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冤狱与酷刑 南昌市江兰英被迫害致死
(明慧通讯员江西报导)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江兰英女士,在历经中共长达十五年两个月的非法劳教、判刑及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后,身体遭受毁灭性损伤。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早上八点左右,江兰英在积重难返的病痛折磨中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岁。
江兰英出生于一九六六年,早年家境贫寒,体弱多病。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她身心受益,从此无病一身轻。在中共对法轮功发起灭绝性迫害后,江兰英因坚持信仰、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曾三次去北京上访。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她多次被非法关押,累计陷狱逾十五年,遭遇了野蛮灌食、束缚带、连环脚镣、吊铐等种种摧残。
长期非法劳教与洗脑班的非人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江兰英因进京被非法劳教一年。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她被单独关押在不足五平米的黑屋中,曾被五花大绑在床上、四肢拉至极限固定长达二十多天。
劳教期满后,当局仍不放人,将她转至武警洗脑班。为抵制强制洗脑,她绝食抗议,却遭野蛮灌食。橡皮管从早到晚插在鼻孔中,导致她呼吸困难,食道出血。在看守所,她还曾遭警察指使的犯人毒打、凌辱。在看守所,她还曾遭警察指使的犯人毒打,并被泼尿凌辱。
五年冤狱:三年绝食与连环脚镣
二零零二年,江兰英再被非法判刑五年。在江西省劳改医院关押期间,她绝食抗议三年多,期间一直遭野蛮灌食,身体消瘦如柴,肠胃功能严重衰竭。
在南昌市第三看守所,江兰英曾与另外七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行铐在一起,施以「连环脚镣」酷刑。每人一只手被铐在四十八斤重的脚镣栓子上,导致她们二十四小时只能弯腰,不能行走、无法睡觉。这种极其痛苦的状态持续了一个月,期间她们被成串地拖行,连上厕所都必须八人同行。
二次劳教与三年半冤判:老虎凳与吊铐
二零零九年,江兰英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在西湖分局刑侦大队,警察王元华对其施以「老虎凳」、电棍电击及辣椒水喷眼等酷刑。
二零一五年二月,江兰英因发放真相资料被特警绑架,随后被秘密判刑三年六个月。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她因拒绝所谓的「转化」(强迫放弃信仰),遭罚站「熬鹰」(长时间剥夺睡眠)长达九个多月,导致双腿严重肿胀变形。警察还曾将其双手吊挂在窗户上,脚尖仅能著地,并在她的眼睛里滴风油精、往嘴里塞臭袜子。
最后两年半冤判:酷刑致残
二零二零年十月,已年逾五旬的江兰英再被枉判两年六个月。二零二一年七月,她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期间,教导员刘金凤指使刑事犯用束缚带将她四肢拉至极限固定在铁床上,或悬挂在车间。
长期的吊挂折磨导致江兰英左臂脱臼、肌肉坏死,左手五指完全无力。当医务所医生明确指出其伤残严重、必须外诊时,狱方仍不停止迫害,继续强迫她每日罚站至深夜。
伤重不治 含冤离世
二零二二年一月,江兰英结束最后一次冤狱回到家中时,已是白发苍苍、骨瘦如柴,左臂残废耷拉,双腿麻木且行走困难。即便如此,她仍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
然而,长达十五年的酷刑与长期野蛮灌食对她内脏造成的损伤已积重难返。在持续的呕吐与病情恶化中,江兰英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走完了她艰辛坎坷的一生。这场长达二十多年的残酷迫害,最终夺走了这位善良女性的生命。
江兰英的离世,是江泽民集团对善良修炼人犯下的又一桩人权罪恶。

明慧网原文链接: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6/5/2/十五年冤狱与酷刑-江兰英的生命被迫害至尽头-509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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