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國雲南來稿(明慧之窗記者夏之雨編輯)
雲南省前副省長張祖林因涉嫌嚴重違法,二零二四年初被查,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被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公開宣判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從表面上看,張祖林是由於貪腐等原因獲刑,其實質是他參與迫害法輪功遭到了惡報。

張祖林被判無期徒刑
張祖林,一九五九年出生,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分別任雲南麗江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任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任玉溪市委書記;二零一四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任雲南省政府副省長。
任職期間,張祖林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執行迫害政策,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以下是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分事實。
一、在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任職麗江市、昆明市、玉溪市期間
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張祖林任麗江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期間,四川省到麗江打工的四川彭州市利安鄉三合村村民遊全明、肖丹鳳夫婦,在二零零七年,遭麗江國保警察綁架、抄家。隨後,遊全明被非法判刑五年、妻子肖丹鳳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在昆明市任職期間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張祖林擔任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昆明市有287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其中120名被非法判刑;32名被非法勞教,最少有17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去世。其主要群體綁架法輪功的事件有:
◎「奧運會」期間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先後被綁架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王匯真、李培高(男,七十七歲,工程師)、楊淑華、董志昆(男,五十歲左右,雲南省林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師)、王蓮芝(女,七十二歲,被判刑三年,送到女二監不到三月被迫害去世)、鄧瓊仙、黎昆平、李謙夫婦、代瓊仙、鄧智旭、李桃有、林秀英、吳麗雲、龍華鮮、周晉母女。
徐偉、陳豔豔、朱德超、江潤麟、江昆、楊德英。其中陳豔豔被非法判重刑七年。
◎昆明凌莉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凌莉家中,將董桂芬、張秀英、王勇四人綁架、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昆明吳奇芬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吳奇芬、王樹蘭、楊功秀、朱恩華被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搶走電腦及顯示器、音響,及數千元現金等私人物品,隨後又綁架了李福、孫顯馨夫婦。隨後分別被非法判刑。
◎昆明吳芸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昆明盤龍、西山、五華國保大隊交叉對吳芸、張水蘭、沈柱友、韓樹林和孔石英夫婦、張如瓊、李瓊芳、韓景琪等法輪功學員突然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判刑。
◎二零一二年五月非法大抓捕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五日,雲南全省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抓捕,昆明被綁架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葉保福六年、蘇昆六年、楊文清三年、姜允楠三年、周敘琳(判三緩五)、蔡文慧三年、繆青四年(監外)、王匯真三年、楊明清四年、葉茂四年、張曉丹四年、普寶玉(年限不清)、陳淑琴(勞教二年)、周雲珍(勞教二年)、李竹秀(關押)、段旭英(關押)、蔡春(年限不清)溫永樹(抄家)。
三、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八月在玉溪市任職期間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雲南省玉溪市峨山縣大法弟子李珂全,因在所任教的小街鎮文明小學使用真相幣,被不明真相的家長舉報,被綁架。李珂全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雲南省玉溪市江川縣法輪功學員李寶興、楊鎖仙、張藍英和美鳳四人被綁架。李寶興、張藍英和美鳳後被放回家,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上午,雲南省玉溪市江川縣法院第二法庭非法審理年近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楊鎖仙。
雲南多名市縣級官員遭惡報
近日獲悉,雲南四名市、縣級官員遭惡報被查或被開除公職,他們是:
◎原雲南省維西縣縣長蔡武成;
◎原雲南省巍山縣縣委書記常於忠;
◎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楊相來;
◎雲南省紅河州蒙自市委書記龐俊。
一、原雲南省維西縣縣長蔡武成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雲南省媒體報導,原雲南省維西縣縣長蔡武成被查。
蔡武成,僳僳族,一九六三年七月生,雲南省維西縣維登鄉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任雲南省維西僳僳族自治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理縣長;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維西縣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七年三月任迪慶藏族自治州副州長。期間,蔡武成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蔡武成在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雲南省維西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雲南迪慶州維西縣法輪功學員楊文學(男,四十三歲)、納木措(男,三十九歲)到香格裏拉向世人講真相送光盤時,被人惡意告發,被警察綁架。
◎二零零六年九月,雲南省大理州雲龍縣漕澗鎮大法弟子王佐根,在雲南省迪慶州維西縣(維西僳僳族自治縣)打工期間,因講真相被惡人告密,被維西縣公安局警察抓捕迫害,現情況不明。
王佐根曾被雲龍縣邪惡枉法判刑四年,關押於雲南省第一監獄長期迫害,於二零零四年期滿釋放回家,此次又遭到雲南省維西縣惡人的再次迫害。
二、原雲南省巍山縣縣委書記常於忠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雲南省媒體報導,原雲南省巍山縣委書記常於忠遭惡報被查。
常於忠,一九七零年三月出生,雲南省漾濞縣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二月,任雲龍縣副縣長,後任雲龍縣委常委、副縣長,雲龍縣委副書記;二零一零年五月,任巍山縣委副書記;二零一一年八月,任巍山縣縣長;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任巍山縣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大理州政協副主席。
期間,常於忠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常於忠在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雲南省巍山縣縣長、巍山縣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雲南省巍山縣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蘇會芝、程玉梅、左四光、胡開蘭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10點多鐘被闖入家中的巍山縣「六一零」、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當地派出所非法傳訊。其中左四光,胡開蘭當天回家,蘇會芝、程玉梅被劫持到大理州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下午,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文春福和雲南省江川縣法輪功學員羅白秀在大理巍山縣發神韻光碟、講真相時,被巍山縣公安局人員綁架,被巍山縣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三、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楊相來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雲南省媒體報導,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楊相來遭惡報被查。
楊相來,一九六四年八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任昆明市西山區副區長;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任昆明市富民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二零一零年一月,任昆明市富民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任昆明市富民縣委書記;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二五年,任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兼嵩明楊林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期間,楊相來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楊相來在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五年任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法輪功學員王正禮(嵩明縣水務局灌區管理局副局長、業務骨幹)、王菊珍(小學高級教師)、畢金梅(水務局灌區淡水養殖工程師)、李曉玲(小學高級教師)四人,到昆明尋甸縣發放神韻光碟,被警察綁架、構陷,隨後被尋甸縣法院非法判刑,王正禮、王菊珍、畢金梅分別被判七年零六個月;李曉林判三年緩期四年。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昆明市嵩明縣法輪功學員畢金梅結束七年半的冤獄迫害。出獄時受到嵩明縣「六一零」和嵩陽派出所的騷擾迫害,要求回嵩明辦所謂手續,家人不得已和派出所姓魏警察協商,留下電話第二天上午去派出所,被強迫按手印、簽字。威脅家人看好畢金梅,不得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聯繫。
因留下妹妹家的聯繫電話,妹妹家經常受到嵩陽司法所和派出所的騷擾,二零二二年和二零二三年兩次打電話騷擾家人,讓畢金梅和他們見面。二零二四年,嵩陽司法所突然到畢金梅妹妹家進行所謂家訪,後來公安局又去了一次。二零二四年八月嵩明縣公安局突然找到畢金梅和媽媽單獨住的地方,進行所謂看看。緊接著嵩陽派出所又打電話落實畢金梅現在的住址。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昆明文林派出所的輔警李嘉和和關景文以登記常住人口為由到畢金梅家騷擾。九月十一日,文林派出所警察袁海清、輔警李嘉和又以安慰看望老人為由騷擾畢金梅。多次的騷擾迫害給畢金梅及其家中親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嚴重干擾,對其及家人構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
◎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前後幾天,嵩明縣各轄區派出所警察和社區治保對所在區法輪功學員大面積騷擾迫害,嵩陽所警察李玉科夥同兩名協警和社區治保(居委會調解員)楊帆讓兩村民帶路,上法輪功學員王正禮家騷擾,楊橋派出所警察和社區人員同樣到法輪功學員許鳳仙家上門騷擾,到法輪功學員吳桂仙開的門店騷擾,還有姚慧仙、李秀、鄧美芬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電話騷擾。不法人員給法輪功學員和家人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也給周圍的環境造成惡劣影響。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嵩陽派出所警察黃凱帶一個姓李的警察,上法輪功學員王菊珍家,說是例行走訪,拍個照就可以。王菊珍指出他們的非法行為,並要給他們拍照 ,後來警察沒敢拍人,但拍了一個掛件。王菊珍指出全世界都需要真善忍,而你們不僅不要,還要把他作為構陷好人的證據。他說,他馬上刪除。此前,黃凱曾多次電話騷擾王菊珍的丈夫,給家人造成巨大的壓力。
◎法輪功學員許鳳仙與張菊香於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七日,分別被嵩明國保大隊警察和嵩陽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綁架關押到昆明市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昆明尋甸縣法院將對許鳳仙、張菊香非法進行庭審。雲南省尋甸縣法院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在尋甸縣法院對嵩明縣二零一九年九月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許鳳仙、張菊香非法開庭審理。
四、雲南省紅河州蒙自市委書記龐俊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五月雲南省媒體報導,雲南省紅河州蒙自市委書記龐俊被查。
龐俊,一九六九年四月生。主要履歷:歷任開遠市市長,紅河州委常委、秘書長,紅河州委常委;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雲南省紅河州蒙自市委書記紅河州蒙自市委書記。期間,龐俊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龐俊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雲南省紅河州蒙自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法輪功學員劉鳳美、趙鳳媛、劉淡華在鄧如誅家閱讀《轉法輪》時,被蒙自市公安國保大隊和西城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隨後劉鳳美被判刑三年半,趙鳳媛和劉淡華判刑三年。
◎法輪功學員何蓮春,彝族,一九七零年七月出生,今年五十三歲,蒙自市文瀾鎮高家村農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何蓮春只是為了向世人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三次被「六一零」、國保警察綁架,被非法判重刑,合計冤獄二十一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何蓮春出獄後,到昆明打工。九月份去看望朋友時,又被蒙自市國保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會、任何地方,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應該受到表彰的。事實上,儘管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已經弘揚一百多個國家、受到數千個褒獎。
即使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堅持修煉,講真相、揭露謊言、曝光酷刑,也是合法的,根本就不應該被關押,對這些善良好人的任何傷害都是違法甚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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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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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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