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奇冤中的選擇

千古奇冤中的選擇

文:鐘義、清風(明慧之窗記者陳欣編輯)

一段千古奇冤,站在正義一邊?還是與邪惡為伍?一念之間,卻是青史彪炳和遺臭萬年的天壤之別。

審理岳飛冤案的南宋法官們

千古英雄岳飛,被權傾一時的南宋奸臣秦檜誣陷,需要由下屬審理官員羅織岳飛謀反的偽證。

而不同的審理官員,表現出了不同的選擇。

周三畏,河南開封人,紹興十一年(公元一一四一年),宋高宗和秦檜命他作為最高法院的法官誣害岳飛,他聽了岳飛的申辯後,回家掛冠而去。儘管周三畏沒有直接與秦檜抗爭,但量力而行,選擇迴避,也是在名利與正義面前做出的理性選擇。周三畏後來隱居白露山,死後遂葬於白露山下。後人紀念他,建了個「忠隱庵」。

另一個人更為了不起,他叫何鑄。

何鑄本來是秦檜陣營中的一員,他接手岳飛一案後,責問岳飛為什麼謀反。這時,岳飛無言,袒露後背,顯出背後刺著的四個大字:「精忠報國」。這深深觸動了何鑄的心靈。他仔細查閱有關卷宗,發現沒有任何證據,然後,他和秦檜據理力爭。

《宋史.何鑄傳》記載,鑄曰:「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這句話意思是說,「金國的威脅始終都在,曾立下大功的岳飛如果被殺,會寒了將士們的心。將來萬一再有戰爭,誰還會像岳飛一樣為國征戰呢?這樣做,對社稷江山很不利啊!」

秦檜最終將何鑄排擠出了朝廷。何鑄雖然曾經依附於秦檜,但在關鍵時刻、大是大非面前,卻能堅守自己內心深處的一份良知,脫離秦檜陣營,成為仁人志士。何鑄因為認定岳飛案係冤案而青史留名,被河南湯陰縣岳王廟列為「五大賢臣」之一。

秦檜最後任用了萬俟卨。萬俟卨順著秦檜「莫須有」的意圖,用他手中的筆,勾下了萬世唾棄的罪惡一筆,將岳飛在風波亭殺害,釀成了一樁令人髮指的「千古奇冤」。

審理法輪功學員冤案的中共法官們

司法權,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人員要守住基本的職業底線:「不與不公正為伍,不與邪惡合作」,但是當今中共惡黨籠罩下的司法,又有幾人能問心無愧?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七日,江蘇太倉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秦艷秋非法開庭。秦艷秋絕食抗議,法官劉良凱說:「你死了白死。」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遼寧省丹東市元寶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香菊非法庭審,庭長馬述和對律師聲稱:「只能在情節上做簡單辯護。」「只能做有罪辯護;越辯護判得越重。」甚至揚言「將律師驅逐出法庭」。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共法庭在醫院秘密開設了簡易庭,法官對時年六十七歲的昆明法輪功學員朱榮珍說:「你寫保證不煉法輪功,就可以判緩刑回家,如果繼續煉法輪功就判有期徒刑三年。」朱榮珍面對這無理的恐嚇,表示堅決修煉法輪功。中共法院非法判了她三年徒刑。

法輪功學員在自由社會以及中國社會的處境對比。(圖片來源:明慧網)

家屬質問山東省膠南市法院法官:為什麼開庭不通知家屬?法官劉金仁推說,這是按照「610的意思」辦事。家屬又問,「610能管得了公檢法?」劉金仁直言不諱地說,「610代表黨」。

610是迫害元凶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糾集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上午,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五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淑蘭。在庭審中,庭審法官古月打斷律師發言,不讓律師提聯合國法律和中國憲法。古月說,這裏不能提《憲法》只提法律,這是中國特色。「這是中國特色」的話,說了兩三次,還幾次敲法槌,打斷律師發言。

這些就是所謂的中共法院院長,被中共賦予了生殺予奪大權,部分人放棄良知,參與迫害法輪功,執行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政策,在法庭上一次次陷害忠良,誣判法輪功學員,使這些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們無端遭受迫害,甚至失去生命。

因果報應是天理

因果循環,報應不爽,這些曾死心塌效忠中共的法院正、副院長,很多已經得到了天理的懲治。

據明慧網《迫害法輪功 七十名中共法院院長遭惡報》報導,這些院長都是被中共自己的網站公開通報、審查、免職、判刑等,看似被中共以貪腐的罪名「請君入瓮」,實則是全部遭了天譴。

他們徇私枉法迫害修煉人的行為,已被法輪功學員在國際社會曝光。在法輪功真相的感召下,許多法官改變了觀念,不講政治講法律了。

從「不可能」到「可能」

早在二零一六,退卷、撤案就已開始了,而在此之前,法輪功學員的撤案幾乎是無法想像的。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龍沙區法院非法庭審屈樹榮女士,律師辯護有理有據,公訴人承認證據來源的非法,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公訴人杜豔紅說:你們聘請的兩位外地律師太正義、太有力了,這件事影響面太大了,以後在給法輪功學員判刑得考慮了,不能再重判了。

據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報導,山東一起構陷法輪功的案件,轉到即墨檢察院後,曾多次被即墨檢察院退回公安,公安又換個罪名,最後案子訴至即墨法院。法輪功案的家屬得知因即墨法院法官對此案全體迴避,其後,構陷案被青島市中院指定移交到平度檢察院。

從二零一六年開始,陸續出現退卷、法庭不予判決的現象。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七年,大陸公安、法院、檢察院等部門至少有七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和撤訴;二零一八年,退卷達一百五十六人次,另有八人被無罪釋放。

二零一九年,有一百八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檢察院、法院退卷,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撤案;二零二零年,有八名法輪功學員在檢察院撤訴回家。至二零二一年十月,退卷總計已超過四百二十餘起,撤案達數十起。

正義會遲到 但從不會缺席

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迫害法輪功天理不容,就是從世間的法理也是不容的。隨著二十餘年來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地講清真相,堅冰已在融化。

1. 按中國目前的法律,法輪功學員是無罪的。

依「法無明文不定罪」的原則,無論是在刑法三百條,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中,均找不到任何與法輪功有關聯的字詞,這就是說對法輪功學員治罪於法無據。

2. 二十萬人訴江,顯著的變化是讓公檢法系統了解了法輪功真相。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系統出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二十萬人實名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雖然尚未進入法律程序,但在這一過程中,各個層級的公檢法對於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有了比較全面的了解。

有的法輪功學員把「訴江」信寄到該地區的所有政府機關部門,一個地區的政府人員都正面了解了法輪功真相;相當數量的警察在與投遞訴江信法輪功學員的接觸中,實實在在地明白了法輪功真相。

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在悉尼市中心舉行的大遊行中,學員展示「法辦江澤民」的橫幅。(圖片來源:明慧網)

3. 公檢法辦案「終身追責」 對執法人員敲響警鐘。

從二零一三年八月出台「防止冤假錯案規定」,到二零一三年底廢除勞教制度,再到二零一六年三月一號開始,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執行上級違法命令,責任要終身追究。退路在一步一步地堵死,任何有理智的人都能明白這些變化意味著甚麼。

4.  政法系統「倒查二十年」,610頭目集中落馬。

從十八大以來的反腐,基本上集中在中共「黨政機關」領域,而從二零二零年開始,「倒查二十年」集中指向政法系統,至二零二一年六月,總計有七萬餘名警察被審查。

在公安、法院內部,人們都明白一個事實,倒查二十年中落馬官員,絕大多數都是江澤民時期上位的,都直接或間接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

至二零二一年十月初,曾經擔任中央610辦公室頭目的周永康、李東生、周本順、張越、孫力軍、彭波及傅政華紛紛落馬。從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二零年,計有1689名「610」系統人員,被法辦或遭到惡報。表面上這些人被抓是因為腐敗,可是善良的中國人都相信善惡有報。

5. 國際社會對於迫害法輪功的高度關注。

從今年以來,美國國務院以迫害法輪功制裁福建一基層派出所所長,其後制裁了四川610辦公室主任,國際社會對二十餘年的殘酷迫害已形成認識,迫害難以為繼。

法輪功學員雖然被殘酷迫害,承受了痛苦,然而他們卻真摯地期望把真、善、忍的福音,告訴每一個有緣的中國人。

公檢法承擔了打壓的角色,但從另一角度看,這不也是一種機緣嗎?有許多法官、警察、檢察官正是在審理過程中,走入法輪功,當然,並不是讓人人都修煉,但是明白法輪大法是正法,智慧而正當地對待法輪功學員,這不就是歷史賦予不同的角色,應當承擔的歷史使命嗎?如果等到水落石出的一天,正義法庭的法槌敲響,那時後悔還有用嗎?

迫害20多年來,法輪功群體始終平和且堅定的向世人揭露迫害、講清真相,只願更多人認清中共的謊言,不要參與對修煉人的迫害,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出正確的選擇。(圖片來源:法輪功學員畫作)

中共的「講政治」就是耍流氓,蠱惑公、檢、法、司人員放棄道義與良知,放棄天理良心,追隨中共耍流氓迫害法輪功學員,也犯下迫害修煉人的大罪,最後因為罪大惡極被神佛銷毀,這也就是中共的目的所在。

生命都有善惡兩面,人在世間時時刻刻還面臨著一個善與惡的選擇,所以法輪功學員站出來講真相,告訴人真實的法輪功與善惡有報的天理,告訴人中共的邪教本質與流氓本性,告訴人天滅中共與三退保命的天機,是要喚醒人的正念與良知,在這歷史的關鍵時刻做出正確的選擇,不要稀裡糊塗地被中共的謊言與打壓帶入毀滅的深淵。

清醒吧,可貴的中國人!天網已在收,何人能逃過?善惡在一念間,每一個人的路都是他自己走出來的。

(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7/千古奇冤中的選擇-378099.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16/站在正義一邊-把不可能變為可能-432584.html

(本文主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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