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慧網廣東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方睛改寫)
廣東省清遠市連州市公安局警察,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晚,綁架法輪功學員邵豔芳和賴成妹,隨後劫持關押在陽山縣看守所。
當日,被綁架共有十一位法輪功學員,名單有:唐榮珠、黃增友、劉玉秀、鄧某、賴成妹、邵豔芳、賴蘭英、蘭秋香、阿花,和另兩位一男一女法輪功學員。
邵豔芳,三十六歲,一九八六年一月出生,家住廣東省清遠連州市連州鎮元潭村。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晚,遭三十二名男、女警察和便衣用力砸門,控制門外電閘,導致屋內燈光忽明忽滅,十三歲的女兒、十一歲的兒子被驚嚇得恐慌不已。開門後,警察蜂擁而入將邵豔芳劫持,其丈夫得知消息,連忙趕回,警察竟不讓其丈夫進家門。
非法查抄近四小時,搜走電腦、切割機、打印機、圓角機、過塑機、打印紙、過塑膜、塑料密封袋、裁切邊角料、不乾膠紙等。再將邵豔芳雙手上銬綁架帶走。
賴成妹,五十七歲,一九六五年二月出生,家住廣東省清遠連州市連州鎮鵝公潭村。
二零零四年三月,因講述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非法拘禁十五天。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廣東省清遠連州市警察闖入家裏,將她雙手上銬、戴黑頭套,綁架帶走。
邵豔芳、賴成妹被綁架後,遭強制檢查身體,並採集錄音,隨後將兩人劫持到陽山縣看守所。
五月十八日被非法逮捕、構陷到英德市檢察院,再轉移到英德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邵豔芳被英德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三萬元;賴成妹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敬告各級司法機關、公安局、看守所、檢察院、法院執法者,憲法保障人民信仰自由,法輪功學員以真、善、忍為指導原則,修己助人、與人為善,信仰無罪,所有執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切相關人員,切莫助紂為虐。
跟隨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在國際上已被定為「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這是人類重罪!執行上級命令不能成為豁免的藉口,盼早日棄暗投明,改邪歸正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連州市公安局
地址:廣東省清遠連州市城南大道110號
郵編:513499
電話0763-6669188
˙局長黃桂棠13602930338
˙政委鐘衍13902356383
˙副局長萬永靖分管國保大隊13828590002
˙政工室主任麥觀星13828598080
˙紀委書記龔偉華分管法制大隊13501455578
˙指揮中心主任朱麗嫻13926605090
■英德市檢察院(英德市檢察院和法院,是清遠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定點檢察院和法院)
地址:廣東省清遠英德市英城鎮光明路68號
郵編:513099
˙檢察長鐘兆勇(原連州市檢察院檢察長)13927629108
˙副檢察長許文生13500291198
˙副檢察長邱曉榕13828522128
˙副檢察長黃炳金13509258252
˙法警大隊長鄭聯松13926638396
˙紀檢組長鄧遠嶼13828511168
˙檢委會專委鄧天文13926623138
˙檢委會專委謝衛星13828526007
˙第一檢察部主任林昌永13415236573
˙第二檢察部主任鄧揚城13828581352
˙第三檢察部主任李亞林13926637428
˙第四檢察部主任鐘建文,13926628233
■英德市法院
地址:廣東省清遠英德市英城鎮光明路104號
郵編:513099
˙院長陳樹忠13509268066
˙副院長成活靈13501450200
˙副院長陳先敬13750139988
˙副院長陳世興13501451966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7/廣東連州邵豔芳、賴成妹被分別枉判五年和兩年半-437332.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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