來的物品完全不符。

這些「物證」竟然都是臨時從倉庫或別處找來的,用來湊數作假。不但未在搜查的視頻中出現,還錯誤連篇、漏洞百出,被梁耀敏與律師當場一一揭穿。

公訴方如此明目張膽地踐踏法律、構陷善良,連法院現場的工作人員都備感尷尬與氣憤。

結語

無論六一零如何傾全黨國之力,挾持公檢法系統,以任何名義懲治法輪大法學員,都是傷天害理的犯罪,日後定將受到追訴與嚴懲。

中共如此迫害信仰「真善忍」的修煉者,令每個人都在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在歷史的審判桌前,人人都將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見證未來的結局。

公檢法司本應是維護公理正義的國家機構,卻任由六一零的唆使擺布,製造冤假錯案,大量坑害善良人。如不懸崖勒馬,當人間正義匡復,報應臨頭,也只有可悲可恥的下場。

大法修煉人多年來不斷勸善,也因深知:現世人間的報應只為了警醒世人;來世地獄的報應才是真正償還惡業的過程,甚至禍及子孫,永無出期。

在此奉勸相關人員:辦案人員終身責任制,執法犯法,可往前追溯二十年。千萬莫為自己眼前的舒服穩定,卻成了將來為人背黑鍋、頂罪的替罪羊啊!

(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8/陳勇任山東省檢察長三年多-逾300名法輪功學員遭枉判-435419.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3/山東海陽梁耀敏遭非法庭審-公訴人作假被當庭揭穿-435206.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11/明慧二十週年報告(1)-389827.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之窗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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