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被喚醒 他們堪稱中國大陸的「辛德勒」
文/中國大陸來稿(明慧之窗記者心篤編輯)
中共對法輪功的瘋狂鎮壓,迷惑了不少公檢法人員配合參與迫害,很多民眾也受謊言欺瞞而莫名排斥法輪功。但近年來,不少人明白這是一場非法的、無人性的迫害運動後,即使是政法系統人員也開始用職務之便幫助修煉人反迫害。他們被真相喚醒的善心善行,猶如第二世界大戰期間保護猶太人的德國商人辛德勒。
中國大陸一位體制內人員,曾受中共鋪天蓋地的宣傳影響,即便從未接觸也跟著宣傳仇視起法輪功。後來她終於明白自己被政府騙了,在為自己伸冤維權的過程中,發現公檢法中也有不少人清醒了。以下是她的自述。
盲目相信謊言 法官棒喝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第一次聽到「法輪功」三個字,但接收到的都是媒體抹黑宣傳。當時相信了這些宣傳假話,不由自主地也排斥法輪功,彷彿與自己有深仇大恨似的。
因此,二零零零年,我在辦公室對著很多同事和前來辦事的人大罵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結果被當時在場的一位法官給制止了。
法官問我:「家裏有人修煉法輪功嗎?是否了解法輪功?官方媒體報導說很多高校的教授都在煉,妳跟那些教授比,誰更有社會閱歷、經濟實力和智慧?」我的回答當然都是「沒有」。
法官說:「既然電視上說有一億人在修煉法輪功,那麼多人煉,肯定有他的好處;電視上的報導不一定是真實的,自己不了解就不要附和媒體的宣傳。」
看到「天安門自焚」破綻
二零零三年年底,我從同事那裏得到一本《轉法輪》。在看這本書時,感到是一位慈善的老者給我講述如何做人的道理,淺顯易懂,還詳細講述不能殺生的道理。原來生命寶貴,不僅不能隨意傷害別人,連自己的身體都不能隨意傷害,更不能輕言自殺。
這時,我一下子明白了「天安門自焚」是中共造假、嫁禍法輪功的醜劇、騙局,而《轉法輪》這本書就是明證之一:
(1)法輪功禁止殺生,自殺、墮胎,一旦做了會造下很大的罪業。那幾個坐在天安門廣場自焚的人,即便是之前有學練過,當他們坐在天安門廣場參與「自焚」的那一刻,就不再是法輪功學員了。
(2)我看到一本法輪功著作中有結印的動作圖示,就能做出一樣的結印動作。但是天安門自焚中的那個人,他結印和盤腿的動作都是錯的,可見這個人不是煉法輪功的,反映出這個自焚視頻是匆忙間完成的。
(3)這個匆忙完成的視頻,又反映出怕別人知道會阻攔。誰會出面阻攔?那就是中共高層領導才能制止這件事的發生。這表明了「自焚」鬧劇是在中共高層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由少數人做出來的。這證實了法輪功學員所講的,打壓法輪功是江澤民一意孤行,中共高層的多位領導並不同意。
我納悶了,自己之前為甚麼那麼不理性?電視說啥就是啥而不動腦子想一想?更誇張的是,法輪功又沒有傷害我,我為甚麼那麼仇視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呢?
我很慶幸讀了《轉法輪》這本書,終於找回了自己的理性,並知道了真、善、忍才是衡量好壞的標準,後來也修煉了法輪功。多年後,看到《九評共產黨》和《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之後,才明白那個仇恨來自於中共的洗腦和灌輸。
清醒後的公檢法人員 默默幫助法輪功
近年,我發現有越來越多的公檢法人員跟我一樣清醒過來了。他們也會在自己的崗位盡一己之力幫助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一位警察來我單位辦事,得知了他是專門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我問他法輪功究竟怎麼樣?他說:「我看過法輪功的書,也看過法輪功的光盤,裏面的內容真好;現在的人就是不煉法輪功,只是看看法輪功的書籍和光盤,這個社會都會變得越來越好;那些被抓的法輪功學員,真善良!」
二零零五年,一位法輪功老太太找到我調解,說她給兒子購買一套住房,兒子租出去了,強行住在老人的房子裏,現在卻要趕她搬走,理由是「老人煉法輪功」。
我前去調解。老人的兒子兒媳態度很強硬,根本沒有商量餘地。老人住處的社區主任很無奈地說:「老人那麼大年紀了,就為了強身健體,在家煉就煉唄,可是她的兒子長期(向派出所、社區)告老人,讓把老人抓走。」
一天夜裏,老人的兒子將她的嘴用膠帶粘上、雙腿用膠帶綁上,放在一個兒童床上,然後打電話叫派出所警察來把她抓走。派出所警察去了,見到老人被綁成那個樣子,立馬嚴厲呵斥她兒子:「趕快停止對老人的虐待!否則直接以虐待老人將你抓走!」她兒子這才將膠帶撕掉。
她兒子每天給她播放污衊大法的廣播,在家裏對她實施各種虐待行為,甚至將她反鎖在家裏不讓出門。她就將「救救我」的字條從窗戶扔到樓下,希望樓下的人能夠解救自己。
後來我去了她單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所長告訴我,她的兒子和兒媳是當地省「610」安排在家裏給老人專門洗腦的「家庭洗腦班」。我也找了她居住樓房的門房值班人員,值班人員告訴我,他們被安排每日監視老人,只要老人一出門,他們就向上彙報,外邊就有人開車跟蹤老人。
為此,我找到法院的民庭庭長,諮詢這樣的案件是否可以立案?前提是老人是法輪功學員。該庭長說:「不提法輪功,只要求兒子讓出房子,這個官司能打。」
也是二零零五年,我參加了一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的旁聽。那天,法庭的門直接打開,來法院辦事的人都能看到這個開庭的法庭內一切場景,還能隨意進入旁聽。當時有法警制止想進入旁聽的人,被審判長制止了:「讓眾人想進來聽的就進來,不要阻攔。」
庭審中,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不會自我辯護,說話抓不住要點,審判長就不時給予引導,讓法輪功學員自辯的整個過程,變成了旁聽人明真相的過程。
610承認「非法」迫害法輪功
二零一零年,我找到當地的政法委與「610辦公室」。見到當時的「610辦公室」主任,我向其詢問作為政法委、「610」,抓捕、起訴、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法律依據究竟是甚麼?能不能讓我看一看?該主任直言不諱地告訴我:「沒有。我都做了五年的主任了,沒見過這樣的法律依據,省610也沒有這樣的法律依據。」
二零一一年,我見到一位省領導。他告訴我,洗腦班是一個沒有刑期的黑監獄,(所以)家屬在修煉法輪功的親人被非法判刑後一定要向各部門要人,否則會被送洗腦班。他盡自己力量幫助家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讓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早日安全回家,在任期間,他默默地幫助過多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營救被迫害的親人。
也是這個時候,我巧遇一位國保隊長,跟其諮詢抓捕、起訴、關押法輪功學員究竟有沒有法律依據時,他說:「我也在找法律依據,但是沒找到,只是看到人大的那個決定還像個法律,但還不能確定,妳回去找找看看。」
我回單位查找這個人大的決定,就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這個決定未點名法輪功是邪教,故該決定與法輪功無關。
同年,市局警察以我是法輪功學員對我非法勞教。在勞教所裏,我依法提起行政覆議申請。那裏的一位勞教警察給我透露,如果讓勞教所幫助往上遞送行政覆議申請,只會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 勞教所口說往上遞送,實際是扣押。
於是我委託家人直接拿著我的覆議申請親自去遞送,我的行政覆議申請成功地遞送到省勞教委,遺憾的是,覆議結果是維持。
後來我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勞教所警察要審閱我的訴訟狀,該警察告訴我訴狀寫得不好,並講出哪些地方不好、為何不好。於是我以法輪大法好的角度重新寫了一份,證實我修煉無罪。
勞教所另一位警察幫助我,讓我將訴狀通過會見的方式交給我的家人,由家人向法院遞送。很快,傳來我的行政起訴狀立案成功,而且法院也很快安排開庭。
同時,有警察給我找來從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至今,中共針對法輪功出台的所謂的「法律依據」,這些依據恰恰說明了中共是「先抓人後制定依據」,對法輪功學員長達二十六年的迫害,公檢法人員是犯罪,不是執法。
整個官司的過程中,勞教所裏能夠和我接觸上的警察都站在他們各自的位置幫助了我,而且都是背著別的警察幫我的。他們希望我能夠通過打官司,讓自己無罪釋放回家。
執法犯法 先判決假庭審
中共對我的非法勞教期滿後。當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司法所以及610人員到勞教所接我,那個負責人自始至終沒有讓我簽甚麼字,就將我送回了家。
法院的人找到他們,希望他們強逼我簽字、撤回訴訟,他們沒有聽從法院的安排,而是以我不配合、聯繫不上為託詞,沒有配合法院做壞事。法院就以我被傳喚兩次不到庭為由,「自動撤訴」我之前的行政訴訟案。後來有警察讓我離開自己現住地,到別的地方去住。
多年後我才知道,中共會持續騷擾法輪功學員,而他們都以找不到我為由,從來沒有騷擾過我。二零一八年的一天,派出所民警見到我說:「這麼多年不是找不到妳,而是不願意打擾妳和孩子的生活,所以才一直藉口找不到,沒有騷擾過。」
二零一四年,有法官告訴我,對於法輪功案件,無論是開庭時間還是判決結果,都是政法委和中院(中級人民法院)決定,一審法院根本沒有決定權。
同年,市檢察院的檢察官告訴我,對於法輪功的問題,當地政府有一個文件,就是不受理不答覆。當我提起控告,不涉及法輪功內容的時候,受理案件的單位還是拒收,不敢受理。
我說:「我要求追究涉案人員違法犯罪的法律責任,你們為甚麼要往法輪功上面扯呢?全國各地都在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很多地方以撤案、不立案等等各種方式不再參與迫害,為何我們地區就不能這樣做呢?」工作人員很無奈地說:「我們也希望這樣,其實我們比你們還難。」
後來再投寄控告狀,竟然接到市檢察院立案的通知。也是這一年,中院常年參與辦理法輪功案件的法官告訴我:「二審不要委託律師,二審的判決書早已經定好,只是等律師的辯護詞一遞交,判決書就送達當事人了。」即先判決,然後假裝庭審,其實庭審是走過場。
有一位一審法院的法官,幾乎從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就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在家屬諮詢上訴的事宜時,很耐心地接待家屬,幫助家屬和法輪功學員及時完成上訴;有的法官還去看守所多次徵詢法輪功學員是否上訴,目的是希望能夠繼續上訴,而不是認罪。
我親眼就看到這樣的法官在辦理明顯冤假錯案時,面對上面強權的壓力,不能判當事人無罪,只好將所有有利於當事人的證據材料寫入判決書,希望當事人拿著這樣的判決書來控告他這個法官。
不一樣的「反迫害」
二零二一年,街道辦事處人員多次上門找我,我以為他們要騷擾和迫害。但負責人平和地跟我說上門的理由:「政法委書記要上妳家,可不要開門,他們一去就是一、二十人,打開門妳無法控制局面。」原來他是為了我好才上門,他們也不願意這樣的惡行讓自己成為參與迫害的幫兇。
同年,我被非法拘留,剛到拘留所,警察惡聲惡氣問我:拍不拍照?我回答不拍,就被另一個女警惡狠狠地帶到一個大房間,讓我取監獄的號服穿上,還惡狠狠地問我:穿不穿?我說不穿。女警氣呼呼地將號服扔到原地,很厭惡地帶我到號室裏住下。
第二天,該女警又讓其他在押人員強行給我穿號服,我堅持不穿,這事就先暫停下來。當時還有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和我在一起。白天,學員講真相給大家聽的時候,這位惡狠狠的女警反而不吭聲,一直聽學員講完,有時候還補充幾句,配合講真相。原來,那個惡狠狠的背後只是虛張聲勢,用來掩蓋她對大法的敬意和對修煉人的保護。
這裏的一位所長來查我們不穿號服的事,過程中學員又給講真相,他都很認真聽。聽學員講完後,這位所長說:「我的母親也是信佛的,信了很多年,我很尊重母親的信仰。」隻字不提我們不穿號服的事。
我被第二次非法拘留期間,我不吃飯,值班警察給我他們在外面買的餅子,說很好吃讓我吃,我不吃;又給我方便麵,我不要;我也不穿號服。他們表面上制止,卻不強勢,言行中看得出他們知道對法輪功的迫害是無理的,他們是被動、很不情願地執行,是對這種迫害還在持續的消極抵制,又帶著太多的無奈。
二零二四年,我被非法關押在監獄的時候,我不寫污衊大法的文字,包夾和惡警對我實施酷刑折磨。沒有其他人的時候,負責包夾我的犯人悄悄告訴我,她必須讓眾人看到她特別壞,否則在監區她無法活下去,別的包夾人會向警察告她。她不願意折磨我,但是她會附和其他包夾人虛張聲勢,讓我挺住,並告訴我:「一旦認定的事,哪怕腦袋掉了也不足惜,一定要堅持住。」
有警察表面上找我談話,逼我轉化,言語間卻提醒我用監獄法來控告監獄,告訴我自己怎麼認識就怎麼寫。她不認同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這種強制轉化,認為不轉化是法輪功學員自己的選擇,只要願意承受後果,轉不轉化根本不應該強制。
有一位監獄警察曾經參與過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轉化,看到過那些非人的酷刑折磨,令人難以面對和忍受,所以她特別希望法輪功學員能夠通過控告、舉報的方式,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制止監獄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非人的虐待暴行。
當我從黑窩回到家,面對上門騷擾的派出所警察和街道、社區人員時,看到他們的無奈,看到他們明知是在迫害好人,不願意參與又被動地無法抗拒,有人直接說:「共產黨倒台了,這樣的事就結束了。」
這一段曲折的經歷終於讓我明白,那些被迫直接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用他們的方式積極主動地幫助我反迫害,在法律和上級命令之下又對得起良知,堪比第二世界大戰期間保護猶太人的德國商人辛德勒。
【延伸閲讀】
慈悲化堅冰 警察退還抄家搶走的所有物品
對待大法態度不同 兩任村支書命運不同
美英澳等十五國聯合聲明 譴責中共的嚴重人權侵犯
加國多位議員促法律制裁中共跨國鎮壓
人權與宗教自由研討會 中共迫害法輪功震驚與會者
▌在線閱讀各語種《轉法輪》:https://www.falundafa.org/
▌線上免費學習班 :https://chinese.learnfalungong.com/
▌天梯書店:https://www.tiantibooks.org/
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7/眾生都是為法來(上)-503040.htm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8/眾生都是為法來(下)-503367.html
(本文圖片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