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之窗記者方睛綜合報導】 宋曉美,女,五十歲,居住在遼寧大連瓦房店市,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早上,被福德派出所警察和國保大隊孟凡禹和隋恭安從家裏綁架。當時,這夥人無一人出示警察證,家屬多次要警號和全名,都遭拒絕。
近日得知,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宋曉美被普蘭店法院非法庭審,竟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已經上訴。
在派出所裏被毆打 健康好人突發高血壓
宋曉美從家裏被綁架後,在福德派出所裏,被警察及國保孟凡禹毆打頭部、非法訊問、並言語辱罵,威迫宋曉美解鎖手機,促使宋曉美的血壓突然急劇升高。但在案發之前的二十多年中,宋曉美沒吃過一片藥,身體非常健康。
通過律師會見,家屬得知宋曉美被打後,找瓦房店福德派出所所長劉孝軼,舉報警察打人,但幾次都遭所長避見,警察林德坤(警號216898)告知:法輪功(被構陷)案子,我們不管,你愛找誰找誰去。
警察及國保並對其家屬進行誘供,告訴家屬,若是配合就輕判。
家屬舉報警察違法 法庭違法庭審和枉判
期間,警察搶劫宋曉美的書籍七十餘本、手機多部、蘋果電腦一台,聲稱因宋曉美在日本期間發推特「辱罵」領導人,宣揚法輪功,其推特內容被人多次轉發,因言獲罪。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宋曉美被誣陷「破壞法律實施罪」遭非法逮捕。
家屬找到瓦房店督察科舉報警察打人,詢問接電話人員警號和姓名時,竟被多次掛斷電話,後來家屬直接找到督查科,也遭到直接掛斷電話。家屬並多次在工作時間,連續撥打幾個小時電話,均沒人接聽。撥打電話期間,有時正在通話中,證明有人,但是不接聽電話。
後來好不容找到人問詢處理結果,但得到的回答是:領導怎麼處理的,我怎麼會知道!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宋曉美被大連普蘭店法院非法開庭,家屬開庭前均未得知消息。下午,律師告知,已為宋曉美做了無罪辯護。近日得知,宋曉美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已上訴。
迫害信仰違反憲法 早日回頭免遭禍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傳出,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憲法賦予公民信仰和言論自由,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黑白、不分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地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給難以估算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
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與道德,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未來都將面臨正義法庭的審判和終身追責。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及早回頭才能免除天理清算、災禍臨頭。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6/大連宋曉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436505.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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