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慧網廣東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方心編輯)
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李源東,因堅修大法曾被二次勞教,去年再遭冤判八年六個月。迫害中他被摧殘的多次出現生命危險,同時被單位停職,妻子在巨大壓力下與他離婚。
李源東,廣東省茂名市電白縣人,一九六八年三月出生,大學畢業後來到茂名市港務監督局工作。一九九九年五月,他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親身體悟到法輪大法的博大精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李源東向人們講述法輪功教人向善的道理以及祛病健身的奇效,遭中共邪黨非法勞教、非法判刑,曾在廣東三水勞教所被迫害的九死一生。
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李源東被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國保大隊和沙園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被廣州市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三萬元。李源東上訴到廣州市中級法院,又被非法維持冤判。二零二二年三月,被劫入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
兩次被非法勞教,遭受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了對法輪功的瘋狂鎮壓,電視、報紙、廣播、網絡上謊言鋪天蓋地。本著良知善念,李源東給中央辦公廳信訪局郵寄了一封長信,講述了法輪功教人向善的道理以及祛病健身的奇蹟,告訴政府鎮壓法輪功是錯的。
二零零零年,李源東三次進京和平請願、說明真相。茂名市公安局卻因此兩次對他非法勞教,一次是二零零零年,另一次是二零零二年,每次非法勞教一年,他被非法關押到廣東省三水勞教所迫害。
在三水勞教所,李源東不放棄信仰,曾兩次被弄到酷刑室迫害,每次都經歷了一個多月的不讓睡覺、打、蹲、禁閉、電棍電等殘酷的迫害。在第一次酷刑室期間,惡警盧金虎暴打李源東,後又強行將他的右手繞過右腿綁在他的左踝骨位置長期蹲著,不給睡覺,並用電棍電他的左臉,他臉部被電爛。
李源東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多次倒在地上,惡警盧金虎就指使值班人員毒打他,並多次關禁閉,用多條電棍電他、打他,用牙籤插他的指甲縫。李源東被摧殘的全身潰爛、多次出現生命危險,九死一生。惡警們怕惡行被曝光,多次不讓他的父母接見他。
同時,茂名港監局非法對李源東進行停職,後來李源東被迫辭職。他妻子也因為迫害的巨大壓力與他離了婚。
又被枉判八年半 劫入韶關北江監獄迫害
殘酷的迫害使李源東失去了穩定的工作,也失去了溫馨的家庭,他孤身一人流離失所來到廣州打工。李源東給民眾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傍晚,李源東在住處樓下被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國保和沙園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廣州市海珠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李源東被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非法批捕,隨後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企圖對李源東的房產、銀行帳戶、微信、支付寶等財富進行查封、凍結、扣押,發現李源東沒有上述財富後才作罷。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李源東被構陷到海珠區檢察院,十一月二十一日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
李源東本人和辯護律師都表示,修煉法輪功、講述法輪功真相是合法的,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李源東只是幫助民眾了解基本真相,還民眾知情權,他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他們向海珠區法院提交了《非法證據排除申請》和《要求證人出庭申請》。
非法證據排除方面,本案中指控李源東的所謂證據──與法輪功有關的書籍和資料,都是非法證據,因為沒有法律依據。同時,廣州市公安局邪教支隊將上述非法證據進行所謂的認定,形成的《認定意見》也是非法證據,因為《認定意見》不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類型,不具備法律效應。
證人出庭方面,要求廣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隊所謂《認定意見》的認定人出庭質證,因為所謂的認定人沒有資質,不具備鑑定資格。也要求誣告人出庭質證。
但海珠區法院並沒有對上訴非法證據進行排除,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海珠區法院對李源東進行了非法庭審,沒有一個證人出庭。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海珠區法院通過視頻非法宣判,李源東被非法判刑八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三萬元。李源東上訴到廣州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廣州市中級法院枉法裁決:維持冤判。
二零二二年三月,李源東被劫入位於廣東省韶關市湞江區的北江監獄迫害。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15/又被枉判八年半 李源東被劫入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443587.html)
(圖片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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