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陷冤獄九年 雲南法輪功學員梁雲再遭四年冤刑

文/明慧網雲南通訊員 (明慧之窗記者宋蒖琂編輯)

雲南省曲靖市法輪功學員梁雲女士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晚被曲靖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日前被曲靖市麒麟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梁雲認為自己修煉法輪功、傳播真、善、忍普世價值無罪,她已向曲靖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梁雲今年六十九歲,是原曲靖百貨、紡織採購供應站退休職工。她在修煉法輪大法前,患有多種疑難雜症,包括冠心病、甲減、頸椎炎、胸椎炎、雙膝骨質增生、泌尿系統結石、青光眼、扁桃體摘除四個瘤、子宮肌瘤切除、月子病、全身骨節疼痛、乳腺長滿了大大小小的包塊幾十個之多,不能碰、不能翻身等等。生命如此不堪、無望,梁雲幾次自殺未成。幸好,她經人介紹遇到了法輪功,煉功不到二十天,一身疾病全部消失。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梁雲堅定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共三次遭非法判刑,共計冤刑十三年。她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二監期間,曾遭關禁閉、長期嚴管、坐小凳子、拳打腳踢、噴辣椒水等酷刑折磨。邪黨還對她家人實施株連迫害,將她有三十二年的工齡的丈夫開除公職。

以下是梁雲遭中共迫害的經歷簡述。

一、參加交流會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梁雲等二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在曲靖市南城門外交流修煉體會,被麒麟分局國保大隊指導員文寧等警察及曲靖市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後梁雲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雲南第二女子監獄期間,梁雲遭受到各種折磨:二十四小時嚴管,一天十五小時坐小凳、限制上廁所、不許接見、打電話、寫信;不許隨意買東西等;她曾被關小號、戴手銬,有一次她被兩手上下銬吊在床框上五十多分鐘,致使她雙手中指、無名指、小指、手背失去知覺多年;獄警還對著她的臉噴洒不明藥物,使得她整個人都喘不過氣來。

因堅持信仰,法輪功修煉者遭受了中共黑監獄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

二、勸善「610」主任,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七年四月,梁雲因給二十四小時監視她的協警董明通講真相,並給曲靖市麒麟區「610」主任送真相U盤而被警察綁架,後被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再次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在雲南省女二監集訓九監區被非法關押期間,一次梁雲喊「法輪大法好」,五個特警衝上來對她拳打腳踢,又綁她去抽血。一次她煉功,被惡徒噴辣椒水,整個臉、頭、上身被灼傷。

梁雲還遭長期嚴管迫害。嚴管的房間是一種特殊的房間,四週牆壁都刷上藍白相間的條紋,人進去一會就頭暈眼花,非常難受;裏面也沒有床,只在地板上放兩米長、五十公分寬、紙板一樣薄的棉墊及兩米長、九十公分寬的蓋棉,沒有枕頭。而獄方還藉口防疫,天天在地上打藥水,把墊、蓋全部打濕。

另外,獄方三個月才讓洗一次被子,半月才讓換一次外衣,一星期只給五分鐘洗一次澡,一天只能上三次廁所,特殊情況還要報告申請。梁雲被嚴管迫害了三個月,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三、被非法剝奪退休金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梁雲從監獄出來的第三天,單位退休辦打電話謊稱要她去市社保中心簽一個「恢復停發的退休工資通知」才能繼續領取以後的退休金。第二天,梁雲去了社保中心,曲靖市社保中心楊鴻崗科長卻拿出一份該社保中心下發的通知(《社保5號文》),內容是要想領取以後的退休金要先退回「多領」或「騙保」的錢。

她說,她的退休金是按規定領取的,怎麼會多領呢?更不可能騙保,你們搞錯了。楊鴻崗科長就打印了一張退款通知表,上面註明的是梁雲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和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期間所領取的退休金(其中二零一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的已被社保全額扣掉),共計二十三萬多元。

當時梁雲剛從監獄出來,甚麼都不清楚。科長楊鴻崗威脅說:「十日內不退還就送公安機關。」當時,梁雲的兒子和丈夫急得不知所措,兒子說:「我父親臉都嚇白了,整個人顫抖得說不出話來,我們就和他們商量先還一部分。」她丈夫嚇得每天都不敢回家,在外面街邊坐著。

梁雲也認為不合理,不該退,可看著家人害怕的樣子,想起這些年他們為她擔驚受怕,只好順著他們答應先退還一部分,先退九萬元。但楊科長說太少,至少要退一半。一家人東拼西湊交了十二萬給曲靖市社保中心。楊科長又讓梁雲寫個退款承諾書,承諾剩下的十幾萬從今後的退休金中扣除。她爭取後,楊才答應給她每月留下八百元的生活費。他們把承諾書打印後讓她簽字。她一看,上面多加了一行字:「如未還清退款之前死亡,必須用撫恤金和安葬費充抵。」隨後她被逼簽了字。

事後經過思量,梁雲認為這個退休金不應該退,她就給社保中心寫了一封公開信,聲明該社保中心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停發的退休養老金及強制她交回以前已發的養老金二十多萬元不合法,為此提出將之前所扣發的養老金全額補發,且之後養老金能按月、按時正常發放的訴求。

四、向世人講真相又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晚,曲靖市國保大隊等六人到曲靖梁雲所在的小區,以梁雲給世人真相U盤被舉報為由,進行綁架、抄家。最近,梁雲被曲靖市麒麟區法院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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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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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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