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年劉紫璇、葉琳琳 在北京被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之窗記者方睛綜合報導】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北京市海澱區山後法院對青年法輪功學員劉紫璇、葉琳琳非法審判,現得知兩人均已被直接祕密非法判刑四年,案件一週之後均已上訴。
據知情人士透露,中共當局為了達到定罪的目的羅織了更多的「證據」,這種先定罪,後舉證的做法,凸顯此番庭審的非法性。
警察知法犯法 闖入綁架 非法查抄法輪功出版物
劉紫璇今年二十九歲,河北省滄州市人。葉琳琳今年三十一歲,兩人租住在北京市海澱區怡情園小區。
兩年前的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北京西三旗派出所警察闖入兩人的住處,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很多法輪大法書籍、打印機、多部筆記本電腦,還有四、五十本真相冊子,又將她們綁架到海澱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已簽發《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令,廢止了江澤民時代下達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和《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生效。
也就是說,國家依法廢止了對法輪功出版物的有關禁令,在法律上法輪功書籍及資料是合法的。傳播法輪功真相和宣傳法輪功都是合法的,警察查抄法輪功出版物是非法的。
被嫁禍 卸責 不怨恨
劉紫璇和葉琳琳因拒絕寫「轉化書」,警察讓她們看別人寫的「轉化書」,讓她們知道有人把責任推到她們身上了,但這也沒有動搖兩人的正信。
檢察院的人還給她們看監控視頻,說看到她們在某個小區進出,並把據說從「現場」撿回來的材料湊上,由此判斷她們在散發材料。對於警察和檢察院的構陷,劉紫璇堅定地回應:「我沒有罪!」
即使被非法關押、批捕,劉紫璇也沒有心生怨恨,她委請周圍的人轉告奶奶和爸爸:「不要怨他人,不要記恨別人把責任推到我身上,要善待。」
這種處於危難時,還記得善待他人、不記恨他人過錯的行為,是在大法修煉中證悟所得,體現了修煉人的純淨,與當今社會爾虞我詐、互相傾軋的現象相形成鮮明對比。但她的話,卻讓長輩家人既高興又心酸。
拒絕家屬旁聽理由荒誕、無知 八旬奶奶被推出法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上午,北京山後法院再次非法開庭訊問劉紫璇和葉琳琳兩位年輕人。
紫璇八十多歲的奶奶輾轉五百多里路趕到北京,作為唯一能趕到現場的家人,卻被譚姓法官等人員拒之門外,連進法庭旁聽的機會都被剝奪。譚姓法官等人的理由是:「劉紫璇的奶奶不是直系親屬!」
理由簡直荒誕、無知。在交涉的過程中,人高馬大的便衣走出來大喊:「走、走、走,你已經影響到我們的工作了,趕緊出去!」然後連拉帶扯,強行將這名八十多歲的老人推出法院門外。
整個庭審過程,只有葉琳琳的媽媽從千里之外,趕到山後法院現場參與了旁聽。
被非法關押兩年餘 案件被兩次退回、三次延期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劉紫璇和葉琳琳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末,劉紫璇、葉琳琳案卷被檢方退回。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構陷她們的案卷再次被交到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兩人被構陷的案卷再次被檢方退回北京市海澱區公安局。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或十九日),案卷第三次被北京市海澱區公安分局西三旗派出所遞交到海澱區檢察院。
案件經檢察院兩次退回、三次延期後,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劉紫璇、葉琳琳被非法起訴到海澱區山後法院。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北京市海澱區山後法院對劉紫璇、葉琳琳進行非法審判,兩位律師對檢方提供的證據進行反駁,當庭未宣判。
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兩人再次被北京市海澱區山後法院非法庭審。
法院違法判刑 罪名來源無根據
北京市海澱區山後法院對兩位年輕人祕密判刑四年,是非法的,原因如下:
1.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所有「定性」、「審判」,一直處於沒有真正的法律依據的非法狀態,如:所謂「邪教」的說法是非法的。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在接受法國《費加羅時報》的記者採訪時,第一次提出了「邪教」說辭。第二天《人民日報》便發表了同樣標題的社論。
江澤民針對法輪功的講話屬於個人言論,不是法律。《人民日報》評論員的文章,同樣沒有法律效力。
2.利用《刑法》第三百條為法輪功學員定罪是非法的。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二年來,《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法規實施」常被用來給法輪功學員判刑。
但法輪功並沒有被認定為「邪教」(從上可知),所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案例中,都無法指出法輪功學員到底破壞了哪一條法律、法規的實施。
3.「天安門自焚」事件是偽造的。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江澤民邪惡集團導演了漏洞百出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嫁禍於法輪功,目的是掀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在聯合國會議上就「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並表示:從錄像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
天滅中共已是大勢所趨,所有有違天理、違反法律的行徑,沒有不被清算的。一旦清算開始,無論從天理還是法律層面,迫害者都找不到任何為自己開脫的理由。
至今還不明真相、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請趕緊懸崖勒馬、棄惡從善。切莫再與中共邪惡為伍迫害善良,為自己及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才是明智之舉。
(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7/女青年劉紫璇、葉琳琳在北京被非法判刑四年-436537.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22/善良女青年劉紫璇和葉琳琳在北京再被非法庭審-429869.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