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公認的唯一好幹部

全縣公認的唯一好幹部

【明慧之窗記者雷進綜合報導】陳敏(化名)是一位中國大陸幹部,曾經在地方組織部、農業局、鄉鎮等單位工作過,一九九七年被調入一科局做常務局長。他同時也是一位法輪功修煉者,時時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因此受到群眾的一致好評和領導的高度信任。

一九九八年初,他所在單位建造綜合樓,他被任命爲建房領導小組組長,主要負責建房各項合同的簽訂和資金的支配等。這個單位的一把手在全體職工大會上公開宣布:「建房領導小組由某某某擔任組長,因為他煉法輪功,道德品質高尚,一心為大家著想,這是大家公認的。我對某某某的信任超過對我自己的信任,單位的事情交給某某某我放心。」以下是他的自述。

經銷塑鋼窗的小張:煉法輪功的,真不收一分錢

有一天負責我們建築施工塑鋼窗的小張,向我單位小詹詢問我家的住處,小詹說:「你要送禮呀!你別去了,去了也沒用,人家是煉法輪功的,誰送的禮都不收。」小張說:「我就是到他家看看,串個門,把這麽大的工程給我了,我得當面謝謝人家,而且我走南闖北這麽多年,從來沒見過不收禮的。」但小張不信,小詹只好把小張送到我家門口。

小張進門之後,從兜里拿出一個鼓鼓的大黃牛皮紙信封,看上去裡面足有上萬元人民幣。小張畢恭畢敬的說:「我代表我們廠長來看看你,」把錢放在桌子上後,隨口說還有急事,站起來就往外走。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裝著錢的信封塞到他兜里,抓住他衣兜不撒手,讓他坐下。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師父要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遇事為他人著想,我不收任何人的禮。你們掙點錢也不容易,你快把錢拿回去吧。」

小張回說:「你不收下這錢,我跟廠長沒法交差。」我說:「那你就把這筆錢用在提高工程質量上吧。」他既敬佩又感嘆說:「煉法輪功的真是不收禮呀!我還沒見過像你這樣的好人呢!」

後來他又找我妻子送禮,當然也被拒絕了,因爲她也煉法輪功。最後他跟我說,「那我請你們吃一頓飯行不?」我答應了他,但就在我們三個人吃飯的中途,我以出去解手為由,先把錢付了。

辦公室主任:煉法輪功的,不占公家一分錢的便宜

我主管單位的財務工作,吃喝拉雜的費用都有我簽字報銷。這在我親朋好友、工作過的單位領導、同事看來,請他們吃一頓飯是輕而易舉的事。所以有事沒事到我單位來坐坐,等我請他們下飯店。他們都覺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吃完了簽字報銷是理所當然的。

一天快到中午了,我曾經工作過的那個鄉鎮的一個村書記領著幾個人來到我辦公室,進門就說:「中午不走了,我們來了,還不請我們吃一頓。」我說行,我讓辦公室主任安排一下。吃完飯我從自己兜里掏出現金結賬,結完賬沒要收據。那村書記問辦公室主任,怎麽不要收據呢?辦公室主任說:「要那沒用,我們局長家里來客人請吃飯都是自己花錢,從來不占公家一分錢。」

單位的綜合樓竣工後,建築商把單位幾個主要領導的住宅的地面都鋪上了地磚。我知道後,根據房間的面積和地磚的質量外加水泥和人工合計兩千八百元左右,讓我的一個同事把錢轉給建築商,一共三千元。沒過幾天,建築商來到我辦公室,很無奈又非常敬重的對我說:「我只是想表達一下我對你的感謝,這點兒你也不接受,你煉法輪功,送禮不收,請吃飯跳舞也不去,變相給你點好處也不要,把錢退給我,還多給我二百元,真是拿你沒辦法!這當領導的要都象你這樣那國家就好了。」

我所在的單位,每年招待費,至少都在十幾萬,甚至更多。這樣飯店老板為了和我們拉近關系,結賬時在原飯費基礎上多開二、三百拿回去報票子,從中得到好處是很容易的事。如飯費五百元,那單據上可能寫八百元,或更多。這樣在報銷時,我就只好在飯費收據上簽上:實際花銷五百元,按實際費用報銷。

不涉足情色場所 一般人做不到

我所在單位,大大小小的官以檢查工作為名來要吃要喝的不少,省級的、市級的、縣級的,不僅要吃好喝好,更主要的是玩好,「玩好」就是要那種特殊的服務。

有一次市紀委一個處長來了,他是我參加市培訓時的一個同學。領導為他安排的規格比較高,他們也把我叫過去一起招待。吃完飯後,汽車把大家送到了一個地方,下車後,進了一個大廳,我才知道這裡是一個個包房。我轉身走出大廳,到車裡坐著。不一會兒,負責招待的領導從大廳出來找我,非得讓我進去不可。我說:「我不會去做那種事的,我決不會去的。」他就從車裡往外拽我,我手拽著車把手,腳蹬著,他沒拽動我。他氣呼呼的說:「是不是因為你煉法輪功?」我說:「是啊!煉法輪功的哪有做這種事的!」

在道德觀念扭曲了的今天,不把這事看作是恥辱,而認為這是「領導」的殊榮,認為我這樣的是個傻子。此事在當地傳開,知道的人都說:煉法輪功的真了不起,不嫖不賭的,一般人做不到。

政保科科長:你才是一個真正的大好人

那是在二零零零年的八月,我因為堅持信仰,被非法關押在縣第一看守所。

有一天公安局政保科長把我從看守所帶到他的辦公室,非常嚴肅地對我說:「老弟呀,聽大哥一句話吧,說一個不煉回家吧。縣委書記、六一零、公安局等有關部門領導開會決定,要對你進行調查,調查你在工作過的地方是否有違法亂紀行為,一旦發現有問題,要從嚴從重處理你。你趕快說不煉了,查出來一點事你就完了,公職、孩子、老婆都要受牽連的。」我說:「我真的沒事,沒做過一件違法亂紀的事。」他搖搖頭無奈地把我送回看守所。

過了幾天,縣紀檢委幹部到看守所核實一個有我簽字的三千元錢的借條,問我是怎麽回事。我說這是我所在原單位清欠款時,當時縣委決定由公檢法三部門配合我們做這項工作。那條子的三千元錢是給法院的,是對法院配合我們單位清欠工作的一點酬謝。於是紀檢工作人員到法院找到了原法院院長核實此事。

過了幾天,原法院院長把電話打到了看守所,對我說:「老弟呀,當時那三千塊錢我入賬了,紀檢委幹部已經核實完了,沒事了。你要是別的事我都能幫你,把你弄出來,你煉法輪功我幫不上你忙啊,你自己多保重吧!」

大約過了半個月,公安局政保科張科長又把我從看守所帶到他的辦公室,這次他讓我坐下,還給我倒了一杯水,非常敬佩的對我說:「老弟呀,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知道你走過這麽多單位,沒有一點違法亂紀行為,吃喝嫖賭不沾一點邊。嗨,只有學法輪大法的人能做到這一點,你才是真正的大好人啊!」

局長說:看能不能買到《轉法輪》這本書,給每人一本

在單位,除了做好工作之外,我只要有時間就看《轉法輪》這本書,每天沐浴在大法中。我也給大家創造一個寬鬆、清靜、良好的工作環境,這是我這個做常務工作的職責,替領導分擔責任,幫群眾排憂解難是我的本職工作。

有一天早晨,我剛到單位,從外面就傳來大吵大罵聲,我到樓下一看,原來是專職書記在罵。是因為他想把他姑爺調到我單位來工作,一把手沒有答應他,為此他就鬧開了。我想這樣讓他鬧下去,對他、對單位影響都不好。我下樓過去勸他說:「上辦公室有事好好說,別這樣。」

他跟我上了二樓,闖進局長辦公室,沖著局長越罵越兇。於是我便把他拽到我的辦公室,還是耐心地勸他。沒想到他反過來把氣都撒在了我身上來了,不但罵我,還把我辦公桌上的書和報紙都砸到我頭上,把水桶和門都踹碎了,我仍面帶微笑地勸他。一個副局長過來說:「也就是人家煉法輪功的不和你一般見識,做到忍,人家能忍住。」最後,圍過來不少人把他推走了。

下午,他過來向我道歉,說他知道錯了,這事和我沒有關系,不應該向我發火。他說:「我不明白,我罵你,你不但不生氣你還笑,你是不是瞧不起我。再有我罵你向你發火,你怎麽不罵我打我呢?你是不是打不過我,怕我打你?」我說:「要是比力氣我不比你差。」他不信,非要與我比試高低,於是便與我掰手腕、摔跤,結果他都不是我的對手。

後來他非常服氣的說:「你是學法輪大法的,你能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和我一般見識,你真了不起!」從此以後,他非常敬重我,和我成為好同事,處處維護我的工作。

局長既感激又過意不去的表示:「謝謝你,老弟,為了我,你受這麽大的委屈,你為我排憂解難了。」過一段時間,局長說:「看能不能買到《轉法輪》這本書,給單位每個人发一本。」後來他本人得法修煉了。單位有些職工也主動上我這兒來要《轉法輪》這本書。前後大約送出去六、七本《轉法輪》。

還有一次年終開職工大會,剛宣布開始開會,有兩個中層領導爭吵起來,像小孩吵架似的,吵得挺厲害。主管局長和一把手都沈默不語,這時我跟局長低語,想說兩句,局長宣布大家都靜下來聽某某某局長怎麼說。我站起來說了幾句後,會場立刻鴉雀無聲,兩個吵架的人悄悄地找個座位坐下來了,職工大會才得以繼續開。會後有人問他們,你們倆怎麽不吵了?他們兩個說:「某某某是煉法輪功的,人家走的正,行的正,什麽毛病也沒有,他要真提議把我倆免職了,我倆告狀都沒地方告去。」

駐看守所的督導員:全縣唯一的好幹部被關起來了,我不幹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縣委書記、黨群書記、組織部長、紀檢委書記等找我談話,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我跟他們講,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堅持自己的信仰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

於是他們免去我的正科級級別和行政領導職務,並非法把我關押到縣第一看守所。我被非法關押進看守所的第二天,早上八點鐘上班時,檢察院駐看守所督導員來到關我的監室窗前,打開窗戶問我:「誰把你關進來的?因為什麽把你關進來的?」我說:「因為我煉法輪功,是縣委書記下令把我關進來的。」他說:「你聽大哥的話,就說不煉了,騙他們,回家偷著煉,別那麽死心眼。」我回到那可不行,我煉法輪功,怎麽能說假話呢?

他一看勸不動我,就開始罵起縣委書記來,越罵聲越大:「某某某不貪不占、不嫖不賭,到哪個單位解決不了的問題人家能解決,別人幹不了的事情,人家能幹得了,是縣里唯一的一個好幹部,把這樣的好幹部關起來?!縣委書記不是人!我不幹了,我找他算賬去!」說完就走了。

下午上班他又到關我的監舍窗前對我說:「我去縣委找他們去了,說縣委書記沒在家,去省里開會去了」。縣委辦公室主任問他罵罵咧咧的找書記幹啥?他說,你不知道他把某某某關起來了?縣辦公室主任等人也感到很驚訝。

他這一吵吵,獄警都出來看。他手指著他們大聲說:「誰也不許欺負某某某,煉法輪功的是好人,誰欺負某某某我跟他沒完!」我在縣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在這期間,不遵守監獄里的一切規章制度,因爲這些制度是對犯人用的,而我不是犯人,我是被冤枉的。我每天學法煉功。獄警向所長反應我不遵守監區制度,所長說,「他由上面管,咱們管不了。」

世局紛亂、災異頻仍、真假難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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