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名法輪功學員 遭非法判刑
文/明慧網湖南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方心編輯)
湖南省郴州市法輪功學員曾琴玲、唐雪英、唐江南,近日遭郴州市蘇仙區法院枉法誣判,他們根據中共《憲法》規定,堅稱信仰無罪。最後,蘇仙區法院仍以莫須有的「破壞法律實施」罪名,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庭審前後總共只花了幾十分鐘。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近五點鐘,蘇仙區法院視頻開庭,非法庭審曾琴玲、唐雪英、唐江南三人。律師、法官等都在郴州法院,曾琴玲、唐雪英兩人在看守所,唐江南取保候審在家。庭審沒有通知家屬參加。
法院為三人指派律師,唐江南家人在害怕中要她認罪。曾琴玲和唐雪英都表示不需要律師,她們堅持無罪,要求自己辯護,並表示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第36條:信仰無罪、言論無罪、打印、出版無罪。張姓法官見她們兩人不認罪,就結束開庭,前後總共只花了幾十分鐘。
最後,蘇仙區法院以莫須有的「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曾琴玲、唐雪英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唐江南被非法判刑二年緩刑三年,勒索罰金六千元。
三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綁架入獄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郴州市北湖區政法委、「610」辦公室等部門多人闖到曾琴玲家非法抄家,抄走許多大法書和資料、電腦和多台手機等等。
曾琴玲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郴州下眉橋洗腦班,後被非法關押到郴州市梯子嶺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郴州柿竹園法輪功學員朱志雄、唐雪英夫婦被警察綁架到下湄橋洗腦班。主導綁架唐雪英的是區政法委李書記、區公安局張兵、白露分局侯振東等。
他們非法抄家、抓人、審訊(誘騙恐嚇),朱志雄、唐雪英夫婦被強制坐在審訊椅(老虎凳)上,腰部、雙腳全鎖住,長達六個多小時。之後,朱志雄被放回家。唐雪英被劫持到郴州市梯子嶺看守所,單獨關在一房間,門上寫著:不能見律師。因此,律師、家人都見不到人。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唐雪英被構陷到檢察院。據說,湖南省政法委、公安廳、郴州北湖國保大隊、郴州蘇仙國保大隊、白露分局等部門組成的「專案組」迫害唐雪英。
據悉,這個所謂的「案子」是由湖南省省政法委書記督辦,聽說還有郴州市委書記參與。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5/湖南郴州市曾琴玲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442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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