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追逐名利到善良守正 律师如何找回初心?

【明慧之窗讯】张宇(化名)是中国大陆人,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从事律师工作。当时正是所谓「闷声发大财」时期,社会弥漫著追逐金钱与物质的风气,刚迈入市场化的律师行业也受到影响,发财成了不少律师追求的目标,为了捞钱甚至不择手段,业内乱象丛生。渐渐的,张宇也把利益看得越来越重。

回忆起童年,张宇说自己心地善良,看到乞讨的人会送米送肉,听到故事中好人受苦,常常感动落泪;还主动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然而,随著年龄增长和生活中的碰壁增多,他为了保护自己,不知不觉中,内心也积累了不少负面的东西。

从名利中回头

1996年底,他因缘际会读到《转法轮》(法轮大法主要书籍),认识到法轮大法能让人祛病健身、提升道德,但并未深入学习。后来他进入律师行业,在同事们的带动下,很快他也变成一个沉迷于名利的律师。

那时,为了开发案源,他经常陪人吃喝,甚至多次喝到不省人事;接案时也不再考虑案件的是非曲直,只要当事人给钱就敢接。为了胜诉,他不惜拉关系、走后门,甚至出现经办法官私下让他代为起草判决书的情况。

这样的日子过了近两年,张宇的身体开始出现很多毛病,内心也一直有种负罪和不安。他意识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到了1999年初,他决定开始学法炼功,真正走入大法修炼。

修炼后,他的身心逐渐发生变化。身体恢复健康,思想观念也随之改变,他开始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工作中,他不再陪吃陪喝,也断绝与司法人员的不当交往,同时要求自己把当事人当作亲人一样关心和体谅。这些改变,被认识他的人看在眼里,都说:「你是个善良律师。」

拒收私款 意外避祸

刚修炼不久,律师事务所一位合夥人接下一宗涉及巨额工程款的纠纷案件,前期律师费就收了30万元,并给张宇1万元,让他负责后续代理工作。

为进一步了解案情,张宇约委托人阿福在他公司见面。当时办公室只有他们两人,阿福打开抽屉,拿出一沓约两万元的现金,想当作给张宇的小费,并强塞到他手中。

张宇正半推半就时,突然想起《转法轮》中的一段话:「我是个炼功人,怎么能求这个东西?我得这不义之财,我得给他多少德呀?」他随即清醒过来,连忙把钱还给阿福:「您已经向律师事务所支付过律师费了,我不能再收您的。您放心,案件我会尽力。」经他一再推辞,阿福这才作罢。

没想到,这次拒收,后来让张宇避免了一场意外的风波。

因阿福身体不好,后续诉讼主要由他的儿子与张宇联系。阿福的儿子是个赌徒,欠下债务后,竟冒充张宇,骗父亲说经办法官需要打点,要准备20万元现金。

阿福信以为真,带著20万元与儿子前往律师事务所。途中,阿福的儿子安排同夥冒充张宇,打电话谎称自己不在事务所,会派同事下楼取钱。不久,20万元便被阿福的同夥拿走。

事情发生后,律所合夥人询问张宇是否私下收过阿福的钱。确认没有后,阿福被请来当面对质。得知张宇既没有打电话,也没有派人取钱,阿福才察觉事情不对劲。

律所合夥人建议报案,但当事人阿福最终选择不报案、不再追究。为什么呢?他说:「我相信张律师,以前我私下给几万块钱他都不要,他不可能还来骗我的钱。」

真心替当事人著想

另一次,客户大伟找张宇谘询。大伟与朋友志强曾共同投资成立公司,后来志强提出退股,双方签订退股协议,大伟也支付了数千万元转让款,退股手续全部办妥。

没想到,志强突然反悔,以公司经营期间部分款项曾通过其个人帐户为由,要求大伟再支付一笔巨额转让款,否则就要举报他侵占公司财产。大伟咽不下这口气,想控告志强敲诈勒索。

张宇仔细了解后发现,双方在公司经营过程中都存在一些瑕疵,如果互相控告,很可能两败俱伤。他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一一分析给大伟听。大伟听后气呼呼地说:「不怕,我在公安系统有关系,我情愿把钱给你们律师、给公安朋友,也不给志强。」

张宇没有为了收取律师费而顺著客户的情绪,而是提醒大伟,这样做可能会陷入更大的麻烦。他结合自己修炼中的体会,以及「和为贵」、「冤家宜解不宜结」等传统文化道理,反覆劝解。

慢慢地,大伟平息怒火、恢复理智,决定与对方协商。最终,双方各自让步,和平解决了争议。后来才知道,对方原本也准备投入重金找关系控告大伟。

事后,大伟告诉张宇,他身边也有不少律师,但个个都建议他提告。「只有你是真心替我考虑,避免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后来,大伟聘请张宇担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结语

从童年时那个愿意帮助陌生人的孩子,到曾经在利益中迷失,再到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张宇重新找回了儿时的善良初心。

他说,修炼不仅使他恢复了健康,也改变了他与人相处的方式,更让他找回了善良本性,生命境界真正得到提升。如今,他希望在工作中继续秉持这份初心,让律师生涯过得更有意义。

 

 

明慧网原文:别人都说我是个善良的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