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出一張「福」字卡 廣東馮彩鳳遭枉判五年
【明慧之窗訊】廣東雷州市51嵗學員馮彩鳳,2025年11月27日因向水果攤主贈送一張「福」字卡被舉報,隨即遭湛江市赤坎區民主派出所與湛江國安聯合抄家,警察抄走一個行李箱和一個背包,當夜便將她劫持至湛江市看守所。
2026年3月,湛江赤坎法院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直到近日傳出消息,她已於6月被重判5年。一張象徵吉祥的「福」字卡,何以成為重判5年的理由?馮彩鳳的遭遇引發外界關注。
多次遭迫害 兩度被判刑
馮彩鳳,廣東省雷州市唐家鎮人,生於1975年。自中共1999年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她因堅持信仰,多次遭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並兩度被非法判刑,刑期分別為5年及3年6個月。
- 2013年11月:馮彩鳳因在雷州市散發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光盤被舉報,遭警察綁架關押在雷州市第一看守所。其年邁父母至少8次前往雷州公安局要求見人,均遭拒絕。
- 2014年6月:雷州市法院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開庭,判處她5年徒刑。直到2018年7月,她才結束冤獄返家。
- 2020年11月:馮彩鳳與黃玉莉在中山市講述大法真相,再次被警察綁架構陷。其後,中山市第一法院枉判馮彩鳳3年6個月,黃玉莉1年。
廣東去年至少41人遭枉判
馮彩鳳的遭遇並非孤例。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2025年廣東省至少有4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另有12人遭非法逮捕、起訴或庭審,超過26人遭受綁架、關押等各種迫害,至少5人含冤離世。在各地區中,以揭陽、梅州的迫害最為嚴重。
明慧網原文鏈接: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6/6/13/送出一張「福」字卡-馮彩鳳遭枉判五年-511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