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之窗記者黃詩綜合報導】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李梅2001年2月1日被勞教所迫害致死,那年剛滿28歲,公安通知家屬說是跳樓「自殺」。2月1日下午家屬被通知去探視屍體時,發現在「死亡」十多個小時後屍體還有餘溫。
李梅被火化時,大批公安守住火葬場不許任何人進入,各級政府向家屬施壓不准對外洩露「機密」。這位年輕的女子就這樣死於非命,但她的故事不會被遺忘,會繼續流傳下去。
樂於助人上訪卻遭毒打
李梅,安徽省合肥市人,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懂得了做人標準就是「真善忍」,通過修煉原先體弱氣喘等毛病都不治而愈,性格也開朗了。
李梅用自己的親身言行來證實法輪大法給她帶來的變化。在單位裡,打水、掃地、幹雜活等都不是她的本職工作,她也幹的快快樂樂,主動要求拿廠裡最少的獎金。在廠要有人下崗時,她主動下崗,把崗位讓給別人。處處都體現出為他人著想,人們都說,這姑娘現在變得這麼好!
自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後,李梅一次又一次的到北京上訪,要用那顆純潔的心向政府表明法輪大法學員是善良的,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明法輪功是好的、正的,政府對待法輪大法的方式是不對的。
1999年11月,李梅與同修一行五人到北京中央信訪辦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誰知員警連聽幾句真話的膽量都沒有,非法把他們抓了起來。她祥和的問「我來講真話錯在哪裡?」回答她的是毒打和手銬。李梅還是微笑著向打她的惡警勸善,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正法。
李梅從北京被員警抓回來後,被非法關押15天。釋放後,她只吃了一頓午飯,下午又步行踏上去北京的路。走了兩天,腳雖然痛,她仍然堅持連夜趕路。在鐵路邊,碰上兩個婦女,問她這麼晚了,一個女孩家為什麼趕夜路?她如實講出心裡話。
好心的大嫂勸她住下,第二天再走。她淩晨3點就起了床,並留下她身上唯一的值錢物——毛褲,作為給房東的飯錢和住宿費。兩位婦女醒來,感動得立即騎車追上她,問明她的住址、電話,又立刻給她姐姐掛電話。姐姐李軍接回了她說:「要上北京咱們一起走,總比你身無分文一個人好。」
幾天後,除父親看家外,全家五口都相繼去了北京。但是她們一家都被劫持回當地,非法關押在合肥看守所15天,釋放後又被送進所謂的「學習班」直至中國新年。
安徽勞教所內遭酷刑虐待
2000年4月李梅因在外煉功,再次被非法關押15天。從拘留所放回家的第二天,李梅踏上她的第四次去北京上訪之路,在蚌埠訂做真相條幅時,被不分善惡的店主誣告,被非法關押十幾天,然後又轉至合肥輪胎廠「學習班」強制洗腦。絕食9天後,李梅被直接送到安徽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裡面,李梅遭受種種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她堅持煉功,惡警給她戴上手銬,雙手反銬在雙層的床上,只能雙腳尖著地,而且全身叮滿了蚊子,犯人都不忍看下去,給她悄悄點上蚊香。
白天,逼著她幹髒活累活,還用各種殘忍、卑鄙的手段強逼她罵師父,寫所謂不煉功的「保證書」,不寫就不准家人探視。
2001年大年初三,李梅的媽媽、姐姐冒著大雪去看她,但勞教所卻不准接見。家人和管教科的王科長進行交涉,女警編出各種理由不讓探監。李梅的家人問:「她是個非常純潔的姑娘,在廠裡面主動將崗位讓給他人,這樣的好人為什麼要關而且還不讓探監。」
李梅的姐姐質問他們:「每月兩次探視是法定的,你們為什麼執法犯法?只有一個解釋:李梅受到了你們的迫害、折磨,你們怕我們看到你們踐踏人權的罪行!」惡警惱羞成怒吼道:「這裡沒有人權可講,也不講善惡,誰也不許見她。」 李梅的家人無奈地含淚而去。
2001年中國新年初七的那一天,李梅的父親被單位從老家連夜接回,並告知李梅快不行了。李梅的父親要求見女兒,但單位要求一切要聽從領導的安排。而李梅的母親不知去向(後來在105醫院見到)。下午,李梅的家人才被拉到解放軍105醫院急診科。據醫生介紹,李梅那時已經大腦萎縮,內臟器官功能衰竭,只剩下微弱的心跳。
家人見李梅時,員警設置重重阻擋,嚴密控制,只准一個一個進去探望,看的時候,李梅的家人每個人的兩隻手都被架著,只許遠遠的看。連醫生見到如此的「嚴密措施」都感到十分驚訝。
李梅的家人只看到李梅臉浮腫,七竅流血,脖子被白紗布纏著,脖子以下被被子蓋住。看完後,李梅的家人被帶到單位招待所,不准回家,在抗議後才准回家。
身體仍有餘溫 省長坐鎮強行火化
初九下午,省市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政法委、公安局、勞教所、街道的一大群人把李梅的家人叫去,說李梅在105醫院。家人上了公安的車去看女兒,車卻開到了殯儀館。
當時,由省長親自指揮公安廳長用幾十部警車強行封鎖了殯儀館,連親屬進門都要嚴厲盤問。據內部人士介紹,王昭耀副省長、安徽公安廳廳長、安徽司法廳廳長、勞教局局長、省市610辦公室的負責人當時都坐鎮殯儀館。
這時他們才告訴家人「李梅跳樓自殺」,馬上火化。媽媽質問「你們不是嚴管嗎?整天有人看著,怎麼能跳樓呢?」
家人感到從頭到尾都是騙局,就向政法委、公安局、管教所、街道等幾十人要求對死因要有詳細的說明,並請法醫鑒定。這些人反而要李梅的家人不准拍照、攝像、錄音,骨灰要放在勞教所裡,不然要強行火化,不讓家人見面。李梅家人為了見李梅最後一面,被迫答應,但堅持要把骨灰帶回家。
據說,李梅是早晨6點5分去世的,到了晚上9點姐姐買來衣服給她換時,遺體已經在數九寒冬裡停放了15個小時,但是一摸身體,還熱乎乎的,像睡熟了一樣。姐姐驚呼:「人還沒死,身上還熱,怎麼能火化?!」
親屬們上前去摸,果然還有體溫,悲憤地問公安「難道現在連活人也火化嗎!你們自己摸摸。」女警一臉不信的神情,把手伸過一摸,突然象觸電一樣縮了回去,驚恐得聲音都發顫了「真是熱的!」說著,都躲進一間屋裡不出來了。
姐姐和親屬抓緊這個空檔仔細察看李梅的遺體,終於發現下巴有一道兩寸多長的裂口,縫傷口的線還沒拆呢,已經乾巴了;肚子上有好幾個煙頭大的點。在場的人都流下淚來,有的泣不成聲。哭泣聲中,忽然有人低沉地喊著「天理昭昭!天理昭昭!……」
李梅當時穿的衣服非常單薄。初九仍然是寒風凜冽,從早上6點到傍晚6點近12個小時,怎麼可能還有體溫呢?難道李梅沒去世就被帶到殯儀館?!
李梅的父親再也控制不了內心的痛苦,向他們質問道「為什麼李梅的身體還是熱的!活生生的人你們不搶救,卻把她送到殯儀館來,你們良心何在?」可這群中共官員、員警們不但不慚愧,還暗暗竊笑。
李梅的父親呐喊說:「如果你們還有一點點正義感!還認為自己的血在流的話,你們都可以來摸一摸是不是熱的。」可當時幾十個人卻沒有一個人來摸一下,都紛紛躲開,只留下還有體溫的李梅和她的家人。
老人向天呐喊到「你們和當年日本人殺中國人、強姦中國婦女時在旁邊看熱鬧的中國人有何區別!」老人流出了悲憤的淚水。這時才有兩個人來摸了下李梅的身體,說李梅的身體真有體溫。
一個心地純潔、身體健康的女孩就這樣被迫害致死了。為什麼不讓家人探監?為什麼「死後」十幾小時後還有體溫?為什麼從頭到尾都對李梅家人欺騙?為什麼要匆匆火化?官員們在掩蓋什麼、害怕什麼?真相終有大白的一天。
(原文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11/省長坐鎮火化還有體溫的她-403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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