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洗腦、精神摧殘 成都劉應旭在長期騷擾中離世
【明慧之窗訊】成都市法輪功學員劉應旭,因堅持信仰,先後遭非法勞教、洗腦班關押、失去工作及長期監控與騷擾。在酷刑致身體損傷與長年的精神壓力下,劉應旭於2026年5月突發腦出血離世,年僅53嵗。
曾為優秀工程師
劉應旭畢業於重慶工學院(2009年更名為重慶理工大學),從初中到大學一直是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優秀大學生。畢業後被分配到東方汽輪機廠擔任助理工程師,並被評為東汽廠先進工作者。
劉應旭自述從小體弱多病,曾因受傷導致腦震盪,學生時代患過腎炎、肝炎等疾病。1994年11月(大學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狀況顯著改善,精力充沛、體魄強健。
然而,1999年中共開始又一場政治迫害,針對法輪功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政策。作爲廣大堅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員,劉應旭被東汽廠拒絕安排工作,隨後廠方更單方面終止了與他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且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長年被監控騷擾 工作反覆中斷
失去原有工作後,劉應旭只能在成都打工,但工作屢因綁架、騷擾而中斷。警察多次電話騷擾,甚至給他單位領導施壓。
他在火車站多次遭過度搜查,被帶到小黑屋盤問,甚至被當地警察追蹤到酒店詢問私人信息。
在邛崍工作期間,當地警察索要其住址、房東電話,並給單位領導施壓。他發現單位門衛暗中給他拍照;其出租房外一排樹被莫名砍掉,使其住所完全暴露在攝像頭下。
非法勞教、洗腦班與死刑床
這場長達27年的迫害,始於1999年。當年10月,劉應旭前往北京上訪,在賓館被綁架後遭關押,之後兩度被非法勞教,共計三年。在看守所與綿陽新華勞教所期間(1999年~2003年),他經歷了外界難以想像的肉體折磨:
- 非人道生活與強迫勞役:在極寒的冬天,他與數名被關押者被強迫擠在毫無床板、僅有三四根鐵條的床架上,因劇痛無法入睡。同時,他每天面臨高強度的挑糞、挖地、推斗車搬運磚石等重體力奴役,並被剝奪洗澡權利,導致身體大面積潰爛。
- 魔鬼式體罰與坐姿酷刑:獄方不僅逼迫他用頭頂牆稜與鐵床稜,直到頭頂留下深凹的槽痕;在第二次勞教時,更強迫他連續數小時維持「軍姿坐小凳」,導致所有受害者集體長出嚴重坐瘡,衣物與血肉黏連,上廁所時如同酷刑。
2007年11月14日,劉應旭在成都打工途中突遭黑頭套綁架,隨後被秘密關押於新津洗腦班(對外宣稱為「成都法制教育中心」),長達七個半月。
- 暴力灌食與精神恐嚇:期間,他遭連續剝奪睡眠、施暴灌食致其鼻腔出血,並以重判、「活摘器官」等言語恐嚇,威脅強迫其「轉化」(放棄信仰)。
- 「死刑床」酷刑:劉應旭於2008年6月30日逃出洗腦班,在10月下旬再度遭綁架,被警察用鐵鏈捆綁在「死刑床」上強行輸液。絕食絕水21天後才被釋放。
婚約破裂 父母被帶到洗腦班
當局並對劉應旭親屬施壓,導致未婚妻與他分手,親人不敢。
父母被多次強迫到洗腦班「吃住」,被威逼利誘、欺騙洗腦。劉母甚至被逼給他下跪,要求他放棄信仰;父母被迫與他一起接受洗腦,精神幾近崩潰。一次洗腦持續到凌晨一點,母親情緒激動到以「跳樓」相威脅。
洗腦班甚至威脅:「劉應旭不吃飯,就不准父母回家。」父母的痛苦成為對劉應旭最沉重的折磨。
相關人權公約對照
根據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禁止任意逮捕或拘留)以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尊嚴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此案中涉及的「非法勞教」、「洗腦班秘密拘禁」、「暴力灌食」與「死刑床鐵鏈捆綁」,均已嚴重觸犯國際人權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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