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輪功律師團提交迫害者名單 陸委會或禁止入境
文/明慧記者李慧容 (明慧之窗記者宋蒖琂改寫)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向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陸委會)提交一份數十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名單,其中包括江澤民、曾慶紅、劉京等人。
中共嚴重迫害人權、霸凌孤立台灣,陸委會十一月二十三日對此表示嚴厲譴責,並將依中共對台惡意舉措等事態發展,研議適時採取必要反制與防範措施,不排除提出中共迫害人權名單,並禁止他們入境。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二十四日遞交的這批中共高官清單,包括了犯罪事實、犯罪時的職稱、被提起訴訟的國家及地區。其中有十名高官曾經造訪過台灣,被法輪功團體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控告到台灣的高等法院。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表示:「期望陸委會能及時將清單放入反制中共的名單,並向社會公布侵害人權與犯罪事實;也希望除了禁止這些中共官員入境以外,同時,如果其有財產在境內的話,能夠予以凍結。」
律師團還提到:「也把這些中共官員迫害法輪功的事實,向台灣社會及國際社會再一次公布出來,讓所有的人都能夠了解,中共在二十一世紀迫害其人民的手段,其實有增而無減。我們也相信,最後這些惡貫滿盈的人權惡棍,會受到法律最終的制裁。」
針對迫害法輪功的專責機構610系統人員、與涉及活摘器官的醫生,從幾年前,陸委會就禁止其入境。二零一一年以前,立法院、十六個縣市議會,就已陸續通過「不歡迎、不邀訪、不接待」中共人權惡棍的決議。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日,移民署官員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表示,曾經有迫害法輪功,或曾經在台灣有違規、違法的中共黨政軍相關人士一律不准入境台灣。這是台灣政府官員首次正式在立法院宣示立場。
美國二零一六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及歐盟二十七國也陸續制定相關法律,制裁侵犯法輪功學員人權的中共官員和基層執行者,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25/台灣法輪功律師團提交迫害者清單禁止入境-434030.html)
(本文主圖來源: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