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慧網記者(明慧之窗記者心篤改寫)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前後,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歐盟的二十三個國家、日本、韓國、瑞士等三十六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向本國政府遞交最新一批中共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對這些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
中共現任黑龍江省檢察院檢察長高繼明在此次遞交的迫害者名單中。
一、高繼明個人資料
高繼明(Gao,Jiming),男,漢族,一九六四年六月出生,甘肅通渭人。二零一八年一月後任黑龍江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主要任職履歷:
一九九八年四月 甘肅省檢察院辦公室主任、檢察員、檢委會委員
二零零二年一月 甘肅省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副廳級)
二零零四年九月 甘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
二零一三年六月 甘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
二零一七年五月 甘肅省紀委副書記
二零一八年一月 黑龍江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二、高繼明主要罪行
二零一八年一月起,高繼明任黑龍江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以來,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指揮各級檢察院「嚴厲打擊法輪功」、「積極參與……反邪教鬥爭」。
在沒有法律依據,沒有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構陷、非法起訴,致使該省大量有信仰、堅持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起訴,非法庭審、判刑。
高繼明在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的「黑龍江省檢察院關於刑事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中稱(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間)非法批捕(法輪功學員)六百一十七人、起訴六百六十五人。僅二零一八年一年就「批捕一百一十七人、起訴一百九十二人」。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高繼明任省檢察長的二年九個月中,黑龍江省至少三百零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為全國非法判刑迫害最嚴重地區之一。二零一九年間被構陷到檢察院、法院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多達一百四十五人,為全國之首。
根據對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二零年,鶴崗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總計二百零七人次。其中,兩人被非法判刑;超過一百人被綁架、非法抄家(有姓名可考的八十人,尚有十餘人不知姓名);遭警察、街道不法人員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有姓名可考的四十二人;非法關押十六人;非法拘留四十人。
二零二一年一至九月,黑龍江至少有九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裏遭受強制洗腦迫害及非人的折磨。被綁架、非法抄家;遭警察、街道不法人員騷擾;非法關押、非法拘留等,人數更是難以統計。
高繼明作為省檢察院檢察長,對該省法輪功學員所遭冤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一)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法輪功學員
1. 綏化市優秀教師王芳被迫害致死
王芳,女,五十四歲,優秀教師。二零一八年十月三日,王芳被北安鎮派出所及蘭西國保大隊綁架。在經歷了拘留所、看守所的迫害後,又被非法判刑二年,關押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女子監獄,王芳遭到酷刑折磨,如:被強制坐「小板凳」、蹲馬步、打耳光,羞辱、掐臉、掐腿、用腳踢、看誣蔑法輪功的光碟等等迫害。
她被迫害得頭疼、頭麻、手腳動作不準確,走路不穩,嚴重忘事,昏迷、休克,幾經在死亡邊緣掙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王芳回家僅兩個多月就含冤離世,年僅五十四歲。
2. 呂觀茹被枉判七年,在泰來監獄被迫害致死
呂觀茹,男,六十九歲,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十二月十五日呂觀茹遭讓胡路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被枉判七年、勒索罰金四萬元,隨後被劫入黑龍江省呼蘭監獄。
同年十月呂觀茹被劫入黑龍江省泰來監獄繼續迫害,據知情人說,呂觀茹從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轉到泰來監獄至去世,監獄一直對呂觀茹進行暴力轉化。
二零二零年七月,呂觀茹被迫害出現腦梗。同年年末被關小號一個多月,北方的寒冬臘月,在沒有暖氣的小號裏度過了一個多月。期間不給他水、也不給他衛生紙。二零二一年四月四日,呂觀茹被迫害「腦出血」離世,終年六十九歲。
3. 侯麗鳳被非法判刑,僅十個多月被迫害離世
侯麗鳳,女,六十七歲,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和老伴被興方派出所抓捕。七月六日,侯麗鳳被方正縣檢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國保警察對侯麗鳳刑訊逼供,打得兩臂浮腫成紫青色,每天只給一點稀飯,每天有專人看管,強制洗腦。
八月十五日侯麗鳳被構陷至依蘭縣檢察院。九月五日檢察院將侯麗鳳起訴到依蘭縣法院。遭受了幾個月的精神和身體酷刑折磨的侯麗鳳,身體已出現嚴重異常,肚子劇痛,下身大量流血, 腿腳浮腫,有時痛到昏迷過去,無人理睬。
九月二十六日依蘭縣法院非法庭審侯麗鳳,之後侯麗鳳被非法判刑二年,並被威脅不許上訴。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生活已經完全不能自理的侯麗鳳被保外回到家中,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離開人世。侯麗鳳從被抓到離世,僅短短十個多月。
4. 鶴崗市李雙燕被綁架迫害一天致死
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安區法輪功學員李雙燕,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被綁架,非法關押迫害一天多,於次日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五歲。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李雙燕在做真相資料時,被富力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迫害李雙燕近三十小時,十二月十七日通知她丈夫晚上下班接人。
當時李雙燕被三個警察架出來,自己不能行走,在回家途中,李雙燕已經生命垂危,「120」急救車趕到時發現人已身亡,含冤離世。詳情待查。
(二)被非法判刑的部分法輪功學員
1. 七十五歲的李英菊被非法判刑 八十多歲的老伴含冤離世
李英菊,女,七十五歲,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被當地公安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半,家人則經歷了要人、上訴、申訴,均無果。李英菊被關押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後,遭藥物迫害,眼睛看不清東西。二零一八年十月,李英菊老人的老伴、八十多歲的劉洪信老人在家中含冤離世。
2. 巴彥縣三位七旬老人被判刑七至九年
張洪珠,男,七十二歲,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被巴彥縣政法委夥同公安局、興華派出所打電話騙到社保局綁架。
武桂芝,女,七十三歲,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派出所警察綁架。
范淑芬,女,七十歲,當時去武桂芝家,也遭綁架。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上午,范淑芬、張洪珠、武桂枝被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二月份,武桂芝被非法判刑八年,范淑芬被判七年,張洪珠九年。
3. 依蘭縣一個下午綁架二十九人 十四人被非法判刑
哈爾濱市依蘭縣公安局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共非法抓捕二十九人。其中十三位法輪功學員及一名未修煉的家人,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被依蘭縣法院非法庭審、判刑,具體刑期如下:
宋玉芝:女、六十五歲, 被判刑十年, 處罰金六萬五千元,
施鳳香:女、五十四歲, 被判刑九年, 處罰金六萬元,
施鳳蘭:女、五十九歲, 被判刑八年, 處罰金五萬五千元,
王雲傑:男、五十六歲, 被判刑七年, 處罰金五萬元,
周 研:女、四十六歲, 被判刑六年, 處罰金四萬五千元,
鄧術梅:女、六十三歲, 被判刑六年, 處罰金四萬元,
宋孔華:男、五十八歲, 被判刑五年, 處罰金三萬元,
武桂芹:女、五十三歲, 被判刑五年, 處罰金三萬元,
卜寶玲:女、七十歲, 被判刑五年, 處罰金三萬元,
夏桂華:女、五十七歲, 被判刑四年, 處罰金二萬元,
唐立飛:男、四十八歲, 被判刑三年六個月,處罰金一萬五千元
姚懷英:女、四十五歲, 被判刑三年六個月,處罰金一萬五千元,
康豔玲:女、六十五歲, 被判刑三年六個月,處罰金一萬五千元,
薛宏亮:(未修煉法輪功) 男、三十九歲,被非法判刑三年,處罰金一萬元。
4. 十四名賓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清晨,黑龍江省賓縣二十五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十四人遭非法批捕,構陷案卷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移交到依蘭縣檢察院,於四、五、七月被依蘭縣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和勒索罰款:
陳會江,被判刑九年,勒索罰款六萬元,
李維庫,被判刑九年,勒索罰款六萬元,
宋九香,被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六萬元,
譚桂琴,被判刑六年,勒索罰款四萬元,
白麗豔,被判刑五年,勒索罰款三萬元,
王德, 被判刑四年,勒索罰款二萬元,
譚廣梅,被判刑四年,
王曉榮,被判刑四年,
王連全,被判刑二年六個月,
安國強,被判刑二年六個月,
曲洪華,被判刑一年六個月,
王亞琴,被判刑五年,
孟慶蘭,被判刑四年,
白麗傑,被判刑三年九個月。
5. 大慶市七十二歲退休教師牟永霞被重判六年
牟永霞,女,七十二歲,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被謊稱物業查水管的哈爾濱市鐵路公安處國保便衣警察騙開房門綁架,後被檢察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批捕。牟永霞老人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期間,絕食抗議綁架、非法關押,身體被迫害得虛弱。
看守所強行給牟永霞灌食、灌藥,進行人身及精神折磨。二零二零年五月,牟永霞被大慶市讓胡路法院判重刑六年。
6. 海林市付曌萃、郭立斌、陳熙濤被非法判重刑
付曌萃(傅曌萃),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被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冤判九年半,並勒索罰金一萬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大法後,付曌萃一家四口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累次遭受中共當局的迫害,都曾經被非法判刑,她父親因在牡丹江監獄迫害後身體狀況一直不好,在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的長期壓力下,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含冤去世。現付曌萃被非法監視居住。
郭立斌、陳熙濤夫婦,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被綁架並非法關押、構陷,非法判六年半並勒索五千元。
多年來,海林國保在農忙時節多次騷擾、綁架郭立斌、陳熙濤及家屬,一次次給家庭造成慘重的經濟損失,尤其今年經濟損失更為慘重。精神和經濟的雙重打擊下,打碎了孩子當畫家的夢想,也給孩子留下了心理陰影,至今聽到門外的走步聲心裏都緊張。
7. 雙鴨山市八旬楊文淑和劉桂清在家裏被非法判刑
楊文淑八十三歲,劉桂清八十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家裏被非法判刑。楊文淑被非法判刑一年,並處罰金,劉桂清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三點多鐘,互為鄰居的楊文淑和劉桂清在小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農墾紅興隆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手腕上被警察強制戴上黑色的「跟蹤手錶」、限制人身自由。
結語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甚至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的審判和終身追責。
(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3/黑龍江省檢察院檢察長高繼明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罪行-435350.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30/黑龍江鶴崗市李雙燕被綁架迫害一天致死-435916.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30/黑龍江海林市付曌萃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435915.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黑龍江八旬楊文淑和劉桂清在家裏被非法判刑-436197.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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