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1828天禽獸般的酷刑和魔鬼般的折磨(上)
文/陳靜(明慧之窗記者郁欣改寫)
黑龍江佳木斯法輪功學員陳靜,女,四十二歲,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拒絕所謂「轉化」,遭到中共的殘酷迫害。
以下是陳靜寫下的血淚長文(摘要),揭露了中共對她長期以來實施的肉體、精神及司法迫害。
還沒來得及注意二零二一年的春、夏、秋、冬是如何走過的,不經意間二零二二年已經悄悄來臨了……一年前,也是這樣寒冷的冬天,我走出了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大門,結束了歷時五年、長達1828天的冤獄……。
離開冤獄的這一年裏,忙於調整虛弱的身體,忙於解決窘迫的經濟,忙於安撫受傷的家人,忙於回覆不解的親朋,還有當地警察的不時騷擾……,總之,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要去面對。
可是,那剛剛熬過的1828個日日夜夜,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幕都深深烙在我的腦海裏,永不磨滅。作為親歷者,我必須真實記錄這一切,讓全世界都看一看,中共警察、看守所、檢察院、法院、監獄對法輪功所謂的「春風化雨、教育轉化」的真面目。
我的一生竟然和警察、看守所、監獄聯繫在一起
我叫陳靜,一九七九年一月出生於黑龍江省大慶市,從小聰明伶俐、乖巧懂事,是一家人的掌上明珠。小學、中學、大學一路伴隨著鮮花和掌聲走過,同學和朋友心目中的我,人長得漂亮,成績優異,家境也不錯,方方面面都很優越。現實生活中,更是沒有人會把我這一生和警察、看守所、監獄聯繫在一起。
在我人生中最美好的那段時光,江澤民和中共相互利用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大法毫無理性的瘋狂迫害,徹底結束了我和家人及親朋好友原本應該擁有的幸福美好的生活。
我大學期間被軟禁、被威脅開除學籍、被威脅送監獄、被迫停課;參加工作不久,被剝奪了原本很優越的工作;多年的四處奔波,錯過了適齡組成家庭的機會。
更為殘酷的是,在三十七歲那年被當局視為重點迫害對象,在辦案單位遭七個男警察「反手吊銬撞牆」、「開飛機撞牆」、「同時掰十指指甲」等酷刑,遭省廳「專家特務」長時間的精神洗腦。
在監獄裏,更是親歷了中共警察指使犯人對我「七十二小時不間斷軍姿罰站」、「抹布塞嘴騎身上群毆」、「剝光衣服擰乳頭」、「深夜支眼皮潑涼水」、「從頭到腳纏膠帶罰坐小凳」、「三個多月癱瘓在床不能自理」、「成宿開窗冷凍」……。
綁架及接踵而來的暴行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黑龍江省公安廳反×教總隊楊波等三人,佳木斯市公安局反×教支隊的李忠義、梁華偉,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局的張偉明、李強、吳彬、張佳等共十幾個人,約三、四台白色SUV轎車,在我家小區門口「守候」,將走出家門的我強行綁架。
在我還沒弄清怎麼回事的情況下,李強一把將我雙臂反擰在後背銬上手銬,搶走我身上的現金、物品,又拽下我的口罩說:「你以為戴上口罩,就不認識你了?!」我真的很吃驚,嚴冬季節戴上口罩,只是為保暖之需。
之後,他們把我綁架到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友誼路派出所,銬在鐵椅子上,同時拿著我的鑰匙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抄家,現金、高檔相機、打印機等物品至今下落不明(其它更多情況,我尚無從知道)。抄家同時,我本人被強行坐鐵椅子、戴手銬、做筆錄……。
幾個小時後,省公安廳反×教總隊的楊波等三人來到派出所,一人說:「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可以判無期。」另一人說:「家裏有東西,冰箱裏有茶葉,不能是你一個人喝,冷凍箱裏有羊肉片,這是多人在一起時才吃的。」還有一人說:「不行就拉到哈爾濱,十指穿竹籤,一上刑甚麼都說了。」。
註:這些人在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已經對我住所查抄,我本人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一直處於被拘禁狀態。可卷宗上《檢查筆錄》上虛假記載「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八點三十分至九點三十分,對上述人住所搜查,被檢查人能夠配合檢查工作,對檢查活動沒有意見。」
那個開車把我劫持到友誼路派出所的男子,身材較高大,頭髮略彎,面目兇悍,他也過來當著眾人面惡狠狠地對我說:「必須狠收拾」。
他們把我拉到佳木斯市中心醫院強行體檢,準備把我押入拘留所。我拒絕,郊區公安分局的張偉明、×洪剛、李岩、李豔春(女)等人把我按倒在中心醫院走廊地上灌水,隨後又把我押回友誼路派出所扣在椅子上一宿。期間郊區公安局的張偉明、李強、王文靜(女)等強迫我進食,我因噁心想吐而拒絕,水灑我滿身。
一月二十二日下午,他們預謀再次把我強行押到中心醫院體檢,被我拒絕。下午四點多,他們強行把我押入佳木斯市拘留所。
酷刑審訊 :開飛機撞牆、同時掰十指指甲
自一月二十三日至五月中旬,他們幾乎天天把我從看守所提外審到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的辦案區。
在一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左右的一天,就在這個辦案區,楊波、李忠義暗中唆使對我施以酷刑。李強、張佳、吳彬三人把我從審訊室拖到最裏側的衛生間內,用床單擰成長條繫在一起,李強說:「打死也沒事,是上面下令讓幹的。」
張佳趕緊把窗戶關上:「這裏沒有監控,你使勁喊,沒人會聽到,更沒人能知道。不是說建三江警察把律師都吊起來打嗎?我們比他們還會……」
吳彬把我雙臂反擰在背後,李強、張佳用床單綁緊我的雙手腕,李強邊綁邊說:「一會兒換成粗麻繩。」
他們把床單另一端繞過三米高的暖氣管,張佳托起我,李強用力拽繩子,致使我雙腳懸空,我的雙臂立刻失去了知覺,頭部脹痛,心臟憋悶得幾乎窒息,滿頭、滿身大汗,我本能地用雙腳蹬牆,希望能稍微緩解一下,吳彬卻來踢我的雙腳。
更為殘忍的是,張偉明、於海洋趕來,張偉明向下按我的頭,於海洋和吳彬分別向上拽著兩條腿,整個人成「一」字型,重心全部落在被反銬在後背的雙手臂上。不僅這樣,於海洋和吳彬拽著我的兩條腿使勁悠著,把我的身體不斷往牆上摔,吳彬邊摔邊說:「這叫『開飛機』!」我的身體和脊柱被連續撞牆,致使渾身多處青紫,尤其脊柱受到嚴重損傷。
吳彬一邊威脅我,一邊用力掰我的十個手指,致使我指甲縫出血……,張偉明看到床單直接綁在了我的雙手腕上,因怕留下外傷,忙讓李強等人解開,把我的毛衣袖口往下拽,再把床單綁在毛衣袖口處,張偉明還不時小聲說:「看著點,還有氣兒沒,別(讓她)過去了。」
我已連續多日被提外審遭受酷刑,夜裏因渾身疼痛根本無法入睡,身高一米六五的我,當時體重不足四十五公斤,已是極度虛弱。
張偉明和李強把我拉到郊區醫院強制輸液,主要是為了能儘快將我送入看守所,另外也是為了找來家人配合他們,說服我妥協,怕家人看到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樣子。輸液時,因藥量過大,速度過快,液體涼等原因,導致我的右手、右小臂腫脹至原來的四、五倍,當晚被拘留所醫生拒收。
張偉明、李強只好又把我押回辦案區,將我銬在鐵柵欄內的鐵椅子上,野蠻地使勁往下按我腫脹的手臂。
過了一會兒,一個吸毒的男子被抓來後沒地方關押,警察把他雙手銬在背後,扔進了我被關押的鐵柵欄內,直到其它審訊室有空地方了,才將他調走。
在這樣的恐怖環境中,李強對鐵柵欄內被銬在鐵椅子上的我說:「你不是沒結過婚嗎?找兩個流氓……」,後來張偉明、李強躺在鐵柵欄外的床上睡覺,直到次日凌晨三點多,看我的手臂已部分消腫,又將我押回拘留所。
轉押看守所 拒罪名、拒奴役
二月四日那天,在我的強烈要求下,他們沒把我拉到辦案區,當時的我一天也吃不進去多少東西,又鬧肚子。李忠義一早就到拘留所,對我進行了一天的威脅,說可以給我判重刑,我再堅持下去可能在我父母有生之年都見不到他們了,還說維權律師都是騙子,云云。看我不被帶動,又威脅說如果我請維權律師判得更重。
下午五點,我再次被強行劫持到中心醫院體檢,約晚七點被押到佳木斯市看守所轉刑事拘留。為了掩蓋事實,看守所在我的門頭簽上寫的罪名是「侮辱國旗罪」。
看守所的環境非常惡劣,一個屋住二十多人。被褥全是舊的,棉花滾球起包,躺在上面硌的身體無法入睡,且氣味腥臊惡臭;常規伙食就是黑黃帶有雜質玉米麵發糕,喝的是沒有油星卻有沙土、像刷鍋水一樣的湯,二十四小時冷水。想改善伙食,就得自己花高出幾倍的錢訂餐。
看守所奴役在押人員,強制做奴工,為看守所賺錢。剛去的人手法慢,根本完不成規定的數量,只好晚上不睡覺,加班趕任務,還讓晚上坐班的看著幹。有的一宿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的覺,再完不成任務的就面壁反省,坐在板鋪上限制上廁所、吃飯,坐到晚上九、十點鐘。
家裏給警察送錢的,任務就減少,按照送錢的多少分派勞動數量,看守的警察在犯人面前有絕對的權威。
我認為自己無罪,拒絕參加勞役。但是面對的精神壓力遠遠超過體力的勞動。
二月八日(大年初一),李忠義又來看守所,我一到審訊室,他就雙眼緊盯著我,他是想看看在看守所啃著直掉渣的黑發糕,喝著沒有一點滋味,飄著幾片凍白菜葉湯的我垮掉沒有。盯了半天,我的表情告訴他我不會妥協的。
他逼我說前段時間去香港幹什麼,我說香港是行政特區,屬於中國的一部分,我去旅遊是我的自由,不違法。他是想給我扣上和境外勢力勾結的帽子,他當時就把臉沉下來說那你就等著提外審吧!
他跟看守所說我的案子是公安部下令、省公安廳督辦的,說我是法輪功中的頭,讓看守所把我列為重點監控對像,並把我調到沒有法輪功學員的監室。還安排他們認為合適的人到我身邊監視我,勸我配合。
省廳「專家」「精心準備」五年刑期
大年後(大概是二月末)的一天,黑龍江省公安廳的一人帶我父母、姐姐、姐夫來到看守所,我七十多歲的父母哭得泣不成聲,我母親被迫當著眾人的面跪在我面前,差點背過氣去。此刻,全家人都被脅迫著站到我的對立面。
三月五、六日連續兩天,李忠義讓我父母和姐姐來到辦案區勸我「配合」。(我獨自一人生活在佳木斯,家人都在千里之外的異地居住)。我家人對佳木斯完全不熟悉,來到這裏舉目無親,剛剛過完年,冰天雪地,其中的艱難無法用語言形容。
楊波三人被稱為「專家」,自稱從一九九九年就開始「研究」法輪功,他們對我和我的家人開始了「研究」。調查我和我家人的全部檔案,到我姐姐的工作單位找領導了解我姐姐的工作、私人生活包括婚姻等全部情況,李忠義找到我的大學同學、單位同事了解我的個人興趣、愛好等。
李忠義等人用此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的口供對我欺詐,逼我按他們的說法「交代」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他們想寫什麼就在筆錄上寫甚麼。李強剛剛才對我吊銬酷刑,卻在筆錄最後不懷好意地問我:「在審訊過程中無毆打、辱罵等行為,是吧?」
我痛苦萬分,雙眼直視他,不肯回答。他哈哈大笑,然後自己在電腦上寫「無」,強迫我簽字,按手印,逼我照他們打印出來的筆錄念並錄像。一審庭審中播放了此錄像,鏡頭是截取的,看不到我手中拿著的他們打印好的筆錄,且也沒有聲音。
三月、四月連續的提外審過程中,每天楊波、李忠義在密閉的審訊室內不停地抽煙,輪番對我精神洗腦。每天胡言亂語,污衊法輪功三大媒體(新唐人電視台,大紀元時報,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攻擊法輪大法明慧網,惡毒醜化為法輪功學員正義辯護的維權律師。
記不清是三月還是四月的一天,下著大雪,李忠義來到看守所,因看到用我家人也沒能使我妥協,還聽我一再勸他們不要繼續迫害其他大法弟子,他就說要綁架其他的法輪功學員,還告訴我闖靜(一位法輪功學員)死了,他以為這個消息會讓我崩潰,我沒被帶動,他又一次失望了。
因酷刑折磨和長時間的提外審,我的身體非常虛弱,手臂劇痛不能動,腿上青紫,幾個月才逐漸好轉,嗓子啞得說不出話來,半個月沒上大號,五個月沒來月經。在對我持續地提外審過程中,一開始他們就說能給重判五年,但只要能配合就能回家。
楊波被稱為「專家」,自稱從一九九九年就開始研究法輪功,看過法輪功書籍,接觸過很多法輪功學員,可遺憾的是,他們不但沒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反而總是用一種不正常的思維看待問題。
比如一開始他先跟我說:「郊區公安分局的人那樣對待妳(指酷刑),我們是不知道也絕不允許的。」(其實就是他們指使的)
在對我吊銬酷刑後,把我從衛生間拖回到審訊室的鐵椅子上時,我疼得攤在那不能動,楊波過來拿起我的胳膊上下來回搖晃,疼得我撕心裂肺,他邊搖邊說:「沒事、沒事,這種情況你必須上下活動,不然胳膊就廢了。你這是何苦呢?跟他們(指郊區分局的警察)較什麼勁啊!配合點不就完了,要不是我們來,他們還不一定咋對妳呢……」
我一邊承受著巨大的痛苦,一邊聽著他虛偽的話語,真的覺得他不配我去回應,使出最大的力氣把手臂拖回來。
他們問我是什麼時候怎麼開始接觸法輪功的,我看到他表面裝作輕鬆聊天的樣子,背後的目的是想在起訴書上給我寫長期「習練」,想了解我和哪些法輪功學員接觸。我還是善意地講了我自己是如何認識法輪功並深深受益的事實,我沒告訴他我是何時開始修煉及認識哪些法輪功學員。
他們問我為什麼不結婚,買房子的錢是哪來的,生活來源是什麼……我看透了他們的不懷好意,不再回答他們。
幾個月的提外審過程中,他們有時說好話套近乎,有時突然就轉話題讓我說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情況,有時說不反對修煉,一會又突然攻擊法輪大法明慧網,污衊「三退」,說有境外勢力支持,說維權律師都是接不到案子的,找我們來騙錢的……。
看到這些不起作用,有時他們兩人不停地抽煙、聊天,把我撇在一邊受煎熬,他們一個人累了就找地方休息,輪班折磨我。有時就用眼睛盯著我,一句話也不說。
以「專家」們的想法,把我抓起來很快就可以「搞定」。我當時微笑著告訴他們:「你們不用如此勞民傷財,做這些毫無意義的事,我很簡單,我和上億法輪功學員一樣,我們所做的一切就是為了救人,沒有什麼你們想像的那種目的……」我的微笑引起了「專家」們心中的不滿,他們覺得沒有震住我。
利用親情 也失敗了
三月、四月,李忠義多次讓我父母、姐姐來到辦案區,我家人每次來要坐十幾個小時的火車,有時到這天黑了,人生地不熟、天寒地凍,我父母都七十多歲了,所以每次都得我姐姐請假陪著來。
姐姐工作很忙,請一次假很不容易。姐夫單位請假要扣工資,家裏還有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顧,來不了。父母見了我只是不停地哭,住在我房子裏也是一宿一宿不閤眼。
李忠義對他們「好話」說盡,每次開車接送他們,一是為了討好,二是為了不讓我的朋友們接近我家人。
「專家」們見對我洗腦不成,就把那些胡言亂語欺騙我單純善良的家人。看著我的家人被蠱惑、被毒害,真比我自己遭酷刑還痛苦。我的父母無奈地只知道哭,我姐姐被欺騙認為「專家」們是好人。
面對這種情況,我對家人說希望他們都早點回家吧,家裏條件比我這好,父母可以少遭點罪,姐姐還有工作和家庭。其實我是不想讓他們在被「專家」毒害。
李忠義對我家人說:「你們心疼陳靜,她可不心疼你們,一句話就能回家,可她根本不想回家,你看她不願見到你們。」當覺得我的家人沒有利用價值後,李忠義一改往日的「噓寒問暖」,連我母親的電話都不接了。
(待續)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9/1828天的「教育轉化」真面目-437008.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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