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狄建超再遭非法判刑 律師指警方搜查、取證程序違法

【明慧之窗訊】雲南省昆明市61嵗法輪功學員狄建超,2026年4月30日被昆明市五華區法院非法判刑4年、勒索罰金6000元。此前在庭審中,辯護律師指出:警方在跟蹤監控、入室搜查、偵查取證等等程序上,存在多項違法。

狄建超原爲昆明市船舶第一機械有限責任公司職工,家住昆明市小板橋。

深夜無證搜查並扣押私產 未留清單

事件始於2025年7月15日晚10時許。當時,有17至18名便衣人員及2名著裝特警,在未表明身份、未出示證件及搜查證的情況下,強行進入狄建超的住所兼辦公地展開搜查。

這些人員拿走狄建超的私人財產,包括數十本法輪功書籍、電腦、手機,以及兩塊需四人抬動的掛匾。現場未依法留下任何物品扣押清單。

家屬及友人事後得知,來人是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大隊警察和西山區中閘派出所警察,其聲稱狄建超是因「正在發法輪功資料」遭抓捕,被關押在官渡區看守所。

非法超期關押

法律規定,看守所關押不得超過37天。《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

官渡區看守所對狄建超違法關押至6個月時,狄建超在看守所內絕食抗議。

看守所送醫  拒絕保外就醫申請

2026年1月7日,看守所通知家屬,已將絕食6天的狄建超緊急送醫,但拒絕告知家屬就診醫院。家屬隨即向五華區法院申請保外就醫,同樣遭到拒絕。

本案之後被移送至昆明市五華區檢察院,檢察院未糾正公安階段的違法行為,仍繼續將案件起訴至昆明市五華區法院。

當事人沉默抵制 律師指辦案程序違法

看守所關押9個月之後,2026年4月24日上午,五華區法院對此案開庭,他的妻子獲准旁聽。

從上午10點30分持續至下午1點,狄建超全程沉默抵制陷害。

律師在庭上為狄建超進行無罪辯護,並對偵查程序提出質疑,包括:

  • 警察前期的跟蹤、監控程序違法
  • 警察入室搜查沒有見證人在場
  • 警察辦案過程違反迴避制度
  • 家屬辯護權被剝奪
  • 被列為證物的法輪功書籍屬於合法出版物

最後,律師明確指出:公訴機關指控不能成立,要求法院宣告狄建超無罪,並立即釋放。

結語

儘管律師提出詳盡法律抗辯,法院仍做出有罪判決,61嵗的狄建超即將面臨人生中的第三次冤獄。

此前,因堅持信仰,狄建超曾於2004年與2014年兩度遭判刑,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累計服刑8年半;其妻駱江勤亦曾於2014年遭判刑3年。

狄建超案並非孤立事件。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2024年,雲南省境內至少有6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綁架或騷擾。呼籲國際社會持續關注該地區人權狀況。

明慧網原文鏈接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6/5/25/雲南昆明市六旬狄建超再被非法刑四年-510686.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6/5/6/兩遭冤獄-昆明市狄建超又被綁架構陷開庭-509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