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因堅定信仰遭冤獄十五年 今又被密判八年
文/明慧網四川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方心編輯)
四川樂山市法輪功學員朱明容,因修煉遭冤獄迫害十五年。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她在講真相時,被樂山市公安綁架、構陷,二零二二年四月(或五月)再遭密判八年。
朱明容, 四十八歲,四川樂山市人。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講真相澄清事實,屢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朱明容到省政府反映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要求還大法師父清白、還合法的修煉環境、公開發行大法書籍,被公安警察綁架回樂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朱明容到北京上訪,在廣元被劫持回樂山,後被非法拘留三十天。同年至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六年被非法判刑六年。三次冤獄迫害共計十五年。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她給青年學生講真相時被學生家長舉報,於工作崗位上被非法抓捕,後被非法關押在馬邊看守所。
據悉,劫持她去監獄的警察告訴看守所人員,二零二二年四月(或五月)朱明容被秘判八年,沒有通知家屬也沒有判決書。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14/遭冤獄迫害15年 四川樂山市朱明容又被秘判8年-443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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