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省监狱酷刑与非正常死亡个案报告

【明慧之窗讯】中国吉林省监狱(也称吉林省第二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系统性酷刑,已导致多起非正常死亡及严重伤残个案。目前还有数名法轮功学员在吉林省监狱被残酷迫害,希望海内外正义人士援救。

一、 2024年~2026年重点案例

以下为明慧网近三年报道的重点个案,受害人均遭非法关押并出现健康危机:

姓名

年龄/背景

判决时间与刑期

目前已知现状

盖永光

梅河口市居民

20247月遭捕,判处79个月 遭秘密判刑。

目前关押于九监区,在看守所期间已被迫害至无法独立行走,需扶墙移动,目前仍遭强力施压。

付仁江

62岁,桦甸市居民

20252月遭捕,判处 56个月

2026121日正式被移送至吉林省监狱。

陈久文

71岁,辽宁抚顺居民

202310月跨省遭捕,判处 26个月

20253月证实已被移送至吉林省监狱。

李文

辽源市居民

20249月遭捕,判处 4

2025225日移送吉林省第二监狱。

张越

30多岁,长春九台居民

20247月遭捕,判处 4

囚禁于吉林省监狱。

袁恩柱

蛟河市居民

20247/8月判处 32个月

囚禁于吉林省监狱。

刘庆

扶余市居民

2019年遭捕,判处 11

在看守所期间遭暴力殴打致生活无法自理。目前生命垂危,官方拒绝保外就医。

二、 系统性酷刑模式与手段

吉林省监狱内部存在超过20种系统性非人道对待手段,旨在强迫入狱者放弃信仰(即官方所谓的「转化」)。主要手段包括:

肢体与机械控制:长期强迫「坐板」(限制体位枯坐)、戴连体脚镣与反背手铐、四肢固定(固定床/抻床)。

肉体暴力与虐待: 塑料管抽打、剥夺睡眠、强行灌食高浓度盐水、使用脏布堵嘴。

药物与医疗干预滥用:重点不配合者在遭受肉体伤残后,会被强行送往监狱医院注射不明药物。受害者普遍出现腹部严重水肿(腹水)、多器官衰竭等中毒症状,随后院方多将死因归咎于「中毒性肺结核」。

历史典型案例:

刘成军(长春真相电视插播事件主要参与者):被非法判刑19年,于吉林省监狱大队遭受多种酷刑,最终于32岁时被迫害致死。

张玉科(原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总会计师):2008年被判刑4年,期间遭加戴背铐脚铐关押小号53天,2011年2月于狱中突发抽搐含冤离世。

三、 关键责任人与机构名单

以下为该地区负责监狱管理与政策执行的核心官员及直接责任人信息:

1. 省级主管机关

吉林省司法厅 / 监狱管理局

吴强:司法厅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1972年生)

初冬: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1978年生)

张永咏: 监狱管理局政委

2. 吉林省监狱内部执行人员

九监区(高压转化重点监区):
郭玉峰
张国强、刘铁军(涉参与迫害长春插播案学员)

狱政科与办公室:
宋宇峰
(办公室,涉参与迫害致死案例)、吕红(狱政科)


《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授权美国政府对违反人权及国外显著腐败人士实施制裁,例如禁止入境、冻结并禁止官员在美国的财产交易。全球至少七国、欧盟通过了类似法律。澳大利亚、法国、瑞典、荷兰在审议相关立法。台湾、日本的国会议员也在推动立法。

明慧网原文链接: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6/5/19/曝光吉林省第二监狱参与迫害人员信息-510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