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之窗記者趙冬雪綜合編輯】二零二六年四月六日,明慧網發佈的大陸新聞摘要如下:
遭枉判七年 昆明盲人婦女楊小明疑被非法收監
昆明市盲人法輪功學員楊小明女士約於半個月前突然失聯,她家的防盜門鎖著,但防盜門裏面的那道木門卻敞開著,從防盜門外門可以看到屋裏:椅子倒在地上,桌上凌亂地擺放著一些物品……獨居的楊小明不知去向。
楊小明於一九六九年出生,今年五十七歲。她自幼雙眼有疾,小學畢業後就休學在家待業,直到一九八四年才進入昆明醫學院後勤部門工作。一九九五年,楊小明開始修煉法輪功,雙眼完全恢復正常。

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楊小明因堅持信仰,屢遭迫害,被強制流產、離婚、開除公職、兩次被非法勞教;她在勞教所遭受了多種酷刑折磨,眼睛被打殘,於二零一二年底雙目失明。中共警察究竟對楊小明女士實施了怎樣殘酷的迫害?點擊閲讀明慧網原文。
丈夫被枉判入獄 昆明79歲張貞一被非法強制收監
昆明市原普洱中學數學教師、79歲的張貞一,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遭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並勒索罰金兩萬元。此前,她的丈夫、原寧洱縣醫院主治醫師蘇澤生,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刑四年,罰金四萬元。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警方將張貞一帶往醫院體檢後,強行送入昆明市看守所,隨即轉送新華醫院,四月二日再被劫持至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多年來,張貞一、蘇澤生及其子蘇昆一家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屢遭騷擾、綁架、抄家與非法審訊。
法輪功在中國合法,卻遭中共持續打壓。受害家屬指出,真正破壞法律與踐踏人權的是中共政權本身。社會各界呼籲立即釋放所有被關押人員,歸還合法財產,並停止對信仰群體的迫害。點擊閲讀明慧網原文。
法輪功學員張華在重慶女子監獄遭非人虐待
二零二三年八月七日,時年61歲的法輪功學員張華被警察綁架並關押。他們強行給張華戴上中間鐵鏈連著腳鐐、手銬的「大鐐」。大鐐極重,張華必須用手提著才能勉強邁步。一年後,合川區公檢法對她羅織罪名,誣判一年十個月。二零二四年八月,她被劫入重慶市女子監獄。

在獄中,張華遭到獄警及在押人員的非人折磨與虐待,企圖強迫她放棄信仰。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張華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中國的《監獄法》第十四條規定:監獄的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三)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罪犯;(四)侮辱罪犯的人格;(五)毆打或者縱容他人毆打罪犯;(八)非法將監管罪犯的職權交予他人行使;(九)其他違法行為。張華在重慶女子監獄遭受的折磨,正是這些違法行為的確鑿證據。點擊閲讀明慧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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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6/4/6/遭枉判七年-盲人婦女楊小明疑被非法收監-508544.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6/4/6/法輪功學員張華在重慶女子監獄遭非人虐待-508531.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6/4/6/丈夫被枉判入獄-昆明79歲張貞一被強制收監-508536.html
(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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