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洗脑、精神摧残 成都刘应旭在长期骚扰中离世

酷刑、洗脑、精神摧残  成都刘应旭在长期骚扰中离世
(图/iStock)

【明慧之窗讯】成都市法轮功学员刘应旭,因坚持信仰,先后遭非法劳教、洗脑班关押、失去工作及长期监控与骚扰。在酷刑致身体损伤与长年的精神压力下,刘应旭于2026年5月突发脑出血离世,年仅53岁。

曾为优秀工程师

刘应旭毕业于重庆工学院(2009年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从初中到大学一直是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到东方汽轮机厂担任助理工程师,并被评为东汽厂先进工作者。

刘应旭自述从小体弱多病,曾因受伤导致脑震荡,学生时代患过肾炎、肝炎等疾病。1994年11月(大学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状况显著改善,精力充沛、体魄强健。

然而,1999年中共开始又一场政治迫害,针对法轮功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政策。作为广大坚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中的一员,刘应旭被东汽厂拒绝安排工作,随后厂方更单方面终止了与他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长年被监控骚扰 工作反覆中断

失去原有工作后,刘应旭只能在成都打工,但工作屡因绑架、骚扰而中断。警察多次电话骚扰,甚至给他单位领导施压。

他在火车站多次遭过度搜查,被带到小黑屋盘问,甚至被当地警察追踪到酒店询问私人信息。

在邛崃工作期间,当地警察索要其住址、房东电话,并给单位领导施压。他发现单位门卫暗中给他拍照;其出租房外一排树被莫名砍掉,使其住所完全暴露在摄像头下。

非法劳教、洗脑班与死刑床

这场长达27年的迫害,始于1999年。当年10月,刘应旭前往北京上访,在宾馆被绑架后遭关押,之后两度被非法劳教,共计三年。在看守所与绵阳新华劳教所期间(1999年~2003年),他经历了外界难以想像的肉体折磨:

  • 非人道生活与强迫劳役:在极寒的冬天,他与数名被关押者被强迫挤在毫无床板、仅有三四根铁条的床架上,因剧痛无法入睡。同时,他每天面临高强度的挑粪、挖地、推斗车搬运砖石等重体力奴役,并被剥夺洗澡权利,导致身体大面积溃烂。
  • 魔鬼式体罚与坐姿酷刑:狱方不仅逼迫他用头顶墙棱与铁床棱,直到头顶留下深凹的槽痕;在第二次劳教时,更强迫他连续数小时维持「军姿坐小凳」,导致所有受害者集体长出严重坐疮,衣物与血肉黏连,上厕所时如同酷刑。

2007年11月14日,刘应旭在成都打工途中突遭黑头套绑架,随后被秘密关押于新津洗脑班(对外宣称为「成都法制教育中心」),长达七个半月。

  • 暴力灌食与精神恐吓:期间,他遭连续剥夺睡眠、施暴灌食致其鼻腔出血,并以重判、「活摘器官」等言语恐吓,威胁强迫其「转化」(放弃信仰)。
  • 「死刑床」酷刑:刘应旭于2008年6月30日逃出洗脑班,在10月下旬再度遭绑架,被警察用铁链捆绑在「死刑床」上强行输液。绝食绝水21天后才被释放。

婚约破裂 父母被带到洗脑班 

当局并对刘应旭亲属施压,导致未婚妻与他分手,亲人不敢接触。

父母被多次强迫到洗脑班「吃住」,被威逼利诱、欺骗洗脑。刘母甚至被逼给他下跪,要求他放弃信仰;父母被迫与他一起接受洗脑,精神几近崩溃。一次洗脑持续到凌晨一点,母亲情绪激动到以「跳楼」相威胁。

洗脑班甚至威胁:「刘应旭不吃饭,就不准父母回家。」父母的痛苦成为对刘应旭最沉重的折磨。

相关人权公约对照

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禁止任意逮捕或拘留)以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尊严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此案中涉及的「非法劳教」、「洗脑班秘密拘禁」、「暴力灌食」与「死刑床铁链捆绑」,均已严重触犯国际人权底线。

 

明慧网原文链接: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6/6/19/酷刑、洗脑与精神摧残-成都刘应旭被迫害离世-511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