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謝清玲、高方強  遭法院違法判刑

山東謝清玲、高方強 遭法院違法判刑

文/明慧網山東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方睛改寫)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謝清玲、高方強等法輪功學員,去山東省泰安市的良莊鎮贈送真相年曆的回程路上,被一輛警車、三輛警察駕駛的黑車,圍堵綁架,被劫持到泰安岱廟等派出所非法訊問。

當天下午五時許,多名岱廟派出所警察和泰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等人,撬門破鎖闖入謝清玲家中,還綁架了她丈夫李存國,將家中所有大法書、電腦、打印機、真相資料等物品搶掠一空。

(圖片來源:明慧網)

謝清玲,女,泰安市化肥廠退休職工,今年六十六歲,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原則做人。與丈夫自掏腰包,買了水泥、沙子和石子,並找幾個自家兄弟幫忙鋪路,把自己小區門口坑窪不平,下雨積水不便的路修好。完工後,她守護在未乾的水泥地前,直到路面乾透。

高方強,男,是個體業主,今年五十二歲。為人正直,樂於助人,做生意講求公平交易,廣受客戶信賴。

謝清玲和高方強先後被劫持到新泰市看守所和泰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一年三月,他們被構陷到泰山區檢察院,又被非法起訴到泰山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下午兩點,泰山區法院對謝清玲和高方強以視頻的形式非法開庭。

謝清玲和高方強兩人在泰安市看守所,通過視頻將圖象傳到泰山區法院審判庭,而後,謝清玲被冤判七年,勒索罰款兩萬元;高方強被冤判五年(勒索罰款數額不詳)。謝清玲和高方強不服,上訴至泰安市中級法院。泰安中院非法裁定「維持原判」。

謝清玲和高方強在泰安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辦案人員既不讓家人探視,也不告訴他們現時的去向。經再三詢問,才得知謝清玲已被劫入山東省女子監獄;高方強被劫入山東省監獄。

山東省監獄給高方強家人來信,稱因疫情,不讓會見。據信來看,他們被劫入監獄的時間大約是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上旬。

◎有關責任人電話

■泰山區政法委書記:劉興鈺
■泰山區公安分局 電話:0538-8254019
˙泰山區公安分局局長:司家強
˙泰山區公安分局政委:王朝陽
˙泰山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曉明 18653898107
˙泰山區公安分局610中隊長:田琳 18562338185

■泰山區法院辦公室:0538-8625101
˙泰山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張林
˙泰山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姚保平
˙泰山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宋斌
˙泰山區法院執行局電話:0538-8625133
˙泰山區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劉法生
˙泰山區法院政治部主任 范衛濤
˙泰山區法院刑庭庭長 沈玉賢 0538-8625173
˙泰山區法院刑庭電話:0538-8625151
˙泰山區法院法警大隊:0538-6278191

■泰山區檢察院

˙泰山區檢察院檢察長 趙平原
˙泰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沈志堅
˙泰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王利民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0/山東泰安市謝清玲、高方強被非法判刑入獄-437032.html

(本文主圖取材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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