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5名老年法轮功学员遭判刑及罚款 66岁至73岁不等

【明慧之窗讯】中国江西南昌市五名老年法轮功学员,2024年10月同日被警察绑架后送入洗脑班,2026年7月全遭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判刑。其中施秀荣(73岁)、张贤妹(73岁)、徐菊莲(69岁)、裘德英(66岁)等4人判缓刑,但被法院强制安装手机卡监控APP,每天需拍照上传。

年龄最大的肖根祥(76岁)被判刑3年3个月,罚款1万元。8月21日,她被警察带往医院体检,准备将她收监,因血压达215/105mmHg,随后被送回家;8月24日之后,未再有肖根祥的消息,可能被强制关押在医院或收监。具体情况不明。

案件背景 

2024年10月9日,徐菊莲与裘德英在南昌市八一大道妇幼保健院附近,使用真相服务器(WIFI)发送真相信息时,被国保警察绑架,随后被抄家。

同一天,肖根祥、施秀荣、张贤妹也遭绑架与抄家,家中的法轮功书籍、现金、播放器、真相服务器等私人物品被劫走。

5人随后被送到南昌市青云谱区综治中心(洗脑班),直到同年10月18日才全部获释,10月21日五人均被定为「取保候审」。

以入狱、酷刑威胁

被关押在南昌市青云谱区洗脑班期间,南昌市「610」办公室负责人刘志斌亲自到场,要求几位老人放弃信仰,并采取多种方式施压:

  • 强迫观看洗脑片:长时间播放抹黑法轮功的洗脑电视片。
  • 以入狱及酷刑威胁:播放法轮功学员付金凤自述在江西女监遭灌屎灌尿、悬空吊铐等酷刑的视频,威胁若不「转化」,也会被判刑入狱遭虐。
  • 株连恐吓家属:家属被以家庭房产、工作、对子女升学不利等说词恐吓,不得不劝说老人配合「转化」,甚至有子女代老人在转化书上签字。洗脑班承诺签字就不追究。

76岁的肖根祥拒绝所谓「转化」,并对工作人员劝善,被刘志斌等人威胁判刑3年。她在10天关押期间体重暴瘦20斤左右,是5人中最后一位获释者。 

5人均遭判刑与罚款 

2026年4月20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对肖根祥、施秀荣、张贤妹三人开庭,次日宣判。肖根祥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南昌市中级法院传讯后未再开庭,维持原判。

7月14日,西湖区法院另对徐菊莲、裘德英二人开庭,7月17日宣判。

五人分别被判:

  • 肖根祥:3年3个月,罚款1万元(人民币);
  • 施秀荣:1年6个月、缓刑2年,罚款1千5百元;
  • 张贤妹:2年、缓刑2年,罚款2千元; 
  • 徐菊莲:1年11个月、缓刑2年,罚款2千5百元; 
  • 裘德英:1年8个月、缓刑2年,罚款2千3百元。

缓刑的4人,被法院强制安装手机卡监控APP,每月需充100元话费用于法院监控;此外: 

  • 每天要在手机上考勤备注,拍照上传;
  • 每周在社区打扫卫生劳动;
  • 每月到司法局(指定的青云谱洗脑班处)所谓「学习」两次。

肖根祥安危堪忧

肖根祥2024年10月从洗脑班回家后,继续受到骚扰和限制:

  • 2025年新年正月初七,南昌市政法委一行人来到肖根祥家,企图再次「转化」她;
  • 警察逼迫肖根祥的女儿看住母亲,不让她外出讲真相,并威胁:「不配合,把你们两人都关进去。」心生恐惧的女儿四个月没让母亲出门;
  • 中共不法人员还要求以家中房产做为不炼功的担保,被肖根祥拒绝。

肖根祥是江西南昌洪都集团的退休职工。1997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此前她患有心脏病、关节炎、气喘、萎缩性胃出血等多种疾病,修炼后恢复健康。她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对丈夫照顾细致,与邻里相处融洽,乐于助人。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肖根祥曾3次被拘留共45天、被送到洗脑班30多天,并两度被非法劳教,累计4年9个月。她在劳教所期间,左手食指与中指间曾被撕裂,留下的疤痕至今仍清晰可见。

此次再遭遇近两年的打压迫害,肖根祥身体羸弱了很多。如今面临收监,女儿担心76岁的母亲能否承受再次关押,还能不能活著回家。


相关责任单位信息: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孺子路168号西湖区检察院 邮编:330009
电话:0791-86212000
传真 0791-86260997
律师阅卷:0791-86284347
检察长:李世峰1972-08-13,13807917020,0791-86008866
副检察长 0791-86203925 0791-86291860
副检察长钟巍 13077951111
副检察长杜青 13707087302
副检察长杨建梅 分管第一检察部 13979145560
检委会专职委员 涂梦云 791-86301240 791-86771137,13607913321
检委会专职委员 谢丹丽

「610办公室」指定专门起诉法轮功学员的人员:
桃花镇检察室主任 何紫英0791-86234750 18807911362
家庭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320支路189号6栋2单元601室
第一检察部
主任史志琴 13870098064
副主任刘向 13870683420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盛世洪城3栋1单元502 :本案检察官 张晓旺 本案检察员 邹长飞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法院: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嫁妆街33号 邮政编码:330009
电话 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 0791-86788328
办公室 0791-86783341
传真 0791-86768718
副院长 0791-86780091
院长熊丽萍 0791-86773745
副院长吴舒志 18270800005
副院长 龚文兵(原刑庭庭长 管刑事庭):13870806777
家住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洪城比华利11栋1单元402
副院长 吴舒志 18270800005,张菊枝、夏志强13970885333
政治部(处)主任现为胡彬 15970470063、0791-86655596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余珊13970000040 协助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汪波13970087870 协助分管刑事审判庭
执行局 局长刘文锋 0791-86784110,13879162222
立案庭0791-86788328 0791-86712368
刑事庭0791-86783167、0791-86783031
庭长 0791-86768347
法官 赵佩佩(2021-06):0791-86781506
法官助理 陈乔(2021-06):0791-86780622
法官章玉娟
法官刘玉芳
本案审判长 刘玉芳 18170028008、18070080229、0791-86783167
本案审判员 邓文辉 13807098398
本案审判员 章玉娟 18070080321
本案书记员 肖宇皓

 

明慧网原文:南昌市肖根祥等三位七旬老太太被非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